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退休金制度・第 8 屆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9 種意見,共 49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削減軍人退撫違反信賴保護並傷害士氣募兵6 位
認為溯及既往刪減退休俸違背國家承諾與信賴保護,節省效益有限,會打擊現役士氣、降低從軍意願並損及國防,應停止或僅針對不公部分調整。
「鼓勵服役要有很大的誘因,除了待遇之外也要注意尊嚴,不能領得一直被人家罵。另外,福利的範圍應包括現役、除役、後備等階段,這是國家給予軍人的承諾,不能在軍人履行義務後,國家就不遵守承諾。」詹凱臣(中國國民黨)・2014 年 10 月 2 日
「你現在要騙年輕人來服役,但是他將來的利益、權益可能會有變化,這對現在要招募的人不公平,對現在即將要進來的人更是不公平。」蘇清泉(中國國民黨)・2014 年 10 月 2 日
「我想並不僅僅是這個錢的問題而已,最重要的就是他們要求一個尊嚴,這個剛才我們委員們也做了一些表達。政府對於這些人其他所有的待遇,這是當他們入伍的時候,一開始就已經做的承諾,如果現在要變更,當然要有一個很好的說詞,讓他們能夠接受」陳鎮湘(中國國民黨)・2012 年 12 月 5 日
特定軍人群體權益受損應檢討補救2 位
指出86年班、精實精進精粹案退員、中低階與尉級軍官、一次退者、因公傷殘者等在新舊制交替或設計下受不公對待,或同條件不同給付,要求盤點、補足並修正相關年限規定。
「想想看,一個37歲就必須退伍的上尉,如何繼續貢獻他的能力?現有制度根本排除這部分,他們甚至連退休金、月退俸都拿不到。」李桐豪(親民黨)・2014 年 6 月 19 日
「你們是修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這個法律規範的對象只有軍官和士官,沒有士兵。」管碧玲(民主進步黨)・2013 年 1 月 9 日
缺乏精算與溝通,不應倉促修法上路5 位
質疑未提出可信精算報告、未與退伍軍人充分溝通、行政系統未備妥即上路,主張先備齊資料與溝通、保留爭議條文協商,避免倉促通過。
「你們在報告第9頁提到,你們針對退撫基金費率等等作了很多調整,可以讓軍人退撫基金的財務運作維持二十餘年,部長,這是怎麼算出來的?照理講,軍人退撫基金的財務危機最大,改革幅度又是最小的,結果你現在告訴我說,因為你們作了這樣的微調之後,破產年限反而變成最晚的,我不曉得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你們有沒有經過細算?」邱議瑩(民主進步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所以國防部應該提供更詳細的資料讓我們委員討論,否則我們如何審查?」李俊俋(民主進步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國防部只急於澄清,卻說不清改革的方向。」馬文君(中國國民黨)・2013 年 1 月 10 日
放寬退伍軍人再就業限制與年資銜接10 位
認為對退伍軍人轉任私校、公職、民營機構的停發退休俸或薪資上限規定過嚴或不一致,應放寬並協助就業,且軍保與勞保年資應可併計。
「一般來講,不要有雙薪是可以的,但是對於退伍人員真的具有高科技技能,他到另外一個公家機關,一定要限制他的去處、限制他的薪水嗎?我認為不應該這樣一視同仁,他如果到民間,也許享受更高的薪水,但是到公家機關,甚至你們只有投資百分之二十幾、三十幾股份的公司,也因為被認定是公家機關而予以限制,這是齊頭式平等,我認為是不太好的。」詹凱臣(中國國民黨)・2015 年 11 月 4 日
「所以如果軍中的年資跟勞保的年資能夠合併,原先這個那個都不夠,但10年加20年等於30年就足夠了,其中三十分之十,由軍中給付;三十分之二十,由勞保退撫基金給付,這樣就解決了,應該沒有什麼困難。」蘇清泉(中國國民黨)・2015 年 10 月 28 日
「他退休後當然要領取退休俸,之後可不可以發揮所長去做其他工作或尋找事業第二春?當然可以,這是他的人權、他的工作權,是受到憲法的保障」呂學樟(中國國民黨)・2014 年 10 月 15 日
批評改革過程貶抑軍人、加深社會對立1 位
批評推動年改時以肥貓、米蟲等說法貶抑軍人,認為此舉分化世代、加深對立,並質疑以警力施壓,認為損害軍人形象與社會互信。
「對眷屬、對退役人員的照顧是從軍的重要誘因,若一再醜化,我們還要募兵嗎?我們還要不要戰鬥部隊?」陳鎮湘(中國國民黨)・2013 年 1 月 9 日
子女教育補助、撫卹與慰問金應入法保障9 位
主張子女教育補助不分階級並入法、提高遺族撫卹與子女教養照顧、傷殘及情報人員納入慰問金,並認為慰問金等應有法源、依法發放,另支持提撥費用免稅等措施。
