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於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山地原住民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推動不在籍投票可以解決秘密投票問題,以保障居住分散、容易落入一人投票所的都會區原住民秘密投票權「另外,也可以解決秘密投票的問題,因為我們在都會地區的居住很分散,非常容易落入到1人投票所,從來沒有人去處理憲法保障原住民也有秘密投票的權利,我們就是沒有被保障」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要求中選會被提名人在任期結束前推動完成不在籍投票「我希望最起碼在你們任期結束前能夠做好這件事,可以嗎?」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推動不在籍投票可以解決投票成本過高的問題,避免選民為投一票花費數千元往返「更重要的是我們還要解決投票成本的問題,憑什麼我為了參政權,我要投票,我來回要花幾千塊,甚至是金門的、澎湖的,要花那麼多的錢,就為了投那麼一張票,這個投票的成本相當的高。」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推動不在籍投票,以解決原住民因就學、就業戶籍遷徙而被以幽靈人口判刑的問題「我想要請教的就是我們為什麼要推動不在籍投票?不僅僅可以解決掉因為幽靈人口被判刑的這些族人的問題,那真的是無妄之災,很冤枉!」

發言紀錄

  1.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11時48分)主席好,有請秘書長跟被提名人。

  2. 主席

    有請李孟諺秘書長,還有五位被提名人。

  3.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不好意思,因為我也不知道要問誰,所以就請大家一起。其實剛才聽到鄭天財委員,他質詢的那一番話,我心裡感觸很深,因為我們一直希望加速推動政府的族群主流化政策。不要講國民,光是我們國家的公務員其實對這個國家裡面的原住民就已經不是很熟悉。不熟悉人、不熟悉文化、不熟悉他們的環境,以至於我們中華民國的法律有非常多對原住民族群來講,其實是很多扞格,甚至是、其實是拔根,拔我們文化的根,透過中華民國的法律把它給毀掉。

  4. 舉一個最簡單的,像命名文化就是如此,所以今天我們來到這裡做人事審查案,我想先從7月28日憲法法庭做出對幽靈人口的一個判決講起,它的判決說規定是合憲,當然我們也肯定當年修刑法這一條去處罰幽靈人口,我覺得這個精神是對的,因為不要去透過這種不正當的手段影響選舉,但是要知道它是用刑法去處理,對原住民就很慘,每一次的選舉原住民地區就有很多人都會因為這一條新增的修法變成一種政治的工具,它會去勾稽符合它所講的這些要件,然後他們就會有的被提當選無效,有的被訴請幽靈人口。

  5. 我想要問各位的就是,以今年8月底最新資料,原住民有49.35%的人口是居住在都會地區,到底哪裡才是真正的家?大家應該都很清楚,原住民會因為就學、就業等等的因素,其實戶口是隨時在都會、原鄉遷過來遷過去,我覺得在這個狀況之下,我們就會很希望什麼呢?我們希望用不在籍投票,不在籍投票,我算過,不包括今天,我在內政委員會質詢過9次,每一次都是選政機關、選務機關推來推去,到現在還沒有一個結果,我想要請教的就是我們為什麼要推動不在籍投票?不僅僅可以解決掉因為幽靈人口被判刑的這些族人的問題,那真的是無妄之災,很冤枉!另外,也可以解決秘密投票的問題,因為我們在都會地區的居住很分散,非常容易落入到1人投票所,從來沒有人去處理憲法保障原住民也有秘密投票的權利,我們就是沒有被保障,我們也看得到這一些數據,像是2000年的選舉,山原平原的孤鳥投票所各自很平均,都有1,600多個,投票率為0的,就是不去投票的,很平均,各自都有將近1,000個,所以這個問題其實一直都沒有被解決,但是好像大家也都不是那麼關心;更重要的是我們還要解決投票成本的問題,憑什麼我為了參政權,我要投票,我來回要花幾千塊,甚至是金門的、澎湖的,要花那麼多的錢,就為了投那麼一張票,這個投票的成本相當的高。我想要瞭解的就是像這種,我剛剛講的,藐視國會議員,我質詢過9次耶!但是從來沒有被解決,我們這些原住民族人的人權也是被藐視耶!今天我們有這麼多的被提名人,我不太曉得你們對於這個部分有沒有什麼看法、想法,當然從行政院送來的你們的簡歷當中,我發現有4位,就是黃秀端被提名人、陳月端被提名人、蒙志成被提名人、吳容輝被提名人,你們有在你們的簡歷當中提到你們希望用公投的方式去處理不在籍投票,有一位游清鑫被提名人雖然資料中沒有寫,但是我看到在8月21日的報導者裡面,您是政大的選舉研究中心主任,您也是覺得如果用不在籍投票,有助於原住民的投票率。因為你們的任期是到2027年,下一次的立委選舉是2028年,我想聽聽看各位的看法。

  6. 黃秀端被提名人

    感謝委員把這個問題提出來,原住民這樣一個大選區,你又要回到你的戶籍,確實是一個困擾,但是因為一個大選區,反而行使不在籍投票是比較可行的一種方式,所以我覺得這是我們可以討論的,但是這個可能需要中選會,還有內政部,大家共同來討論要怎麼解決……

  7.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我知道各位都說可行、可行,學者專家向來都說原住民的可以先行、可行,我只是要瞭解,各位在你們的任期結束前可以去推動這件事嗎?

  8. 黃秀端被提名人

    我們當然可以努力的推動,但是這個不是我們中選會……

  9.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所以選政和選務需要結合嗎?

