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退休金制度・第 10 屆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9 種意見,共 43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提高並依法編列預算7 位
主張警消工作危險辛勞,所得替代率應提高至80%或比照軍人,並另訂於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法已公布施行,行政院不應以釋憲為由不編預算,應依新法計算與發放。
「而且警消的人事專法並不等於一定要抓權,不等於一定要抓權,而是就警消工作的特殊性,再來就其待遇、福利、尤其是退休制度,做不同的處理,原則是這樣、方向是這樣。」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0 月 4 日
「可是開完會之後呢?結果是怎麼樣?只是存參嗎?我看到你們今天提出的解凍報告,你們說還要再徵詢內政部、銓敘部,永遠就是無限循環」游毓蘭(中國國民黨)・2023 年 3 月 16 日
「我也希望對於退休的警消,明年1、2月,到了4年要調一次的時間,也好好地把他們納入考量。」廖婉汝(中國國民黨)・2021 年 10 月 28 日
所得替代率調降應緩和並保障既有權益5 位
認為15年均俸、快速調降等設計過於嚴苛,對年資短者、高教人才、主管及基層衝擊大,違反信賴保護,主張按實際年資採計、緩和調降並保障退休生活。
「如果大專院校老師的初任年齡平均是40歲,高中以下的國中小老師也有這個問題,可是他們的初任年齡至少平均還在29歲、30歲,但兩者的初任年齡卻足足差了10年,所以大專院校老師的所得替代率遠低於中小學」張廖萬堅(民主進步黨)・2023 年 5 月 10 日
「因為高教人才養成的培育期比較長,所以有時候進入職場的時間會比較晚一些,導致退休時的年資可能會比較短,這個問題其實是存在的,所以所得替代率也比較低,退休金偏低的這件事情當然也會造成投入教師這個行列、進入高教這個領域的意願低。我覺得這些其實都是問題,今天我們討論出來之後,要好好地去落實以及怎麼去檢討和改善」萬美玲(中國國民黨)・2023 年 3 月 13 日
「當時就說了,我們是把教授當成公務員,這就是我們的真實問題,因為我們覺得公務員沒有問題啊,滿35年年資就退休等等,就是這些事情,可是問題是教授就不是這樣子,因為他入行太晚了,他都30幾歲才入行,然後他真的能幹到35年嗎?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然後又比照一般公務員這樣子的作法。」張其祿(台灣民眾黨)・2023 年 3 月 13 日
年終慰問金應保留或改採分級發放1 位
認為退休人員依賴年終慰問金生活、有信賴保護問題,刪除過於倉促並傷害基層,主張不要刪除,或至少不要以單一門檻一刀切而改採級距發放。
「本來調薪是為了要照顧大家,現在因為你的調薪,導致我1個月加個幾百塊、幾千塊,結果我的年終慰問金反而沒辦法領,就這部分的話,過去107年的時候就是用列冊的方式,這一次是不是要去處理這個部分?」邱顯智(時代力量)・2021 年 10 月 28 日
退休給與調整機制應明確定義與連動27 位
主張退休給與調整應有清楚公式,如物價指數累計正負5%即調整、納入現職調薪,並質疑現行條文因素過多形同虛設;也有意見認為不能只升不降或質疑5%門檻。
「因為我們的退撫條例裡面對於退休金的調整,這個CPI的計算,本席主張應該要更具敏感度的,用高齡者的CPI」游毓蘭(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1 月 8 日
「已經退休的也適度小小調整,代表政府照顧已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心意,但是當然跟現職調整的比率,是沒有辦法一定要等量齊觀,這個我可以肯定。」吳秉叡(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0 月 30 日
「「在職公務人員」已確定在明年調薪4%,本席再次提醒「主計總處」公布最新「消費者物價指數」後,儘快會同「考試院」,調整「退休軍公教月退休金」給付金額,至少要調增4%以上。」林德福(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0 月 25 日
