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欣純於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中市第7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質疑選罷法在國眾兩黨輾壓式的方式下三讀通過「我們的選罷法以及憲訴法在國眾兩黨輾壓式的方式下三讀通過」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認為三讀通過的選罷法沒收了人民的罷免權「一個沒收了人民的罷免權」

發言紀錄

  1. 何委員欣純

    謝謝主席江副院長,終於江副院長又再一次地讓我講話了。江副院長上一次沒有讓我講話,第二次讓我講話,講完話之後,我第三次要講話,他又離開了主席的位置,這一次我還是要謝謝他給我講話的機會。給我講話的機會其實是我的選民賦予給我的職責,也是我身為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要好好地來審法案、要好好地來參與討論、要代表民意來發言,這是我的職責,也需要我們不同黨派各位委員的尊重,尤其是主席的尊重,不要再一次地沒收我們充分討論的空間以及時間,以及我們應該有的位置。現在很遺憾,我們的選罷法以及憲訴法在國眾兩黨輾壓式的方式下三讀通過,真的很遺憾,一個沒收了人民的罷免權,一個影響了人民可以聲請釋憲維護權益的方式,現在又再一次用限縮發言、沒有充分討論的方式要來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我過去表示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不是不能修,可以修,中央、地方大家坐下來談,可是問題是,不是我們不談,是你們也沒有給時間、給機會、給空間談。這一次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在財政委員會大家都有看到,召委陳玉珍用3分鐘就宣讀送出委員會,被邀集來列席的地方首長也連發表意見的機會跟時間都沒有,沒有充分討論,地方的首長沒有辦法發言來參與討論、發表意見,那我們怎麼真正地知道現在全臺灣22縣市到底心聲是如何,我們又如何能夠公正、公平來修財政收支劃分法?再者,以六都來講,我們現在不知道我們臺中市在現場的立法委員,包括我們江副院長,到底知不知道這麼多的國民黨、民眾黨的版本裡面,更新到第3版,臺中市能分得多少?又如何願意同意讓臺北市獨有特別的3%?你們認為它……

  2. 主席

    好,謝謝。下一位我們請鍾佳濱委員發言。

  3. 何委員欣純

    沒有空間,也沒有任何的評估、試算……

  4. 主席

    好,謝謝何委員。下一位我們請鍾佳濱委員發言。我們請鍾佳濱委員發言。我們尊重發言的委員。下一位請鍾佳濱委員發言。你先發言。

  5. 何委員欣純

    你不需要這樣子,你要好好處理嘛!我再次強調,沒有充分的討論就不是真的民主啦!不要用這種方式,強硬地、蠻橫……

  6. 主席

    謝謝何委員。下一位請鍾委員發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何欣純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