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倫於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8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警察與消防人員的所得替代率應提高至80%,以保障高風險警消人員的福利,並要求行政院依法行政、編足預算,給予警消應有的尊嚴與保障。「所以為什麼我們立法院在今年1月7號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的修正,幫警察跟消防人員的所得替代率上升到80%?重點就是要保障高風險警消人員的福利,但行政院現在沒有編列預算。本席還是要在這邊呼籲行政院要依法行政,編足預算,給警消應有的尊嚴跟保障。」

發言紀錄

  1. 張委員智倫

    謝謝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早。有請內政部劉世芳部長、衛福部呂次長及警政署張署長,謝謝。請。

  2. 劉部長世芳

    委員早。

  3. 張委員智倫

    好,謝謝部長。針對114年12月19號北捷跟中山區南西站發生隨機傷人及殺人事件,本席表示非常遺憾,也感謝現場第一線所有的警察、消防人員以及見義有為的人員,也很感謝現在在很多重要場所,以及一些重大的活動有增加警力,增加見警率,非常感謝。不過,我必須要說,現在民眾針對這件事情,覺得臺灣的安全網其實是出了問題,因為這次是繼鄭捷、中捷之後,第三次發生嚴重攻擊事件。我想要先請問署長,嫌犯張文是一個教召不到的通緝犯,他從7月開始被通緝,那為什麼他可以像一般人一樣生活、住宿?是不是有就醫的紀錄?我想要請教一下,難道現在通緝犯都跟一般人一樣生活、來去自如嗎?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是不是警察太辛苦?請署長回答。

  4. 張署長榮興

    不會,通緝犯也是我們查捕的對象,只要一發布通緝,我們是通令全國的警察單位去做查捕,這也是我們警察工作任務之一。

  5. 張委員智倫

    是,我要跟署長報告一點,在警察執法的時候,其實他跟其他各單位是沒有連通的,警察就只能接到110或是現場去圍捕、逮捕,導致有一些通緝犯長期以來是沒辦法、不好去做追緝的,所以我是不是請衛福部來解釋一下,他當時有沒有就醫紀錄?他在通緝期間有沒有就醫過?

  6. 呂次長建德

    報告委員,根據我們社安網相關的紀錄,他並沒有相關的就醫。

  7. 張委員智倫

    這段時間沒有就醫?沒有。好,請回。署長,這邊還是要請各公家單位協助,如果他有去辦任何跟公家單位有關的東西,是不是請署長未來要跟其他相關單位,大家一起協力來抓捕這些通緝犯,以免造成重大的問題?第二,我想請教,對於嫌犯張文,民眾也很恐慌的是,第一個,當然,我剛剛講的通緝犯會不會就在你身邊?第二個,這個嫌犯張文,他當時帶了7把刀跟一整袋的汽油彈和煙霧彈到了北捷,而且身穿戰術背心。我想要請教,針對現在這種有可能攻擊民眾的嫌犯,他在捷運站這樣子來去自如,會不會讓人民造成恐慌?有沒有什麼辨識跟攔查的方式?本席是有個建議,現在我們很多的監視系統,是不是可以不要針對人,針對物品做一些科技執法的動作?因為最近很多委員也在請教,現在很多科技執法都是用在交通罰單,我們認為科技執法應該在一些重大的公共領域,針對一些可能的嫌犯私藏具攻擊性的物品,是不是有可能做科技執法?

  8. 張署長榮興

    謝謝委員的建議,我覺得這也是從源頭處理,也就是在公共運輸系統,比如說像高鐵、捷運、臺鐵這一些地方,只要是進站的這些入口,可以用AI設備對危險物品做先期的發現,就好像要進入閘門,你如果帶了槍枝、刀械或者危險物品,透過AI設備,比如掃描的設備,第一時間可以發現這些危險物品……

  9. 張委員智倫

    所以這個要拜託署長……

  10. 張署長榮興

    不會進入公共的場域。

  11. 張委員智倫

    署長,你們未來要多花多久時間去做這樣的檢討?

  12. 張署長榮興

    這個部分,我們大概是對交通部做這樣的建議。

  13. 張委員智倫

    那交通部是不是趕快……時間暫停一下,請交通部回答。次長,對於張署長的回應,您這邊有沒有什麼做法?

  14. 伍次長勝園

    我想剛剛講的要用AI去辨識,這個部分我們回去研議一下啦。

  15. 張委員智倫

    好,大概要多久時間?

  16. 伍次長勝園

    因為那個入口的人會太多,這樣的話,我們考慮一下,包括進場的旅客對這樣設置所受的影響,再來評估。

  17. 張委員智倫

    你們大概多久時間可以研議出來?

