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工時與休假・第 10 屆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6 種意見,共 9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反對擴大變形工時與工時彈性1 位

    認為在工會率低、勞檢不足、勞資不對等下放寬變形工時與彈性會造成過勞並架空40工時,要求限制或檢討彈性條款、設定前提與重新協議機制。

    「這個函釋應該也可以去做檢討,否則的話,像你也是律師,如果沒有期限的話,難道這個是拘束永久的嗎?這是很不合理的。」邱顯智(時代力量)・2021 年 5 月 5 日
  2. 年總工時仍過長,應持續降低4 位

    認為縮短週工時後整體年總工時下降成效有限、仍高於多數國家,主張以降低全年總工時為指標,並可參考試辦週休三日等做法。

    「但是本席很鄭重的跟勞動部建議,不要全盤把它否定掉,可以鼓勵透過實驗性的方案來評估臺灣若要實施週休三日,思考如何達成的可行性方案或條件,以作為日後整個政策規劃的依據,你的看法呢?」林德福(中國國民黨)・2023 年 5 月 18 日
    「但是現在初步看法是生產力提高了,雖然還是在試辦,請問人事長,看到國際這麼多先進國家在試辦,你想不想也來試辦一下?」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23 年 3 月 6 日
    「此外,書面報告還是要清楚說明你們要如何降低工時,不管從總工時、全時就業的工時或部分就業的工時」蔣萬安(中國國民黨)・2020 年 11 月 4 日
  3. 工時規範應依產業與工作型態保留彈性1 位

    認為一套固定工時無法適用所有行業與知識工作,驟然全面實施會衝擊企業用人,主張區分適用、賦予裁量或試行彈性工作,並質疑一味比照先進國家降低法定工時。

    「因此建議考慮實施彈性工作的實驗沙盒,讓他們的平均薪資及福利待遇高於同業,同時也高於法定的要求,也就是以高薪外商的知識工作者為沙盒優先實施的範圍。」吳欣盈(台灣民眾黨)・2023 年 4 月 12 日
  4. 特定行業工時與出勤紀錄規範應調整1 位

    針對護理、駕駛、船員、臺鐵、郵局、教保、兼任教師、建教生等特定對象,以及出勤紀錄、休息與工時認定,提出具體調整或釐清的要求。

    「因為他的工作很麻煩,綵排到底要怎麼計算?他演出的時候,連續的週期要怎麼計算?他的創作時間要怎麼去計算?所以在勞基法裡面就會觸及不太好的部分,就是關於工作8小時。」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2020 年 12 月 9 日
  5. 提高違反工時規定的罰則1 位

    認為現行2萬至30萬元罰鍰過輕、實務多罰最低額,對大企業無嚇阻力,主張提高金額、按人次或企業規模加重,甚至增設刑責。

    「而你們在勞檢的時候好像都是同一次只認定一個案子。就是說少給1個人也是1個案子,少給100人也是1個案子,這樣會不會變相地鼓勵雇主違法?」莊競程(民主進步黨)・2020 年 5 月 18 日
  6. 增加勞檢人力與覆蓋率以落實工時規定2 位

    認為工時規定能否落實取決於勞動檢查,指出勞檢人力與覆蓋率嚴重不足,要求補足員額、提高檢查密度、針對特定行業專案檢查、建立申訴與工會陪同等機制。

    「第一個,勞動檢查的頻率其實是逐年下滑」蔣萬安(中國國民黨)・2021 年 11 月 15 日
    「所以勞動部是不是可以加強交通運輸業的專案勞檢,可以嗎?」陳椒華(時代力量)・2020 年 10 月 28 日

另有 1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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