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制度・第 8 屆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24 種意見,共 41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不在籍投票是基本權利,應儘速立法實施12 位

    認為不在籍投票是憲法保障的基本參政權,缺乏此制度會讓離鄉就學、就業者負擔較高的投票成本,等同不平等或歧視。各國多已實施,且此制度可降低投票成本、因應疫情,因此應儘速通過。

    「因為我認為未來不在籍投票是國家的大勢所趨,不論藍、綠誰都不可以阻擋」吳育昇(中國國民黨)・2015 年 10 月 8 日
    「不在籍投票是人民的基本參政權利,而非只是與投票率高低或與選務成本有關的制度技術性設計。」吳宜臻(民主進步黨)・2015 年 10 月 8 日
    「大家應該不分黨派,讓這些人享受不在籍投票的權利」呂學樟(中國國民黨)・2015 年 4 月 17 日
  2. 保障軍警、選務人員、受刑人等特定對象投票權11 位

    主張讓因勤務無法返鄉的警察、軍人、選務人員、教師、海巡與漁民,以及病患、身心障礙者、未被褫奪公權的受刑人都能投票。具體做法包括移轉投票、在軍營或監所設投開票所,或分階段實施;部分主張也討論秘密投票與監所投票的理由。

    「如果像是重刑犯不適合出來而非得在監獄內進行投票的話,就由當地縣市政府派一組新的選務人員進去內部辦理,不讓監獄內的監所人員及監獄管理人員牽涉到任何投票的過程」吳育昇(中國國民黨)・2015 年 10 月 8 日
    「我認為他們雖然犯了罪,但是他們也是我們的國民,對於他們的投票權被剝奪的情況,我們國家應該想辦法解決。」周倪安(台灣團結聯盟)・2015 年 10 月 8 日
    「你們認不認同只要不被褫奪公權的囚犯就有投票的權利?法律上並無禁止他們的權利,所以我們設計法律時,絕對要想盡可能方法,竭盡所有資源和可能性,讓他們得到權利。」李桐豪(親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3. 先以境內移轉投票分階段實施8 位

    認為在現行憲法與法律下,可行的是國內的移轉投票。應以臺澎金馬為限,先從爭議小、配套容易的部分起步,分階段推動;海外投票則列為後續步驟或暫緩。

    「就是只可在中華民國目前的台灣地區來進行移動不在籍投票,如果還在大陸地區者,必須先回到本國」吳育昇(中國國民黨)・2015 年 10 月 8 日
    「第一、在適用對象上:「先國內,後國外」,先行納入國內的軍人、警察、在外地就學就業者、服刑人等,再思考納入海外選民的技術可行性;」吳宜臻(民主進步黨)・2015 年 10 月 8 日
    「但是台灣的民主素養這麼高,不在籍投票為什麼做不來? 可以啊!國內的部分有什麼好反對的?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會反對這部分,你們要不要好好去遊說各個委員?」賴士葆(中國國民黨)・2014 年 10 月 22 日
  4. 海外僑民與臺商投票權需研議保障8 位

    認為有戶籍、具公民權的海外僑民與臺商應享有投票權,可參考韓國的登記制等做法。同時也提出居住事實、投票場所等問題,要求中選會、僑委會溝通研議並提出通盤說明。

    「這樣就違反了平等原則,在國內的人可以不在籍投票,在國外的人卻不能不在籍投票,但大家都是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啊!」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5 年 10 月 8 日
    「只要是台商,當他們能獨立行使自由意志執行權利時,我們就應該提供他們這個權利,不能因為他們所在之處而有不同」李桐豪(親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在本席所提的憲法修正案中,這部分我沒有排除在中國大陸地區以外的海外僑民,因為依憲政的法理無法排除。」吳育昇(中國國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5. 公民投票先行實施移轉投票7 位

    認為公投對事不對人,且屬全國性投票,爭議最小,應先在公投實施移轉投票。部分主張肯定或接受行政院的公投版本,也有人批評該版本排除總統交付的公投並不適當。部分主張認為公投經驗可作為日後選舉的參考,也有人主張核四公投應一併納入。

    「未來審查核四公民投票特別條例的時候,應該納入不在籍投票的規定。」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14 年 4 月 24 日
    「此次核四是否要續建的公投就是推動不在籍投票一次最好的機會,因為民進黨也希望能夠提高投票率,總統和院長也多次宣示希望公民投票率可以提高。」段宜康(民主進步黨)・2013 年 3 月 18 日
    「基本上本席也認為就是要擴大參與,讓不在籍投票的人能夠多參與,目的是有助於跨過公投的這個門檻,基本上我認為這是正面的。」張慶忠(中國國民黨)・2013 年 3 月 18 日
  6. 要求主管機關積極提出草案與時程7 位

