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工時與休假・第 10 屆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6 種意見,共 8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兼任教師、助理、看護等未適用者應納入勞基法2 位
主張大專兼任教師不分有無本職、學生兼任助理、外籍看護與家事移工、護理人員、建教生、照服員、大樓管理員等未受保障的工作者應納入勞基法或以指引先行,反對以學習型分流或另定專法排除。
「我比較主張要納入勞基法的適用,但是這個過程可能還有很多要討論的地方,所以也希望能夠依照行政程序法的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在外籍看護工適用勞基法之前,能夠公告一個雇主僱用外籍看護工的勞動指引。」吳玉琴(民主進步黨)・2022 年 4 月 25 日
「一般來說同一個合作社應該是要一體適用,對居家照服員的保障才比較足夠,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回去後儘力去做溝通,希望能把從業人員納入勞基法,本席認為這才是勞動部應該有的立場跟態度,好不好?」楊曜(民主進步黨)・2020 年 12 月 2 日
醫師納入勞基法需配套、分階段,或另訂規範2 位
認為醫療工作具特殊性,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有人力缺口、訓練時間拉長、手術不能換手等實務困難,主張先做配套與沙盤推演、分階段處理,或以醫療法專章等方式另行規範;部分主張反對將醫師納入或準用勞基法,或認為主治醫師難以納入、不需納入。
「從2019年說要有勞動專章,到現在還沒看到它的出現,我覺得是非常遺憾,也非常不應該,我們希望儘快處理,我們希望6月前能夠看得到。」王婉諭(時代力量)・2023 年 5 月 3 日
「一旦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那就是都市的醫院會搶醫師啊!所以這個對偏鄉留任醫師又不太有利」張育美(中國國民黨)・2021 年 5 月 13 日
依行業特性訂定工時規範或保留彈性2 位
認為航空、遠洋漁業、船員等行業工作型態特殊,勞基法一體適用不合實際,主張依實際作業與國際規範另訂工時,或以責任制、變形工時、勞資合議保留彈性,責任制宜逐步檢討而非立即全廢。
「因此不知部長是否考慮研議刪除「監督管理人員」的這個條件,將「高薪外商知識工作者」納入責任制的範圍?」吳欣盈(台灣民眾黨)・2023 年 4 月 12 日
「實際上,我們的勞基法也有提供解方,就是第八十四條之一,他如果是符合這樣的工作性質,其實是可以雙方另行約定。」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2020 年 12 月 9 日
受僱醫師應儘速全面納入勞基法1 位
認為醫師是受僱勞工,過勞危及醫師與病人安全,應儘速、如期把住院醫師、主治醫師等全體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並要求提出明確時程、不得跳票;其中部分主張可在勞基法內以專章或第八十四條之一保留彈性。
「全體受僱醫師應該受到與勞工同等的權益保障,這是蔡英文總統在2016年大選時提出的政見,但最後到2019年時卻只有住院醫師,而且還不包括公立醫院依公務人員法進用的住院醫師才被納入勞基法。」陳椒華(時代力量)・2022 年 12 月 5 日
住院醫師工時上限過長應縮短並落實評鑑1 位
批評每週88小時、4週320小時、連續值班32小時等標準過長,主張縮短為每週80小時以下、連續值班24小時內,值班與on call應計入工時,並改善評鑑平均計算、未公布違規醫院等問題。
「所以要跟部長講,如果明年的評鑑裡面有加註這一條,就請務必落實,好好地去進行他們的工時調整。」賴香伶(台灣民眾黨)・2020 年 9 月 28 日
責任制核定應設上限、程序嚴謹並公開1 位
認為第八十四條之一的核備流於形式、解釋模糊,主張設定工時上限、經工會或勞資會議討論、由中央訂定指引與統一解釋,並公開適用名單讓勞工查詢。
「我們擔憂的是有一些比較高齡的工作者在保全業擔任夜間保全工作,但還是讓他一個月的工時有288小時,其實這樣的工時是非常長的。」賴香伶(台灣民眾黨)・2022 年 3 月 30 日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醫師工時與休息直接影響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制度設計須同時保障醫師休息與病人權益。
- 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目前核定寬鬆、易遭濫用,需要加以檢討與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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