  18. 伍次長勝園

    是不是可以給我們兩個月,好嗎?

  19. 張委員智倫

    好,可以,謝謝,謝謝你。我再請教署長,針對這次案件裡面,民眾其實有打110報案,但是因為現場有煙霧,所以民眾會驚慌,基本上報案的期間,大概都是說因為有煙霧,所以不知道嫌犯其實手上有持30公分以上的長刀、利刃,所以本席也要拜託署長,未來一樣要科技執法,可以立即告訴在前線執勤的同仁現在到底發生什麼樣的情況,讓他們知道現場不只是有煙霧,也有長刀等利器的問題。接下來,我想要請教衛福部,全臺目前有三件模仿犯,未來可能會有人想要模仿張文去做相關的事情,我想請問一下,不管是警政署或衛福部,未來如何針對這些人進行追蹤?

  20. 呂次長建德

    是,非常感謝委員的垂詢,我跟委員做兩個簡短的報告,過去我們社會安全網的對象,主要都是針對貧窮、家暴、兒虐、身心障礙、藥酒癮以及精神疾病,這一次顯然是比較特殊的,我所謂的特殊有兩個重點,第一個,他比較屬於社會孤立,另外第二個,他可能累積了長期的挫折。當然關於相關的動機,警政署還在釐清當中,但是對於這些所謂非典型的部分,因應這一次部長也有指示,我們現在會做整個新案的檢討,包括剛剛委員所說的,像這些比較屬於所謂非典型跟高度突發性,這個我們會列入未來社安網相關對象上面的整個審視。

  21. 張委員智倫

    所以用社安網去進行追蹤,是嗎?

  22. 呂次長建德

    關於這個部分,也就是新案的部分,我們目前正在請專家,包括也跟警大等等……

  23. 張委員智倫

    你們大概要多久時間才能研議出來?

  24. 呂次長建德

    我們目前正在做相關的檢視。

  25. 張委員智倫

    有沒有大概的時間?

  26. 呂次長建德

    能不能3個月,好不好?3個月之內我們來研議。

  27. 張委員智倫

    好,3個月的時間,謝謝。

  28. 呂次長建德

    感謝委員,謝謝。

  29. 張委員智倫

    好,再請內政部部長。劉部長,關於這次的案件,其實跟過去犯案相比,本席覺得比較詫異的是,這次不是只有一次攻擊,他是在北捷攻擊完以後,第二次又到南西的誠品附近攻擊,所以是兩次的攻擊,中間其實也隔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這邊我想要請部長協助的是,其實很多民眾在討論,未來是不是可以發布細胞簡訊?因為這個嫌犯當時是步行的狀況,不管他在北車,或者是在南西,其實民眾當時都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可是過去我們國家針對一些重大災害,不管是地震、颱風的時候,都有發布細胞簡訊。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長講一下,未來是不是有機會,遇到這種重大攻擊事件的時候,在怎麼樣的狀況下可以來發布細胞簡訊?

  30. 劉部長世芳

    報告委員,按照目前的機制,地方政府所發的細胞簡訊以疏散、撤離為主,疏散、撤離的時候必須要有相對的參數。所謂的相對參數,譬如說有颱風警報、地震警報、大雨警報,或者是相關的科學性數據,我們才能知道細胞簡訊要發給誰、有多大的範圍。

  31. 張委員智倫

    沒錯,像這次北捷的案子就可以發周邊,用電訊的話,發大概幾公里。

  32. 劉部長世芳

    但是不曉得嫌犯現在跑到哪裡去,也就是說,整個範圍是以臺北車站為主,還有跑到中山站或是跑到中山站上面的南西,你整個發下去的話,第一個,會不會引起其他不必要的恐慌,因為大家不曉得發生什麼事。如果你能夠確定,CBS所發的簡訊非常清楚是發生什麼事情的話,我相信民眾收到這樣的簡訊當然可以達到疏散、撤離的效果,但是如果相對參數沒有那麼明確的話,反而會造成其他更多的疑問。但是我剛剛有提到,相對的程序是有的,如果市政府覺得有這個需求,向行政院災防辦提出這樣的要求,他們會做比較好的評估。

  33. 張委員智倫

    所以發細胞簡訊的主管機關是誰?