    批評中選會與政府長期未推動、說一套做一套,並認為技術已不是理由。要求中選會與內政部儘速提出草案、評估與時程,並排除政治考量。

    「但是你們並沒有針對投票行為、人口流動、城鄉發展做仔細評估,也沒有設想究竟在怎樣的情況下才能完成這件事情,我相信你們所說的數字只是拿來騙我們而已。」姚文智(民主進步黨)・2015 年 4 月 8 日
    「目前不在籍投票還沒有完全立法,而且沒有看到內政部在努力推動,是不是已經確定放棄了?」陳怡潔(親民黨)・2015 年 3 月 25 日
    「請內政部多溝通、多協調,讓立法院能夠儘速通過。」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15 年 3 月 25 日
  7. 信任、秘密投票、防弊與選務能力仍有疑慮7 位

    質疑在社會信任度低的情況下推動不在籍投票,可能出現秘密投票難以維持、賄選與作票、身分查核不足、選務負擔過重、時程倉促等問題。部分主張認為主管機關評估不足,也有人主張應維持現行可信的制度。

    「如果你們對於那些會用到不在籍投票的134萬人,到底會對選舉產生有多少影響以及需要多少選務人員統統都不知道的話,要我們立法院怎麼通過你們不在籍投票的提案?」李俊俋(民主進步黨)・2015 年 4 月 8 日
    「不在籍投票涉及信任信賴,以目前憲政現實狀況處於極度不信賴的情形下,對一般投票就已有質疑,若是採行不在籍投票,人民會不會信任?」盧嘉辰(中國國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在此情況下推動不在籍投票,就選舉公平性而論,大家都認為很有疑義。」陳其邁(民主進步黨)・2013 年 4 月 29 日
  8. 不在籍投票應同步適用於總統與立委等選舉6 位

    質疑只在公投實施、卻以「對事、對人」區分的說法,認為公投做得到,選舉也應做得到。主張總統、副總統、不分區與區域立委、地方首長等選舉應一併納入,或在公投之後接續實施。

    「就是說以後立委跟總統的選舉分開,不然的話,現在總統選舉也合併立委選舉,同一個選舉要怎麼分為兩個制度,這樣不是怪怪的?」盧嘉辰(中國國民黨)・2015 年 10 月 8 日
    「現在的年輕軍人,你說國防部長能指示他投票給誰嗎?這個時代是不可能的!只要有這樣一句話,網路上不流傳才怪!」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包括總統、副總統的選舉、全國性公民投票、憲法的複決案都應該採用不在籍投票或學理上的缺席投票。」吳育昇(中國國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9. 在中國等境外投票有外力干預疑慮6 位

    擔心在中國設投票所,或讓臺商以通訊方式投票,難以確保秘密投票與自由意志。也擔心臺商集中到金門、馬祖投票,會造成選務負擔,並讓中共有機會介入選舉,因此要求審慎設計或預先因應。

    「因為中國對人權是有迫害的,甚至於他們的通訊都會被檢查,當有人身在中國大陸,他投票時可能會被檢查,他還敢依照自己的自由意願去投票嗎?」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5 年 10 月 8 日
    「因為兩岸制度不一樣,如果實施不在籍投票,我們還是要排除在大陸地區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民眾。」吳育昇(中國國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但是,本席方才說他們會利用金門的小三通回來投票,因為那是非常方便的;如果是這樣,那就違背你們所說的不會擴及台商、不會擴及海外的原則?如果說這個數量是很龐大的,例如突然暴增四、五十萬人的選票,這樣有沒有違反你們的原則?」管碧玲(民主進步黨)・2013 年 4 月 15 日
  10. 離島居民返鄉投票負擔重,應納入適用6 位

    指出金門、馬祖等離島的旅臺鄉親返鄉投票,交通成本高、航班運能有限,還可能被視為幽靈人口。因此主張實施不在籍投票,不應將離島切割在外;部分主張由外島開始推行,也有人提出相關條文修正。

    「一定要回到戶籍地去投嗎?反正在機場時都已經驗過身分證,是否有可能直接就在機場投票?」邱文彥(中國國民黨)・2014 年 10 月 22 日
    「所以我們才主張從外島和原住民開始辦起」李俊俋(民主進步黨)・2014 年 5 月 19 日
    「所以照這樣說的話,難不成金門、馬祖不行,只有在島內?」紀國棟(中國國民黨)・2013 年 4 月 24 日
  11. 立委、地方選舉不宜倉促擴大適用4 位

    認為立委選舉與地方選舉的選票複雜,移轉投票可能稀釋離島選區的代表性,村長補選也得全國動員、耗費資源。因此主張立委選舉可能不適合,擴及總統、立委選舉與罷免須審慎評估,或僅考慮對事的公投。

