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人工智慧應如何依風險分級管理?要求數發部與國科會、經濟部共同研議,依人工智慧基本法對AI的定義,參考節能標章建立AI產品的申請及認證機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促使廠商真正研發AI功能。「希望你們跟國科會、經濟部共同研議,對於剛才民眾建議用標章或是申請認證來保護消費者」人工智慧應如何依風險分級管理?質疑廠商可任意在家電等產品標示AI,認為不符合人工智慧基本法定義要件的產品不應標榜為AI產品,否則會讓消費者多花冤枉錢、權益受損。「它如果不符合我們剛才講的自主運行能力,或是可以學習與演算等這些相關的功能,它是不是應該不能標榜是AI產品?」發言紀錄
- 陳委員秀寳
謝謝主席,先請國科會陳副主委。
- 主席
請國科會陳副主委上備詢臺,謝謝。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委員早。
- 陳委員秀寳
副主委好。我們先關心一下有關於臺師大體操教練涉及霸凌這個案子,昨天臺師大已經做出停聘兩年的處分,目前會將這個處分先送到教育部來審議。針對這部分在這邊想請教國科會,目前有沒有收到學校的通報?有嗎?有收到嗎?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報告委員,目前還沒有。
- 陳委員秀寳
還沒有。那我想請教,未來學校通報之後,你們會不會有相關的停止補助或是撤換主持人這些處理?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跟委員回報,我們會依據我們的作業要點去做處置。
- 陳委員秀寳
但是你的作業要點裡面有規範嗎?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我請我們同仁幫忙回答。
- 陳委員秀寳
我先就這部分跟您討論一下。國科會這邊給本席的資料是說,這位涉及霸凌案的體操教練,現在有兩個國科會的計畫案在執行中,執行期限一件是到明年,一件是到今年底,目前這個計畫還在執行中嗎?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目前還在執行中。好。
- 陳委員秀寳
那國科會在懲處確認之後會不會有進一步的處理?後續處理是什麼?您說會根據要點來做處理,但是針對國科會的補助計畫要點,我們來討論一下。目前要點裡面只有針對違反性平相關法規,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之後,國科會會召開專案小組審議是否暫停補助或是撤換計畫主持人。但是現在校園裡面比較會有狀況的,除了性平之外就是霸凌事件,要點裡面並沒有針對霸凌事件有相關召開專案小組審議的機制,所以剛才您說這個案子會按照要點來處置,那你們現在的作法是什麼?
- 賴副處長瀅宇
報告委員,目前我們的要點裡面有規定,如果經過學校或者是教育部這邊確定相關的處分,計畫主持人因故無法執行的話,執行機構必須要辦理計畫終止或更換主持人。
- 陳委員秀寳
所以要點裡面並不是規範說他是違反了什麼,而只是說他因為這些處置而沒有辦法執行的時候,你們就會更換或者是說……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是的、是的。
- 陳委員秀寳
在這邊其實本席要建議國科會,要參照教師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的規定,針對教師體罰或是霸凌學生,應該把相關的規範放進要點裡面。因為如果經過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其實在國科會的部分,不管是事件成立、審議的過程,國科會是不介入的,但是你們要針對查證屬實案件中的涉案教師做出計畫終止或是撤換的決議,所以你們是不是可以把霸凌處置的機制放進要點裡面,來做到落實霸凌零容忍,這個可以嗎?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我們回去會再研議。
- 陳委員秀寳
因為現在校園內大家非常重視,而且比較多、比較嚴重的就是性平跟霸凌事件,所以建議國科會要把相關的規範放進你們的要點裡面,這樣會更明確,而不是說他如果經過學校或者是相關會議查證屬實之後,你們再針對學校或教育部對他的懲處結果來做處置,但是其實如果你們把相關規範放進去的話就很明確了,這個你們再研議一下。是的。這邊我也要提醒,針對違反要點而受處分,不管是撤換或者是一定期間不可再申請計畫的這些主持人,我們應該要有相關的資料庫,把這些資料建置起來,讓申請人或是有其他子計畫需要尋找主持人的時候有可以依循的資料,也避免有受管制的狀況,這個可以嗎?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報告委員,我們其實已經有類似的資料庫在做處理。
- 陳委員秀寳
已經有了?是。好,這個部分你們已經有先做這樣子的措施,謝謝。接下來我請數發部侯次長。次長好。
- 侯次長宜秀
委員好。
- 陳委員秀寳
我想請教次長,AI基本法在去年底已經三讀通過,市面上開始有越來越多號稱具AI功能的產品在販售,本席想針對這些AI產品的相關問題來請教、釐清。市面上有許多號稱有AI功能的產品,像我們現在投影片上面看到的,家電產品很多會標榜它是AI,次長,請您看一下本席投影片上面,這些目前市面上販售的AI產品,你們覺得有哪些是真正有運用到AI科技?
- 侯次長宜秀
謝謝委員。委員提出的這個問題非常、非常的重要,其實沒有辦法從行銷廣告上面,他說是AI我們就直接認定是AI,那……
- 陳委員秀寳
對,所以?
