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工時與休假・第 10 屆
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 種意見,共 1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例外審查應訂標準並公開透明1 位
這組主張要求明訂例外適用的行業與審查標準,由勞動部而非事業主管機關把關,並公開申請與審議資訊、依法踐行預告程序,也應保障新成立工會的同意權。
「監察院曾經糾正過,對此你們自己也有發過新聞稿,但你們沒有進行預告的程序,等於勞工在這方面完全沒有可預測性」邱顯智(時代力量)・2021 年 6 月 10 日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多個群組都認為,輪班勞工需要足夠的連續休息,以維護勞工健康及乘客、病患的安全。
- 多個群組都認為,人力不足應以補足人力因應,並要求盤點人力缺口。
- 多個群組都支持以11小時作為原則或標準。
閱讀時請注意
- 意見的標籤與摘要由 AI 依主張內容整理,分群時看不到姓名與政黨;它可能出錯,請以逐字原句與公報原文為準。
- 每種意見下的原句是最近的幾句(每位立委最多一句),不是挑選過的代表。完整名單、每一句的出處與影片:https://acta.tw/issues/labor-hours/labor-hours-shift-interval?ter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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