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秀芳於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彰化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交由人民公投決定各級法院判被告死刑時合議庭法官是否須意見完全一致,內容與支持或反對廢除死刑完全無關,明顯文不對題。「要人民公投決定各級法院判被告死刑時合議庭法官們要不要意見完全一致,這個內容根本跟支持或反對廢除死刑完全無關,明顯是文不對題!」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針對政府沒有的政策提起公投要求政府不要做,或本來有的政策卻要求政府做,邏輯自相矛盾,即便通過也無法發生效力。「針對政府沒有的政策,就像現在我們政府根本沒有廢死,如果提起公投要求政府不要做,或是本來有的政策卻要求政府做,這個邏輯就是自相矛盾,即便通過也沒辦法發生效力。」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透過人民投票重新決定判處被告死刑的法院合議庭是否需要一致決,已經摴觸憲法法庭的判決,縱使公投案表決通過也僅是浪費公帑、浪費社會資源的無效公投。「透過人民投票重新決定判處被告死刑的法院合議庭是否需要一致決,已經牴觸憲法法庭的判決,縱使這個公投案或者是今天表決通過,也僅是浪費公帑、浪費社會資源的無效公投」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秀芳

    主席、各位同仁。根據公投法,針對政府沒有的政策,就像現在我們政府根本沒有廢死,如果提起公投要求政府不要做,或是本來有的政策卻要求政府做,這個邏輯就是自相矛盾,即便通過也沒辦法發生效力。國民黨想透過立法院黨團直接在立法院提案,要人民公投決定各級法院判被告死刑時合議庭法官們要不要意見完全一致,這個內容根本跟支持或反對廢除死刑完全無關,明顯是文不對題!憲法法庭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為現階段死刑是合憲的,而且在今年1月我們的政府才剛執行死刑,因此沒有廢除死刑的問題。國民黨提出這一項公投,我就想要問,你們的公投反方在哪裡?用一個虛構的提案進行政策操作,不符合法律、不符合民意,更加速人民對國民黨的失望。外界有報導說,如果兩個公投案真的如此不堪,民進黨在怕什麼?我要告訴大家,這樣的言論是荒謬、是可笑的,如果我們已經知道這是錯的路,為什麼要讓它繼續走下去?中選會已經就國民黨的公投案表示,依過去辦理的全國性公投案進行經費預估,以辦理一案公投為例,預估至少要9.2億,每增加一案至少要增加1.5億左右。國民黨提出這樣的一個公投根本就是浪費公帑,國民黨主張什麼還錢於民,這都是騙人的,他們寫幾行字就想隨便花掉大家10億的辛苦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在這裡不厭其煩地登記發言,告訴民眾公投案不合理的地方。最後我還要告訴大家,透過人民投票重新決定判處被告死刑的法院合議庭是否需要一致決,已經牴觸憲法法庭的判決,縱使這個公投案或者是今天表決通過,也僅是浪費公帑、浪費社會資源的無效公投,前面講的10億不只是白白地花掉,簡直比丟進水裡還不值。不管公投最後的投票結果是通過或不通過,都不會形成廢除死刑或不廢除死刑的法律效果,國民黨在國會贏了表決,終究還是要面對民意的檢驗,以上。

  2. 主席

    謝謝黃委員。下一位請伍麗華委員發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秀芳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