撫卹、遺屬、失蹤及離婚配偶給付規定2 位
就撫卹順序、遺屬年金年齡、自殺認定、失蹤停發、離婚配偶分配、自願退休申請等細部規定提出主張,強調保障遺屬權益同時避免不合理給付。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四十五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四十五條配合民法修正之後,遺族子女的補助年齡就降為18歲。雖然在施行法訂定過渡施行,18、19歲已請領者可領至20歲,但18歲以下遺族,在施行之後,到18歲還是失去補助,對於失學而就業者18、19歲者,生活仍有一定影響,行政院還是要思考弭補之措施。」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0 年 11 月 25 日
「但是到了銓敘部就不一樣了,他一再請你證明、一再的證明、證明,你怎麼證明啊?人都死掉了,就算是傷病,你們都提出了很多的證明,他們還是不認定、不審定,很多這樣的案子。」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20 年 10 月 29 日
危勞及特殊職業的退休條件應明確另訂4 位
主張危勞職務範圍應明確界定並由主管機關認定,可納入醫護等職系,危勞者不受減額年金限制,退休年齡可依職業特性區分並配合相關法令一併檢討。
「我強烈要求,我歷次的質詢要求警察人員的退休全部定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不要去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法,就像軍人一樣,軍人全部由另外一套,這有很大差別,消防人員也是一樣。」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0 月 4 日
「有沒有可能降低危勞的年齡,把危勞職務的自願退休年齡降低?屆齡退休的部分還是一樣,可是如果自願退休年齡降低之後,在他還行有餘力的時候,他可以規劃一個比較適合他50歲之後體能的工作」游毓蘭(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0 月 26 日
「警消的職務比起一般公務員會不會比較辛苦、比較危險呢?警消人員的退撫待遇,經過修法之後是比照一般公務員,我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合理?」陳椒華(時代力量)・2021 年 10 月 27 日
新舊制年資補償金應保留並取消期限9 位
認為補償金是制度轉換時的承諾,與年改無必然關係,應取消一年退休期限,讓具新舊年資者不論何時退休皆可領取。
「我們覺得那是一個誤會,補償金這部分跟年金改革是無關的,因為它的經費來自公務預算,但是年資補償金的刪除,導致很多在108年6月30日以後退休領月退俸的人一毛都領不到。這部分我們認為是上次制度改革時比較大的問題,但非常遺憾地,這次我們提出修正條文一樣未被採納,這部分我們還是希望執政黨可以繼續考量相關的問題。」林奕華(中國國民黨)・2021 年 12 月 28 日
「結果現在變成明明在同一個學校服務,同樣的職務,也有同樣的年資跟經歷,只是因為選擇退休的時間不同,卻對他的生涯造成這麼大的影響,有的可以領補償金,有的不能領,這是提早退休的人可以拿,而還在職的人、付出更多的人卻完全沒有,對於這樣的差別待遇,次長怎麼說?」萬美玲(中國國民黨)・2021 年 4 月 15 日
「在年改的時候,教師這邊是被拿掉的,可是軍人並沒有被拿掉,當然這又回到剛剛我們一開始討論的,就是很不一致的這種給予,我覺得這一條補償金是需要給人家的,所以我很支持張廖萬堅委員跟林奕華委員的提案」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1 年 4 月 15 日
退休再任限制應放寬或增設例外3 位
認為年改後退休金已減少,再任是憑勞力工作,應減少干預、讓退休者重新選擇,並將長照、學校缺師等納入例外或放寬薪資上限。
「現在的公教人員再任泛公職的限制是最低工資24,000元,這個我們在年改期間就提出來不合理」吳斯懷(中國國民黨)・2021 年 4 月 22 日
「我反對用扣除獎補助款這樣的方式,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健康的方法。所以麻煩教育部想一個比較健康的方式,讓大家願意有更多的年輕老師進到學校任教。」林奕華(中國國民黨)・2021 年 4 月 15 日
