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主張應將春節放假天數固定為7天或9天,將小年夜或卡在中間的彈性放假日納入連續假期而不再補班,以利提早安排春節行程「有沒有辦法把春節假期固定?不論是7天或9天,把它固定,然後讓大家也能提早安排春節的有關行程?接下來,補班的那一天能不能就不要補班?」發言紀錄
- 李委員坤城
謝謝主席,請部長。
- 主席
部長,有請。
- 李委員坤城
部長也辛苦了,到現在都還沒有用餐嗎?
- 劉部長世芳
我們沒有準備便當,因為業務費被刪掉。喔!
- 李委員坤城
因為你沒有預算了喔!辛苦了。那我請教一下部長。今天的主題就是在講是不是要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法制化,我看各個委員所提出來的版本,哇!差異性也相當地大,紀念日就有33種,節日也有多達38種。我們現在包含紀念日還有節日的放假日總共有11天,然後包含週休二日,全年總放假日大概是115到116日,這是目前的情況。我早上也聽了部長的回答,就是認為目前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比較具有彈性,也因為各個委員版本的差異性很大,所以是不是維持現狀會比較好一點點?
- 劉部長世芳
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內政部大概跟相關單位討論過,認為維持現在的實施辦法會比較好,就是比較有彈性。所謂比較有彈性,譬如說我們上一次103年修法的時候,是把原住民的歲時祭儀放到歲時祭儀日裡面,變成可以放假,包含這些等等。如果未來法律化、法制化的話,每一年都要重新修正今年要放什麼假,除非就是援以前的例辦理,但這樣的話就法律上來講,彈性會比較少。對於維持現在的實施辦法,當然有委員提到違反行政命令的部分,其實我們在91年的時候也問過法務部。法務部是所有法律的解釋機關,而它提到這樣的節日管理辦法其實並沒有限縮到人民的自由跟權利,所以維持現在的辦法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要立法,也就是變成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就會碰到我們剛剛在行政部門裡面所碰觸到的問題,如果沒有辦法解決這種彈性的問題,這個立法會變成空白的授權。譬如說國定紀念日放假,然後譬如說國際勞動節或國際婦女節放假等等,全部臚列下來,那一年到底放假幾天?沒有人可以講得清楚。
- 李委員坤城
OK,好,部長,你剛剛講的就是比較有彈性啦!然後,我看每個委員的版本差異性也很大,那我講一個可能會比較具有共識的提案,你來聽看看,就是春節。春節現在是除夕放假1天嘛!是的。然後春節是放假3天,如果遇到例假日還會補假,所以至少有6天屬於連續假期。而通常為了方便大家提早回家,有可能在小年夜的時候就會彈性補假。可是小年夜彈性補假的時候,就可能要在下一個工作的禮拜六吧……補班。就要補班啦!對。我舉今年為例啦!我們今年休了9天,其中1月27號就屬於小年夜彈性放假,那我們就在2月8號的時候補班,但假就是有9天。我再舉明(2026)年的例子啦!明(2026)年,在2月20號那一天,理論上有可能也會讓它變成彈性放假,然後接下來再找一天補班,這樣一樣會有9天連續假期。我想春節畢竟是我們臺灣人回家、比較長的節日啦!現在已經固定放4天,加上如果遇到假日就補假,大概有6天時間。那有沒有辦法針對彈性補假那天,不論是小年夜或像是卡在中間的這一天,可不可以當成連續假期的一天,然後不要再補班?有沒有辦法把春節假期固定?不論是7天或9天,把它固定,然後讓大家也能提早安排春節的有關行程?接下來,補班的那一天能不能就不要補班?
- 劉部長世芳
委員非常有創意,而且我覺得可能符合大眾的想法,就是能不能休長一點,然後不要只有中間──譬如說星期三放假,星期一、二要來上班,星期四、五又要上班。如果像農曆春節,這是亞洲人常常有的長時間放假,一次放假10天到底好與不好,或是一次放假8天或9天到底好與不好,這是可以討論的空間。也就是說有很多人不管是因為親子活動要安排長時間到國外旅遊等等,是有一個期待值,這個期待值要放在哪裡,問題就會變成到底那一年要多放假幾天、補班日不要來、預備放假日可以先放假,那總共到底是幾天?不管是春節也好,或者是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或者是大家在乎的五一勞動節,是不是會變成大家可以期待的放假?這樣可能很多人會覺得可以趕快安排,包括要去哪裡旅遊,或是有什麼親子活動,這是一個。第二個,我們要來解決的,不是法律上的問題,而是在勞動關係上面這樣好與不好。現在因為長假的關係,也有一部分人反而因為長假增加他的工時跟增加勞雇者本身的工作量,我們有沒有其他方案幫他解決?因為我們講究平衡跟平等,這就屬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括交通部、勞動部、經濟部他們要處理的狀況。如果他們也認為這是好的,對於大家來講是好的方向,也覺得這樣的方向可行,那我覺得站在行政部門的立場上,我們沒有什麼好從頭到尾都反對、要維持什麼什麼的,沒有那麼死嘛!沒有那麼死硬,所以我們是保持開放的。
- 李委員坤城
因為現在春節至少會放到6天以上,而我剛才講的只是本來要補班的那一天就把它變成整個春假的一部分……一天?
