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工時與休假・第 11 屆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7 種意見,共 12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反對提高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擔心過勞2 位

    反對將單月加班上限由46小時調高至54或60小時,或以三個月138小時總量計算,認為會造成連續多月高加班、過勞與健康風險,也違背縮短工時的目標,並質疑放寬的必要性。

    「希望多加班賺錢,這種我覺得是比較不負責任的說法。」廖偉翔(中國國民黨)・2025 年 3 月 19 日
    「沒有讓相關的廠商、勞工獲得保障,把他們加班的時數上限給取消掉,犧牲勞工的時間來彌補你們的過失,這個是非常離譜的。」王育敏(中國國民黨)・2024 年 5 月 30 日
  2. 應提高薪資而非以加班補足低薪1 位

    認為勞工加班是因為薪資太低、被迫加班平衡開銷,勞工要的是加薪而不是加班,政府應協助企業轉型、提高薪資,而非讓勞工靠加班費增加收入。

    「勞工需要多加班賺錢的原因,就是因為薪資低,剛剛你在講。是。我們也都知道。所以他們被迫加班才能夠平衡開銷,不是這樣嗎?」廖偉翔(中國國民黨)・2025 年 3 月 19 日
  3. 加班換補休由勞工選擇並依費率換算、逾期折現3 位

    主張加班原則上發給加班費,經勞工同意才可換補休,補休應依加班費倍率換算、限期休完,未休完須折算工資;反對一比一換休及由勞資協議或函釋讓雇主規避加班費。

    「因為加班時加班費的請求權還沒有發生,怎麼可以先要求要拋棄?我覺得在實務上這一句話應該加完班後,雇主才會去跟員工談能不能換補休。」羅廷瑋(中國國民黨)・2025 年 4 月 10 日
    「既然是超時出勤,應該連補休也要比照1.33或1.66,對不對?比如說連續加班3天換4天補休,這樣子比較合理嘛,應該要跟加班費的比例一致嘛」牛煦庭(中國國民黨)・2024 年 5 月 23 日
    「照理來說,如果沒有補休完的時數,其實就應該發給加班費,這在勞基法是規定得很清楚的喔!」洪申翰(民主進步黨)・2024 年 4 月 29 日
  4. 天災疫情延長工時應限縮適用範圍1 位

    主張因天災、事變或疫情延長工時的適用應限於確有因果關係與迫切需要的產業,並個案審核,不應全面開放或長期適用。

    「你要符合勞基法,你就不應該去運用天災事變突發事件這一條,你知道這一條是太上皇條款,你只要運用了之後,它是沒有上限的,所謂的上限你們希望符合勞基法是多少?按照現行勞基法最高一個月,如果工會同意的話才到54小時,那你們用的是天災事變,所以等於是沒有天花板,當然就會變成是這個樣子啊!」王育敏(中國國民黨)・2024 年 11 月 21 日
  5. 加強查處超時工作與未付加班費7 位

    指出臺鐵、郵局、醫院、金融機構等單位存在超時工作、未給或少給加班費、假簽退等情形,要求勞檢查處並依法給付加班費。

    「我是希望你們醫院,包括分院,HR系統可能要有一些改善的方式,看看到底是什麼東西出了問題。」王安祥(台灣民眾黨)・2026 年 4 月 22 日
    「臺鐵公司這兩年的成績實在是不好看,違反勞動基準法總共有5件;違反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以及職安法總共有7件。相關的類型還有勞基法的工資給付與加班費,這個有3件」李昆澤(民主進步黨)・2025 年 10 月 29 日
    「我覺得就代表長榮航空長期存在超時加班、未給足例假,已經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劉建國(民主進步黨)・2025 年 10 月 15 日
  6. 勞工實際上難以拒絕雇主的加班要求1 位

    認為法律雖規定加班須經勞工同意或可拒絕,但在勞資權力不對等下勞工難以真正拒絕,被迫加班已成常態,應避免資方強迫加班。

    「臺灣名義上可以拒絕,但是在實務上幾乎是無法拒絕的,臺灣通常是主管一句話,今天要趕工就變加班了,也就是說韓國政府讓韓國勞工有拒絕權,但是臺灣在政府力道薄弱的狀態下,勞工變成被迫的文化」邱鎮軍(中國國民黨)・2025 年 11 月 17 日
  7. 合法延長工時仍須考量勞工健康1 位

    認為即使延長工時合法或要調整加班時數,仍須考量勞工身體是否受損,雇主不能免除避免過勞的義務。

    「最後我要提醒部長的就是,不可以因為你趕工去壓迫這些藥廠基層的勞工,甚至讓他爆肝,我看到這種超過100小時的加班,我覺得是不可思議,如果你們都沒有出面去處理,我覺得這就是失職。」王育敏(中國國民黨)・2024 年 11 月 21 日

另有 1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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