「當初特意出來打雙薪肥貓的時候,我也沒有看到相關單位出來講公道話,或說他不是雙薪肥貓。部長如果看美國的體制就會知道,這些私校教授裡面有多少人來自政府,因為他們具有經驗傳承,然後再到私校服務的。」李貴敏(中國國民黨)・2021 年 3 月 31 日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應採計並由政府負擔3 位
認為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若未全面適用會不利女性與生育,主張修法前年資也應採計、可追溯並由政府負擔提撥費用。
「前面有照這樣做的部分,我覺得年資還是可以算進來。所以對於最後這一項,剛才教育部是表示反對,但是我倒覺得這是一件好事,如果真的有公私立學校不同的狀況,我們就回去把公立學校的部分修回來,這樣公私立學校就會一樣了」林奕華(中國國民黨)・2022 年 5 月 18 日
「對於在年改生效前即擁有育嬰留職停薪年資的現職教職人員,我們也希望他們可以在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後來併計年資」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2 月 28 日
「因為如果是在法律施行前辦理留職停薪,無論是否正在留職停薪,依現行該項規定都沒辦法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繳納退撫基金費用,狀況就會變成大家因為申請留職停薪時間不同,在年資採計上也會受到不同的待遇。」賴品妤(民主進步黨)・2021 年 4 月 29 日
退撫提撥應免計所得稅並一致實施24 位
主張軍公教政務人員繳付退撫費用比照勞工免稅,各體系一致實施並保障已繳年度權益,但改為領取時課稅需另行溝通。
「堅持我們希望可以從今年開始實施,因為我們都知道我們的報稅是採落後申報制,也就是現在今年所得稅的申報會到明年才呈現,所以我們認為可以回溯到110年」林奕華(中國國民黨)・2021 年 12 月 28 日
「至於勞工朋友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這兩類型的人員係採提繳或撥繳時免稅,但領取退休金時定額免稅,與公教人員現行的課稅規定有所不同,所以本次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案正可修正此一問題,以消彌職業差別待遇的疑慮。」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2 月 28 日
「對於軍公教人員為什麼不能像勞工自提的退休金不課稅,這也是目前可以微幅調整的項目。所以我們特別來修正公立學校退撫法第八條,將教職人員退撫給予的扣稅機制改為免稅在前、繳稅在後的所得稅計算方式。」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2 月 28 日
公保年金與勞保年資併計及層次設計1 位
討論公保養老年金給付率、公勞保年資併計擇領月退、基礎年金統一計算基準與兩層年金連動等設計,要求計算可行且公平。
「我們既然可以多領,我們沒有多付,這個是問題,我也不希望以後的人來負擔在座所有人的退休金。」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2 年 4 月 13 日
所得替代率計算分母應兼顧現實與計算便利2 位
討論所得替代率分母以本俸乘以一定倍數的理由,主張可採本俸乘1.6或1.7、比照公務人員作法,並要求誠實說明計算公式。
「年改法律的規定,基準的算法都是用本俸或本薪乘以二之後再計算所得替代率的基數,但因為本俸及本薪實在太低了」游毓蘭(中國國民黨)・2021 年 11 月 1 日
「他原來固定領取的經費就是應該用這個來做計算標準才對。」林奕華(中國國民黨)・2021 年 10 月 28 日
退休再任私校等職務應限制或比例停領月退10 位
認為退休者再任私校領退休金兼薪資不公平並排擠年輕人工作,應依大法官解釋以比例、絕對額度等細緻方式停發部分月退,而非直接取消限制,並防堵規避漏洞。
「這些人數進來學校,當然是排擠了這些新的人員,光是流浪教師將近10萬人,他們根本沒有辦法進去正常的學校,這些軍公教又可以轉任,所以我覺得這真的也形成超級的排擠。這些事情是一個老問題,我們到底有沒有辦法限制這個狀況,怎麼樣真的能讓年輕人有機會?」張其祿(台灣民眾黨)・2021 年 10 月 21 日
