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已除役的核電機組是否應重啟?批評核三廠「恢復繼續運轉」的公投主文在物理、邏輯與中文上都不通「這個物理不通、邏輯不通,連中文都不通」已除役的核電機組是否應重啟?質疑若延會且已透過核管法讓核三廠恢復運轉,核三公投案通過後仍須由全國公民再投一次的必要性。「這個案子通過了,全國公民還要再來投一次,荒謬之至、莫此為甚」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依公投法第十五條由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排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使主管核能政策的行政院與行政部門不得提出不同意見書。「第二,它排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的規定,也就是行政機關不可以提出審查的不同意見書,核能政策不是行政院、行政部門主管的嗎?你搞了一個公投說完全不要聽你的意見」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由立法院發起的政策公投豁免第十九條,即使已透過核管法讓核三廠恢復運轉,仍須再舉行全國性投票,十分荒謬。「最麻煩的是還豁免第十九條,由立法院發起的政策公投,如果一旦實現就可以怎麼樣?別的公投就不用投了,這個公投繼續要投。換言之如果延會,這兩個時間,藍白透過核管法讓核三廠恢復運轉,這個案子通過了,全國公民還要再來投一次,荒謬之至、莫此為甚」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依公投法第十五條由立法院提出的公投豁免第九條到第十三條由中選會進行提案主文審查,導致錯誤主文無人可審查而將錯就錯。「第一個,它豁免第九條到第十三條由選務機關中選會來進行提案主文的審查,你的提案主文通不通沒有人可以幫你做審查,你說通就通嗎?不對!你犯了錯就繼續錯。」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核三公投主文以「恢復繼續運轉」並用「恢復」與「繼續」,在物理、邏輯與中文上皆不通。「他說不是,我們要它恢復繼續運轉,沒辦法,這個物理不通、邏輯不通,連中文都不通。」發言紀錄
- 鍾委員佳濱
果不其然,今天的廣泛討論只有廣泛沒有討論,因為提案的委員又落跑了,完全沒有要對話的意思,我們跟你講道理,你們置之不理,那我們來講物理,我們來講牛頓三大運動定律:第一運動定律是動者恆動、靜者恆靜,在沒有外力的情況之下。我們來看看這個公投主文是「核三廠要恢復繼續運轉」,懂得中文的人都知道,恢復運轉就是本來是停的,我讓它動起來;繼續運轉就是本來是動的,我讓它繼續動,請問提案委員,我在朝野協商中不斷提醒提案委員、國民黨、民眾黨,你們到底是要已經停的核電廠恢復運轉,還是叫核電廠不要停繼續運轉?他說不是,我們要它恢復繼續運轉,沒辦法,這個物理不通、邏輯不通,連中文都不通。我們來看一下,就在上個星期,藍白聯手通過了核管法,如果要將核一、核二已經停下來的恢復運轉,他就可以依法去進行,如果在上星期核三廠還沒有停止運轉的,他說你要繼續運轉,也請你根據核管法來進行。根據你們通過的核管法,你們要延長服役年限,你要不讓已經停止的核一廠、核二廠恢復運轉,要不你讓當時在運轉中的核三廠繼續運轉,現在你到底是要繼續,還是要恢復?為什麼這個公投主文我不斷地提醒,因為這是很少見的,根據公投法第十五條由立法院提出的公投,它有三個特色。第一個,它豁免第九條到第十三條由選務機關中選會來進行提案主文的審查,你的提案主文通不通沒有人可以幫你做審查,你說通就通嗎?不對!你犯了錯就繼續錯。第二,它排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的規定,也就是行政機關不可以提出審查的不同意見書,核能政策不是行政院、行政部門主管的嗎?你搞了一個公投說完全不要聽你的意見,就像現在我們在講話,他們不知道在哪裡,這樣的公投幹嘛?最麻煩的是還豁免第十九條,由立法院發起的政策公投,如果一旦實現就可以怎麼樣?別的公投就不用投了,這個公投繼續要投。換言之如果延會,這兩個時間,藍白透過核管法讓核三廠恢復運轉,這個案子通過了,全國公民還要再來投一次,荒謬之至、莫此為甚,藍白回去好好想一想,至少讀點書!
- 主席
謝謝鍾佳濱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徐富癸委員發言。邱志偉委員請準備。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鍾佳濱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