  10. 黃秀端被提名人

    對、對……

  11.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要不然,我質詢9次,都推來推去。

  12. 黃秀端被提名人

    而且還需要立法院配合……

  13.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希望你們來推,選政選務……

  14. 黃秀端被提名人

    ok,這是沒問題的。

  15.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我希望最起碼在你們任期結束前能夠做好這件事,可以嗎?

  16. 黃秀端被提名人

    希望,謝謝。

  17.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謝謝。

  18. 另外,我想要關心的就是選區劃分,為什麼我要關心這個問題?其實憲法增修在2005年的時候大家最熟知的就是從第7屆開始立法委員席次砍半,但是我們要講的是我們的一般選區都同額,卻沒有去規定原住民,可是我們的選罷法裡面有去寫,我想要瞭解,一般選區是單一選區,我舉個例子,他們如果遇到就職前死亡或當選無效,3個月可以補選,但是對我們來講,原住民的立委因為被歸類還是算複數選區,所以原住民立委就職前死亡或當選無效視同缺額,而且缺額要達二分之一,才能夠補選,我們也就才三個立法委員,還要缺額一個死亡、一個當選無效,或二個死亡,或二個當選無效,我們才能補選,原住民的選區這麼大,也不過才三個立委,像這個就很奇怪!所以為什麼我們要留下來變複數選區?到底有沒有這個規定?然後同樣做為中央的民意代表,但是我們的選區是一國兩制,損害到我們族人的權益,所以我不太曉得到底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另外,如果按照這個規定,原住民立委與一般立委的就職後出缺,我們缺額也要達二分之一,才能夠補選,含辭職,很奇怪!大家一樣當立委,選區不一樣,一個是單一,一個是複數,而且我們的補選機制也都不一樣,秘書長,所以您覺得這個問題該怎麼辦?

  19. 李秘書長孟諺

    有關這個問題,可能有一些修法或者是機制的問題,我是不是請中選會主秘來跟您報告?

  20.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是,請。

  21. 謝主任秘書美玲

    有關原住民,還有區域立委,是不是採同一個出缺的補選制度,因為這個涉及選罷法的修法,如果修法有共識的話,中選會是覺得可以往這個方向來辦理。

  22.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為什麼要修法有共識?就是您覺得合理,還是不合理?

  23. 謝主任秘書美玲

    如果原住民出缺就補選,中選會這邊認為是合理的。

  24.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合理,你們就要主動提出版本啊!

  25. 謝主任秘書美玲

    是、是。

  26.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這個和有沒有共識沒有關係啊!原住民選區這麼大合不合理?

  27. 謝主任秘書美玲

    跟委員報告,因為選罷法是內政部主管,在修法的時候,我們會來表達這樣的意見。

  28.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我經常就問過來問過去,很麻煩,所以我們還是統一,好不好?

  29. 謝主任秘書美玲

    是、是。

  30.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我還要再請教一個問題,我們原住民到底能不能夠去選一般的立委?

  31. 謝主任秘書美玲

    跟委員報告,依照目前的選罷法,原住民的選舉,原住民會作為原住民選舉的選舉人,這個候選人也是必須要有原住民……

  32.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我住在都會地區耶!我也很想要去服務都會地區的選民,我覺得我的能力也可以……

  33. 謝主任秘書美玲

    跟委員報告,這個也涉及修法。

  34.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有好多原住民也住在都會區。

  35. 謝主任秘書美玲

    這個涉及修法,修法的時候還要併同考量,要把區域原住民的選舉人數和原住民選舉人數也要做配套的規範。

  36.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不是,我沒有放棄我的原住民籍,我能不能夠選一般的區域立委?

  37. 謝主任秘書美玲

    目前法律是不行的。

  38.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哪一條法令?我找不到。

  39. 謝主任秘書美玲

    目前選罷法第十六條有針對原住民選舉和一般區域選舉分別做規範,選舉人和候選人都有配套的規定,如果要做這樣的調整……

  40.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選罷法第十六條裡面有寫,如果原住民籍要參選一般區域立委,那我就必須要放棄我的原住民籍嗎?

  41. 謝主任秘書美玲

    相關法律的適用和解釋,目前是採這樣的見解。

  42.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那我只問一句,合不合理?

  43. 謝主任秘書美玲

    這部分如果要調整的話,那必須要透過修法來把它明確化。

  44.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對,你覺得合不合理?

  45. 謝主任秘書美玲

    我們是覺得這邊還要再多一些討論。

  46.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所以什麼時候會啟動討論?

  47. 謝主任秘書美玲

    因為今年6月選罷法才剛完成修法,後續如果有要再啟動修法的話,我們會把這個議題納入考量。

  48.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時代不同了,這一代的孩子,這些二十幾歲、三十幾歲的孩子,他們有很多都是在都會地區長大的。時代真的不同了,他們的想法也不一樣,他們不是我們這種年紀很大的原住民,我們不能剝奪他們的權利,所以我覺得像這種不合理的現象,其實行政主管機關,只要你們認為不合理的就應該要提出版本,且,都應該要主動的啟動修法和討論,這樣好不好?

  49. 謝主任秘書美玲

    是。

  50.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我不希望說,以後我們就一直重複的在問這樣的問題,這樣不僅是藐視國會議員,更重要的是藐視我們原住民族人的權利,好不好?

  51. 謝主任秘書美玲

    好,謝謝委員。

  52.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謝謝,謝謝大家,辛苦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