    「雖然你有這樣的配套,但我想立委選舉可能不適合實施不在籍投票,那等於有一個區隔。」盧嘉辰(中國國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至於所謂的總統、副總統或是公職人員選罷法的部分,是一個比較複雜的議題,因為它的選項包括複數的人,所以進行不在籍投票很容易就會亂,何況是你們現在辦理選務的時候,有時候還可能會被人懷疑是不是有不當的作票情況。」黃文玲(台灣團結聯盟)・2013 年 3 月 18 日
    「你們又不能就七合一的地方選舉辦不在籍投票,因為那非常的複雜。」林佳龍(民主進步黨)・2013 年 3 月 11 日
  12. 應納入通訊、使館、電子等多元投票方式3 位

    主張在移轉投票之外,納入通訊投票、指定場所投票、使館投票、提前投票,以及以自然人憑證進行電子或線上投票;部分認為只採移轉投票過於保守,也有人主張可在公投中試行,作為日後選舉的參考。

    「第三、在投票方式上:「先簡單,後複雜」,初期先試辦較簡單的移轉投票,中期可以規劃提前投票與國內特設投票所投票,長期則可以考慮較複雜的通訊投票與網路投票;」吳宜臻(民主進步黨)・2015 年 10 月 8 日
    「因此不只是網路,可以採用的不在籍投票方式應該還有很多。」邱文彥(中國國民黨)・2014 年 10 月 22 日
    「跟這個有關係,我知道這個會有困難,沒有錯,但是如能採用電子投票就解決了。」賴士葆(中國國民黨)・2014 年 10 月 22 日
  13. 支持方向,但須先建立信任與資安配套3 位

    認同不在籍投票有助於保障投票權與便民。但主張必須先消除民眾疑慮,確保秘密投票、自由意志與資訊安全,並在國安沒有疑慮的前提下,穩健、逐步推動。

    「我們除了不要去碰觸兩岸意識形態的差距以外,我覺得其他部分的信任問題,政府都應該去克服它」吳育昇(中國國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如果能增加投票率,能讓大家的遷徙自由,更充分的達到,又不會有疑慮,我覺得這應該是社會普遍的共識。」趙天麟(民主進步黨)・2013 年 3 月 11 日
    「可以先嘗試施行,不一定要包山包海,包太多進來,搞得選務工作累得半死。可以先從局部開始,小範圍慢慢實施,比如說在島內當兵的人,先局部實施,等老百姓有信心之後,再一步步把不在籍投票的範圍擴大,不要想一下子就全都包進來。」蔡正元(中國國民黨)・2012 年 3 月 19 日
  14. 原住民族選舉應優先實施不在籍投票3 位

    這群主張指出,原住民立委選區涵蓋全國,選務上可行;族人因就學、就業散居各地,返鄉路途遙遠,投票率偏低,部分人還有秘密投票或被認定為幽靈人口的問題。因此主張原住民立委選舉應優先採行移轉投票,也有主張不反對原住民選舉適用。

    「我也提出原住民族立法委員選舉要實施不在籍投票。」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拜託你們一定要想盡辦法把原住民的部分納入,因為我們不是單一選區,我們是複數的選區,不單單是辛苦,而且要舟車勞頓,那種奔波勞累不是小選區的立委可以想像的。」廖國棟Sufin‧Siluko(中國國民黨)・2013 年 5 月 29 日
    「反對不在籍投票的人,可能是出於個人的看法,大部分原住民應該都是非常贊成,因為這樣做可以節省時間,一旦實施不在籍投票,他們可以參與投票,不會喪失投票的權利」簡東明Uliw.Qaljupayare(中國國民黨)・2013 年 3 月 18 日
  15. 應於既有選罷法、公投法修法,不必另立專法2 位

    認為在公投法、總統選罷法或公職人員選罷法中修法即可處理,沒有單獨立法的必要。

    「如果今天國民黨委員通過專法是為了要推動不在籍投票,適用所有選舉的話,明明不可行,還要尊重大院的委員嗎?」陳亭妃(民主進步黨)・2013 年 3 月 18 日
    「如果是這樣的方向,我個人是認同,但我不認同為了不在籍投票而去設立一個專法,或透過修公職人員選罷法的方式來達成,所以我個人贊成在公投法中做一些修正,這樣或許來得及。」陳歐珀(民主進步黨)・2013 年 3 月 11 日
  16. 先從總統等中央選舉實施,地方選舉暫緩或不適用2 位