- 劉部長世芳
那就不要補班?
- 李委員坤城
對,因為其實大家會……
- 劉部長世芳
但是要放在星期一還是星期五,大家就會很爭論。對啦!對啦!
- 李委員坤城
其實現在到明年春節還有很長的時間,你們可以討論一下。我認為把春節的時間固定化,大家比較好安排春節的時間啦!
- 劉部長世芳
春節沒辦法固定,春節是農曆。
- 李委員坤城
沒有,就是說時間啦!是。當然,因為是農曆嘛!
- 劉部長世芳
對,要跟著農曆的一年計算。
- 李委員坤城
對,我是說放假的時間啦!不是說固定的時間,而是放假的時間,比如說7天或9天。因為我們現在常常是用彈性放假再補班,其實大家比較有抱怨的應該就是補班那一天啦!我覺得如果能夠固定,放假天數能夠確定,其實對於大家安排春節這個假期來說比較容易啦!好不好?你們可以考慮一下。
- 劉部長世芳
我們保持開放,然後聽聽各界的想法。好。
- 李委員坤城
主席,我占用一點時間。現在有一些網紅因為違反相關規定,我們就要把他遣返回去,不過我有看到一篇報導,要確認一下移民署到底有沒有說過類似的話。這位亞亞在3月15號說,原本移民署說出於人道主義,讓他在收到廢止居留證公文之後可以申請團聚,就不必立即離境,能夠在臺灣停留6個月陪孩子。後來是因為有人說如果移民署這樣做,沒有在時間之內把他驅逐出境的話,是違反相關規定的,要告他瀆職,3月16號移民署副署長才說要執行強制出境。那我想請問一下,移民署有跟亞亞這樣講嗎?
- 劉部長世芳
我想有兩個層次跟委員回復一下。第一個,這一位中配其實沒有拿到臺灣的身分證……
- 李委員坤城
他是拿居留證。
- 劉部長世芳
所以他只是依親居留。對。我們是依法取消他的依親居留。他在網路上已經講到要武統臺灣這些言論,已經觸犯……
- 李委員坤城
對,我支持的就是這樣的言論不見容於臺灣。
- 劉部長世芳
再來,檢舉不會是只有一個人的檢舉,對於網紅在網上所講的,我們可以當成參考,但不是定案。再來,依親居留包括申請團聚等等,這些在我們移民署的依親居留規定本來就有提到,但是我們真正給他的處分書裡面並不是3月16日,而是3月15日,也就是要求他限期離境。
- 李委員坤城
所以他限期離境的deadline是在哪個時候?
- 劉部長世芳
我想容許我們有一點空間。第一,他收到處分書的時候要按照我們的行政程序,非常嚴謹。他收到處分書之後,理論上是要在10天內離境,我們會讓他有這個空間,但是哪一天,我想我們還是保持讓他可以安全離境的空間。
- 李委員坤城
執行強制出境按照規定是10天,這是我們的規定嘛!對不對?
- 劉部長世芳
移民署在處理限期離境時的相關規定。
- 李委員坤城
算了一下,應該是24號之前啦!
- 劉部長世芳
我想我還是不對外講,我的意思就是說,有點像郵局給你雙掛號,放在你家樓下,你沒有接到,而是第二天才接到,那我們就要從第三天開始算起,這裡會有一些上下的時間點。
- 李委員坤城
好,那部長要請移民署注意一下那個時間,也不要讓其他網紅去想是不是還有什麼其他法律漏洞,可以繼續留在臺灣。
- 劉部長世芳
我們目前的法律上並沒有漏洞。第一,我們所依據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然後還有入出境管理跟移民法,我們依據這兩個法律所制訂下來的行政規範,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改變過。事實上,在過去好長一段時間裡面,外國籍人士如果觸犯到臺灣法律者,我們都是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好。
- 李委員坤城
除了這個劉振亞之外,你們還約談了其他網紅,他們的言論也涉及武統,請問一下,後續的處理情況怎麼樣?
- 劉部長世芳
也是一樣,現在對於其他管道,不管是我們自己從網路上看到或是有人檢舉,我們就按照規定約談。
- 李委員坤城
那還有沒有像他這樣,後續會執行強制出境的?有。有?那……
- 劉部長世芳
但是時間上容許我們有點保留,因為這是行政程序處理的範圍。
- 李委員坤城
OK,那我先問到這邊。謝謝主席、謝謝部長。
- 主席
謝謝李坤城委員。下一位請黃健豪委員質詢。黃健豪委員、黃健豪委員不在。下一位請賴士葆委員質詢。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不在。下一位請林俊憲委員質詢。林俊憲委員、林俊憲委員不在。下一位請林倩綺委員質詢。林倩綺委員、林倩綺委員不在。下一位請葉元之委員質詢。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李坤城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李坤城
沒有,就是說時間啦!是。當然,因為是農曆嘛!對,我是說放假的時間啦!不是說固定的時間,而是放假的時間,比如說7天或9天。因為我們現在常常是用彈性放假再補班,其實大家比較有抱怨的應該就是補班那一天啦!我覺得如果能夠固定,放假天數能夠確定,其實對於大家安排春節這個假期來說比較容易啦!好不好?你們可以考慮一下。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坤城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