  34. 劉部長世芳

    行政院的災防辦。

  35. 張委員智倫

    對啊,因為蔣萬安市長其實也有特別提到,未來不排除發細胞簡訊提供民眾,所以這邊就要拜託……

  36. 劉部長世芳

    對,但是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程序不是問題,而是你在啟動或作動的時候是由誰來發動,這個才需要參考很多不同國家的狀況。

  37. 張委員智倫

    所以臺北市政府沒辦法自己發動,一定要到行政院去做?

  38. 劉部長世芳

    沒有、沒有,不是,發動的話,當然地方政府可以發動,他如果程序完成沒有問題,我是說要發動是由誰來發動、是什麼事情,你要提出來。譬如說,像這一次馬太鞍溪,它要發動的時候是由農業部,因為它主管的跟土石流及大規模的崩塌有關。這個是指什麼事情要能夠明確的定義清楚,如果定義不清楚,沒有辦法界定範圍的話,會引起不必要的猜測跟恐慌,更何況人潮洶湧,來來去去的人不一樣。就好像發生四級地震的時候,四級地震的範圍有多大,這樣國科會就知道,四級地震大概涵蓋的範圍是多大,而這次的範圍,你不曉得嫌犯到哪裡去啊,你也不曉得他最後在哪裡、發生什麼事。我們是希望時間要求快,但是在處理的過程當中可能要審慎的研議。

  39. 張委員智倫

    部長,剛剛我有質詢過,署長表示未來會用科技執法去追蹤。最後兩個問題,第一個,其實現在社會常常動盪不安,警察同仁非常忙碌,所以為什麼我們立法院在今年1月7號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的修正,幫警察跟消防人員的所得替代率上升到80%?重點就是要保障高風險警消人員的福利,但行政院現在沒有編列預算。本席還是要在這邊呼籲行政院要依法行政,編足預算,給警消應有的尊嚴跟保障。最後,剛剛蘇巧慧委員也特別請教劉部長,關於這本全民安全指引,也就是小橘書的部分,部長剛剛也特別提到,國內類似恐怖攻擊的事件,其實這本書裡面並沒有太強調,所以本席還是要拜託部長,一定要去加強相關的內容。最後,我在這邊要跟你們報告,這個是基層的反映,就是有基層的公務人員回到辦公室後,發現有一整疊小橘書放在機關裡面,然後還特別請基層公務單位帶回家保管,切勿丟棄在垃圾桶裡面,意思就是什麼呢?我必須要講,當時不是說家戶一戶一本,為什麼現在要全部一整疊放在機關裡面?所以最後我還是要……

  40. 劉部長世芳

    那我們要去看一下鄉鎮市公所是不是沒有負責任把它發放到家戶裡面。

  41. 張委員智倫

    這個是放在機關裡面的,然後要他們……

  42. 劉部長世芳

    沒有,我們沒有發放到機關。

  43. 張委員智倫

    沒有發放到機關?沒有。所以還是請部長去了解,明明已經拜託鄰里長挨家挨戶放在家戶裡……

  44. 劉部長世芳

    請告訴我們在哪個縣市,我們馬上來追查。

  45. 張委員智倫

    這是人家陳情的,我是希望了解是不是當時印太多……

  46. 劉部長世芳

    這些可能是還沒有發放出去的,我們還是要呼籲鄉鎮公所的村里長或是……

  47. 張委員智倫

    沒有,這個是放在公務機關裡面,就放一整疊在公務機關裡面,要這些公務人員……

  48. 劉部長世芳

    那表示他們還沒發放。

  49. 張委員智倫

    他是叫人家一人拿一本,也要求他們不要丟垃圾桶……

  50. 劉部長世芳

    那顯然危機意識不夠,我們還是希望村里幹事能夠盡力去發放,而且我們有一套機制。

  51. 張委員智倫

    好,謝謝部長。最後還是要拜託部長,第一,這個小橘書的內容還是要再增進;第二,針對公務人員,尤其辛苦的警察、消防人員的待遇,我們還是要一起來加油,謝謝。

  52. 劉部長世芳

    尤其是現職的警消人員,希望委員能夠多多支持,委員剛剛講的是退休警員,跟這個不太有正相關……

  53. 主席

    好,謝謝。

  54. 劉部長世芳

    我們也沒有消化預算……

  55. 張委員智倫

    不管退休或現役,我們都要幫忙。

  56. 劉部長世芳

    委員如果支持小橘書,我們明年會再出新版。

  57. 張委員智倫

    好,加油。

  58. 主席

    謝謝張智倫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王美惠召委。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張智倫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張智倫

    沒有,這個是放在公務機關裡面,就放一整疊在公務機關裡面,要這些公務人員……他是叫人家一人拿一本,也要求他們不要丟垃圾桶……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張智倫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