    主張不在籍投票先從總統選舉等中央層級的選舉實施,因為總統選舉只投一張票、較容易推動;地方選舉暫不適用,或日後再推廣。

    「第二、在實施範圍上:「先中央,後地方」,先在全國性的總統大選試辦,再推廣到地方的基層選舉;」吳宜臻(民主進步黨)・2015 年 10 月 8 日
    「本席關心的只有總統選舉,因為這比較容易,能夠做的就先做。」張慶忠(中國國民黨)・2012 年 3 月 19 日
  17. 不在籍投票可提高投票率2 位

    認為許多在外地求學、工作的民眾因返鄉舟車勞頓而放棄投票,實施不在籍投票可望提高投票率,讓民意更充分地表達。

    「臺灣現在有許多在外地求學及工作的民眾,因為返鄉投票舟車勞頓而放棄投票的大有人在,使投票率沒辦法提升,實施不在籍投票可能有辦法改善投票率。」盧嘉辰(中國國民黨)・2015 年 10 月 8 日
    「這110萬人一定會影響選舉結果,但此影響是對誰有利或不利?都沒有,不管是對民進黨、國民黨或第三黨,我認為這對臺灣的民主發展是健康的。」吳育昇(中國國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18. 不在籍投票須以法律規定,不能由中選會自行決定2 位

    主張不在籍投票等投票事項適用法律保留原則,應由國會修法明定,不能由中選會自行決定或以委員決議處理。

    「第十七條的部分則修正得更為明確化,現行條文是「除另有規定外」,這邊特別強化成「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意思是如果要推動不在籍投票等相關事項,要以法律定之。」李俊俋(民主進步黨)・2012 年 5 月 9 日
    「本席認為不論投票時間、投票攝影或不在籍投票,都應該是法律保留原則,應該由國會就相關部分加以規範,因為選舉畢竟是政黨彼此的競爭,不該是因選務人員方不方便而加以限制。所以這個應該留給國會修法,而不是交由中選會來決定,不能中選會高興禮拜六就禮拜六選,想要幾小時就幾小時,這些事項沒有經過法律授權就自行處理,本席不同意。」陳其邁(民主進步黨)・2012 年 3 月 19 日
  19. 申請程序應便利並放寬期程1 位

    認為移轉投票須在六十天前登記太久、流程過於繁複,主張以電子或通訊方式申請、使用自然人憑證、訂定明確的申請期間,並建置可擴充的系統。

    「如果手續不方便,一定會影響很多人的投票意願。立法院必須先通過這個法,如果立法院有辦法通過,接下來就是選務工作,你們在設計上必須非常便民。」江啟臣(中國國民黨)・2013 年 3 月 18 日
  20. 通訊、網路與電子投票目前不宜採行1 位

    認為通訊投票、網路投票與電子投票的疑慮很大,包括資安威脅、程式可能遭竄改,以及美國大選引發的爭議。主張以臺灣現況不宜採行,應維持人工唱票的公開透明。

    「比如通信投票、提前投票或代理投票等方式應該不可能採行,以台灣的現況,有沒有可能採行這些方式?」陳怡潔(親民黨)・2015 年 6 月 3 日
  21. 不應開放全民無條件申請不在籍投票1 位

    認為不在籍投票應以異地就學、就業、身心障礙等有特殊需要者為範圍。全民無條件申請與立法目的相衝突,會加重選務負擔,也反對因此取消公教人員擔任選務人員的比例規定。

    「本席的意思是方便你去投票和保障你的投票權利是兩個不同的價值和標準」段宜康(民主進步黨)・2015 年 4 月 8 日
  22. 不在籍投票未必能提高投票率1 位

    質疑以提升投票率作為推動理由是本末倒置,認為不在籍投票不見得會提高投票率,有些民眾即使投票所就在附近也未必會去投票。

    「所以不在籍投票的概念不是完全著重於提高投票率,也不見得會提高投票率。」盧嘉辰(中國國民黨)・2015 年 4 月 8 日
  23. 境外勢力干擾不應成為不推動的理由1 位

    認為境外敵對勢力始終存在,政府也已編列資安預算,不應因為擔心中國干擾就放棄推動不在籍投票,以免因噎廢食。

    「本席看到這個新聞感到很訝異,報載會影響一百三十幾萬人,是用什麼交通工具來載?航空母艦也載不了這麼多人啊!」紀國棟(中國國民黨)・2013 年 4 月 24 日
  24. 申請不在籍投票不需理由,不應排斥申請者1 位

    主張申請不在籍投票不需提出理由,也不必證明在當地工作;任何人申請移轉投票都不應被排斥,以保障每個人的投票權與公平。

    「但是申請想要移轉投票的人,你們不能排斥任何人,即使住在新北市想要在台北市移轉投票,每個人都有投票權,這必須要公平。」林佳龍(民主進步黨)・2013 年 3 月 18 日

另有 15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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