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對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認定違反公投法並進行實質審查、惡意駁回,認為此舉違反權力分立「但是被中選會認定違反公投法,對於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進行實質審查,進行惡意地駁回,其實這個也是違反權力分立。」發言紀錄
- 吳委員宗憲
謝謝主席。剛剛聽了莊瑞雄委員的發言,我認同他講的一句話,就是生命被剝奪了就再也拿不回來了,其實這句話一樣可以套用到那些被害人身上,被害人的生命一旦被這些被告、被這些兇手取走了,他的生命再也回不來,對他的家人而言,也永久失去了這個人。我過去偵辦過很多案子,殺人案件、雙親痛失獨子等等的案子,其實就讓我們想到父母在看到小朋友身上受一個小傷都如此心痛,但是這些父母告訴我,他必須面對自己親生兒子渾身刀傷的屍體,這是何等的心痛!所以很多時候在不尊重生命的殺人犯面前,唯有死刑的存在,而且是實質的存在,才能給他們警惕。我國目前還有超過八成以上的人支持死刑,而且我們要抗議的是113年憲判字第8號的判決,大法官竟然違背權力分立原則,把自己當成立法者,搞出一個死刑必須一致決的制度,我們的國民法官制度、合議庭制度要求的都是多數判決即可,少數要服從多數,但是在死刑的時候卻要求要一致決,完全沒有這樣的制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的大法官貴為大法官,卻違背了權力分立原則,去要求即便國民法官在,六位國民法官希望判死刑,或者是其他專業法官希望判死刑,只要一位專業法官認為不該判,今天就判不下去。死刑是不是一致決是立法程序的事項,應該由立法院的立法者來決定,而不是由大法官。我們今天提的這個公投案,過去我們曾經提過,但是被中選會認定違反公投法,對於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進行實質審查,進行惡意地駁回,其實這個也是違反權力分立。我們現在面對的是行政權不副署、不任命、不執行,大法官也直接違反權力分立,讓一個民主國家整個大混亂,創了全世界的先例,全世界罕見的、奇奇怪怪的事情都在這邊發生。我們希望大法官不應該淪為執政黨的打手,立法程序的事項就應該尊重立法院的決定,我們希望透過公投展現真正的民意,這也是賴總統說的,要用最大的民意來解決,公投不就是最大的民意嗎?我們要再次強調,我們主張的是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我們今天不是嗜殺,我們今天要的是維護天下蒼生,我們希望死刑的存在不是因為要報復某個人,而是要拯救全天下的人,我們希望大家支持我們,一起團結、一起支持,謝謝!
- 主席
謝謝吳委員。報告院會,各黨團推派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宗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