「對,這個制度除了私校,公立學校也可以適用,請銓敘部作研議,可以嗎?」陳椒華(時代力量)・2021 年 4 月 22 日
「如果65歲退休,來個4年,得等到69歲,他每一年都可以固定從某個部會拿到很多補助計畫,這樣子會不會違反釋字第782號解釋違憲理由提到的不致於會導致退休人員從政府領雙薪。政府不是只有教育部,政府還有包括行政單位、考試院或其他單位,所以這個部分會不會是一個漏洞?」劉世芳(民主進步黨)・2021 年 4 月 15 日
政務人員與法官退職給與及年資併計應合理化1 位
主張常任文官與政務官年資應分別計算或以原條件併計,政務人員所得替代率降低並比照十四職等,質疑法官退養金與民間年資排除等不衡平之處。
「好,這個我贊成,但有必要是我們這個做得不錯的政務次長的3倍嗎?這樣合不合理?」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2 月 7 日
警消危勞應以在職加給照顧而非提高退休金1 位
認為提高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會促使員警提早退休、造成警力中空並使基金提早用罄,危勞特性應以在職津貼、加給與撫卹處理。
「我認為對警察的照顧應該放在什麼地方?應該放在在職的時候多一點照顧,該給加班的、該給補休的、該給加給的,我都全力支持,包括我之前推動的交通警察危險加給的部分,我都支持。但是退撫的部分是牽一髮動全身」羅致政(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0 月 27 日
年終慰問金等給與應以法律明定1 位
認為年終慰問金等涉及納稅負擔的給與過去缺乏法律授權,應法制化或以明確公式計算;若政策認為該發,也應確立法制避免每逢選舉被操作。
「換句話說,如果覺得有必要的話,你應該要建立一個穩固的體系,不應該讓它變成是現在這個狀況,然後又是浮動的,所以針對這部分,如果覺得有必要的話,基本上本席是建議應該要考慮把它建立一個穩固的退休照顧……」邱顯智(時代力量)・2021 年 10 月 28 日
所得替代率應實質調降且退休條件從嚴1 位
認為現行實質所得替代率過高、退休年齡過輕,計算分母膨脹,改革應以實質所得計算、一次到位、延長退休年齡並設上限,以免制度破產並兼顧與勞工的公平。
「也就是這會變成往後無止境地、每一年退休的人都會重新起算這十年,當然這會跟年改當初的用意有所違背,為什麼要分十年去降所得替代率?就是一個緩衝,現在等於會一直延續下去。」黃世杰(民主進步黨)・2021 年 4 月 15 日
原住民公教人員退休年齡應降低1 位
這些主張認為原住民平均餘命較一般國民短,領取退休金的年限與金額因此較少,應降低原住民公務人員與教師的自願退休年齡(例如55歲)或授權另訂辦法,並改正現行須任職滿25年的解釋。
「本席特別提出這個修正條文,原住民的公務人員降低為55歲就可以退休,為什麼要降低?因為每個月、每個月要扣錢,都是繳一樣的費用,但是我們平均餘命比較低,提早到天主那邊去安息,所以領的比一般公務人員少。」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20 年 12 月 1 日
恢復發放退休警消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1 位
這些主張認為警消工作性質特殊、接近軍人,應比照退輔會發給退伍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的做法,恢復退休警察與消防人員的子女教育補助費。
「因為警消的工作性質太特殊了,他們比較接近軍人的性質,軍人在中校以下都還持續發給退伍軍人的子女教育補助費,這部分也請你們能夠詳加研議。」游毓蘭(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2 月 7 日
另有 13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對年終慰問金不論主張刪除或保留,都有意見認為應以法律明定、完成法制化,避免每年重複爭議。
- 都主張保障基層或低所得退休者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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