- 侯次長宜秀
所以我想必須要透過人工智慧基本法裡面的定義。我們在人工智慧基本法裡面的定義應該是有自主運行能力的系統,然後透過機器學習演算法,針對明確或隱含目標實現預測、內容、建議或決策,影響實體或虛擬環境的產出,那所以……
- 陳委員秀寳
對,次長您的回答就是AI基本法規範的AI的定義,就是要包含自主運行能力,機器可以學習跟演算,也可以產出影響實體或虛擬環境之預測、內容、建議或決策。但是如同剛才我們所說的,光看相片、圖片或是說產品上面寫了AI,其實我們很難去判斷是不是真的有這些功能。其實這些產品不用寫AI,它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用的家電了,那你冠上AI,其實對消費者來講他沒有辦法理解,本來就是很基本功能的,像滑鼠還是吹風機,冠上AI之後對它的使用性、實用性或者影響在哪裡?對民眾來講,他感受到最大的差別是,只要冠上AI兩個字,好像價格就會提高,這很明顯的會讓我們的消費者權益受損,他會多花冤枉錢。那為什麼我在這邊提出,我想問的是廠商可以任意的在他的產品上面放AI這兩個字嗎?
- 侯次長宜秀
就這個部分來說,我不太確定是不是有涉及不實廣告的部分。
- 陳委員秀寳
次長,這邊要跟您討論的就是,我們剛才提到AI基本法裡面有規定AI的定義有3個要點,這些宣稱有AI科技的相關產品是不是一定要符合這些要件才能說是AI產品?就是說它如果不符合我們剛才講的自主運行能力,或是可以學習與演算等這些相關的功能,它是不是應該不能標榜是AI產品?
- 侯次長宜秀
委員,就我目前所知,似乎沒有法律做這樣明確的強制。好。
- 陳委員秀寳
我現在要給你們的建議就是,既然AI基本法已經三讀通過,對於AI的定義也已經很明確,就是我們剛剛講的那3個要件,希望相關部會可以協助這些AI科技相關的應用,有民眾建議可以像節能標章一樣有申請及認證機制來保障消費者權益,次長,您覺得呢?
- 侯次長宜秀
這部分會跟各個主管機關去做討論。也跟委員報告,人工智慧基本法第三條雖然是這樣子定義,但是因為技術一直在發展當中,而且目前變化非常非常快,在不同的領域裡面,到底怎麼去定義它已經有自主運行能力,我覺得各個領域面對技術的評估可能會不太一樣,是不是能夠透過標章的方式,我們會去做討論和研究。
- 陳委員秀寳
本席提出這樣的疑問的時候,次長本身也會覺得好像他說它是AI,到底是不是?還是它只是具備這樣的產品所必須有的基本功能而已,因為登上熱潮就放上AI兩個字,讓消費者無所適從,也無法辨別,因為這樣子他多花了錢。所以當有這樣的疑慮產生的時候,我這邊提醒的是希望你們跟國科會、經濟部共同研議,對於剛才民眾建議用標章或是申請認證來保護消費者,也讓這些相關的家電、電器產品在生產的時候,因為他們是需要透過認證、申請或一個這樣的程序,他們在產品上精益求精,如果想要讓民眾覺得東西更好用而要有AI功能的時候,他必須去研發,而不是輕易地把這樣的稱謂冠上去,就可以得到消費者的支持,您覺得呢?
- 侯次長宜秀
謝謝委員的意見,我覺得這個方向我們會跟各個部會在風險分類框架底下去做討論,委員剛剛提出來的,不論是標章認證還是能量登錄這種方式,應該是在各個可能的因應措施裡面必須要被考慮的。
- 陳委員秀寳
好,就麻煩次長在跟國科會或經濟部研議出一個初步結論的時候,請把報告給我的辦公室。
- 侯次長宜秀
好的,謝謝委員。
- 陳委員秀寳
以上,謝謝,謝謝主席。謝謝。
- 主席
謝謝陳秀寳委員的質詢,請官員回座。接下來有請陳培瑜委員進行詢答。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陳秀寳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陳秀寳
但是你的作業要點裡面有規範嗎?國科會這邊給本席的資料是說,這位涉及霸凌案的體操教練,現在有兩個國科會的計畫案在執行中,執行期限一件是到明年,一件是到今年底,目前這個計畫還在執行中嗎?
- 陳秀寳
已經有了?是。好,這個部分你們已經有先做這樣子的措施,謝謝。接下來我請數發部侯次長。次長好。我想請教次長,AI基本法在去年底已經三讀通過,市面上開始有越來越多號稱具AI功能的產品在販售,本席想針對這些AI產品的相關問題來請教、釐清。市面上有許多號稱有AI功能的產品,像我們現在投影片上面看到的,家電產品很多會標榜它是AI,次長,請您看一下本席投影片上面,這些目前市面上販售的AI產品,你們覺得有哪些是真正有運用到AI科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秀寳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