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質疑僅以40%支持度當選的總統卻需高達50%支持才能被罷免,而以60%支持度當選的立委卻只要25%支持就能被罷免,兩者在罷免設計上失衡。「我們看賴清德總統當選的投票率,他當選的票數只有40%的支持度就當選了總統,但是要罷免總統卻要高達50%的支持才能夠通過,所以我們假設以60%的支持度當選的立委,他卻只要有25%的支持就能被罷免,兩者被罷免的設計上是否失衡?」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認為以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即通過的低門檻設計,會變相鼓動罷免,讓敗選一方容易操作罷免成為選舉延長賽,不利民主發展並耗費國家社會資源。「這樣一個低門檻的設計,除了會變相鼓動罷免,讓敗選的一方非常容易地操作罷免,成為選舉的延長賽,不利我們民主的發展,且會耗費國家社會的資源。」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主張應尊重人民選出的代議士,即使非常不適任也要讓其做滿4年,再由下一任選舉予以淘汰。「如果他真的非常不適任,也要讓他把4年的時間做完,我們下一任再把他淘汰。」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質疑2016年修法後的罷免制度會造成罷免比當選容易,認為此制度設計不合理。「修法後的罷免制度是不是會造成罷免比當選容易的畸形制度?」發言紀錄
- 林委員思銘
謝謝召委,我們請主委。
- 主席
請李主委。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好。
- 林委員思銘
主委好。主委,我想現在這個狀況是我們很樂見的,就是大家來理性討論選罷法的修正,到底它的合理性在哪裡,現行的罷免制度是否公平、合理,我想今天就藉由這個機會來跟主委好好討論。我想,我們在2016年修法以後,公職人員的罷免門檻降為「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就是以25%作為罷免的門檻,這樣一個低門檻的設計,除了會變相鼓動罷免,讓敗選的一方非常容易地操作罷免,成為選舉的延長賽,不利我們民主的發展,且會耗費國家社會的資源。修法後的罷免制度是不是會造成罷免比當選容易的畸形制度?主委請回答。
- 李主任委員進勇
今天我們的案子所討論的是要罷免的得票數必須高於當選的得票數。是。並不是對罷免的門檻的討論……
- 林委員思銘
主委,我是先從……
- 李主任委員進勇
罷免的門檻定在四分之一到底是不是太高,或者太低,其實參考世界各國的立法例會有不同的看法,這是另外一個議題,但是針對罷免票要多於當選票1票這點,我們認為不宜做這樣的修改。
- 林委員思銘
主委,我尊重你的回答,其實我是想聽聽您對於我剛剛那個問題的看法。當然世界各國也有很多先進國家根本沒有罷免制度,我們尊重人民選出來的代議士、民意代表,如果他真的非常不適任,也要讓他把4年的時間做完,我們下一任再把他淘汰。我想我們來看看總統的罷免,總統的罷免要經過立法院同意後提出,然後經過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選舉人總額過半數的投票,有效票數要過半數,罷免才算通過;但是我們看立委的罷免則是,罷免同意票達原選區總額的四分之一就可以通過,也就是我們剛才講的門檻。我們看賴清德總統當選的投票率,他當選的票數只有40%的支持度就當選了總統,但是要罷免總統卻要高達50%的支持才能夠通過,所以我們假設以60%的支持度當選的立委,他卻只要有25%的支持就能被罷免,兩者被罷免的設計上是否失衡?主委,你的看法呢?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有關總統被罷免的部分,除了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就是必須達到二分之一、再二分之一之外,還必須要是立法院通過。是啊!所以它不只是門檻高,它的過程、程序也更加嚴謹,因為茲事體大,他是一個國家的元首,因此罷免必須要以非常、非常嚴格的標準以及程序。
- 林委員思銘
主委,我同意你這個看法,但是我也要提醒你,難道立法委員就不重要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立法委員也很重要。
- 林委員思銘
我認為立法委員的當選,經過這麼多民意的肯定而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他的罷免門檻……當然我們今天不是在講這個門檻的問題,但他的當選票數、支持度那麼高,但卻只要25%就可以罷免他,您認為合理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在中選會的立場上,我們就是按照這個規定來執行。
- 林委員思銘
這就凸顯出這個制度的不合理,所以我們這一次認為這樣的罷免,同意票數要大於他的當選票數……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這樣的回答並不等同我認為它不合理。
- 林委員思銘
我想你已經凸顯制度的不合理,這就可以證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門檻的部分,各國有不同的標準。
- 林委員思銘
當選的票數一定……你今天要罷免他,其罷免票數一定要大於他的當選票數,這才叫公平正義。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個基礎實在是不存在。謝謝。謝謝。
- 主席
接下來請黃秀芳委員。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林思銘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林思銘
主委,我同意你這個看法,但是我也要提醒你,難道立法委員就不重要嗎?我認為立法委員的當選,經過這麼多民意的肯定而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他的罷免門檻……當然我們今天不是在講這個門檻的問題,但他的當選票數、支持度那麼高,但卻只要25%就可以罷免他,您認為合理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思銘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