「就這樣突發奇想、亂刪一通,我沒有辦法認同。今年調整為2萬5,000元還勉強可以接受,應該是要再往上調一點。」蘇清泉(中國國民黨)・2014 年 10 月 2 日
「他們的年終慰問金被取消,又沒有多少錢,他的整個青春都很苦,被勞改幾十年,取消他們的年終慰問金為什麼?」林郁方(中國國民黨)・2014 年 5 月 8 日
「惟早期之撫卹案年輔金卻不適用新法,對早期為國捐軀之官兵及其遺族而言顯不公平。」魏明谷(民主進步黨)・2013 年 1 月 9 日
退休給付應足以維持基本生活2 位
這些主張認為退休給付的意義在於養老與保障晚年基本生活;調降後的新制或樓地板金額不足以維持生活,因此政府仍應確保給付,並反對再調降樓地板。
「退休給付不是不能檢討啦,對於他們的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政府一定要給。」邱志偉(民主進步黨)・2014 年 3 月 5 日
「如果我們今天是調降給付條件,第一、它就違反本席剛剛說的釋字280號解釋,政府要負責軍公教人員退休之後的生活,你要調降到什麼程度?如果是調降至他可以維持一個正常的生活,那麼本席不反對,但是錢從哪裡來?」李貴敏(中國國民黨)・2013 年 1 月 10 日
應向軍人說明改革內容以安定軍心1 位
這些主張要求主管機關向現役與退伍軍人清楚說明已確定的改革內容與影響範圍,並澄清誤解,以免引發不必要的焦慮、動搖軍心。
「我在這邊跟你講,絕對不可能砍到9%,我們不會支持考試院的版本,請他們放心,這是第一個要跟你講的。」廖正井(中國國民黨)・2013 年 10 月 7 日
退撫基金缺口應由政府撥補並改善管理12 位
認為基金不足源於政府長期未足額撥補與政策問題,應由政府補足、法定撥補金額,並改善提撥比例、投資績效與債務揭露。
「我想應該請行政院多編預算支援,不然就由國防部收回來自己經營,否則像現在這種情況會讓大家覺得不放心,擔心退伍以後能不能領到錢。」蔡錦隆(中國國民黨)・2015 年 9 月 30 日
「國家的整個債務管理應該要覈實公布,既然欠債就要列清楚,並且編列預算將它還清。」吳秉叡(民主進步黨)・2013 年 12 月 23 日
「真正要做改革的是要強化我們的投資報酬率,本席在別的委員也一再提到,如果我們的投報率在4%,每增加1%,我們的提撥率就可以減掉4%至6%。」李貴敏(中國國民黨)・2013 年 1 月 10 日
離婚配偶與遺屬請領條件應暫緩或檢討4 位
質疑離婚配偶請領半俸及配偶年齡、婚姻年限等條件的訂定依據,認為爭議大、影響制度穩定,主張暫不列入或回歸民法處理。
「導致遺眷在改領退除給與時,得不到自己子女的背書連署,最終遺眷反而領不到其該領得的半俸」李桐豪(親民黨)・2015 年 9 月 30 日
「你們提出的修正草案中有一條我們認為是「嫩妻條款」,就是第三十六條,過去年滿60歲以上的配偶,其婚姻關係存續15年以上且未再婚者,可以領取終身俸,但是你們現在在後面加了一個但書,我認為是「嫩妻條款」,就是領俸人退伍、除役生效時婚姻關係存續2年以上之未再婚配偶,不受支領年齡的限制。」邱議瑩(民主進步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你們可以把婚姻存續關係訂定為1年或2年以上,杜絕虛偽婚姻,合理吧! 國防部要啟動修法,本席已經提出修正草案。」邱志偉(民主進步黨)・2013 年 1 月 10 日
軍人職業特殊,退撫應與公教分開設計8 位
認為軍人以生命執勤、退伍年齡早、退伍時子女仍在就學、轉業不易,與公教性質不同,退撫制度(含樓地板等)應另行考量、分開處理,不宜直接比照公教。
「我不是在替軍人講話,軍公教不能夠劃上等號,因為付出是不一樣的。自古到今的文武百官,武是獨立及不同的個體,如果你一定要用這種方式來講的話,齊頭平等是很難做到的。」陳鎮湘(中國國民黨)・2013 年 11 月 5 日
「國防部基於軍職人員的特性不同於一般公務人員的立場來為軍人說話,我認為這是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王進士(中國國民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其實我們也認同一個基本原則,就是跟公教人員脫鉤,畢竟退休的年限結構不太一樣」蕭美琴(民主進步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退役軍人轉任特定職務應停領退俸或優存5 位
這些主張認為,退伍將領轉任退輔會所屬或轉投資事業的董事長、總經理等高階職務時,應停支退休俸或優惠存款利息,這樣比較公平,也有助於提升退輔會形象。另有主張認為,退役後到私部門任職、薪資達一定金額以上時影響退休俸的做法可以考慮,理由是有助新陳代謝與世代交替。
「譬如很多將領於退伍之後,通常都會被安排到退輔會所屬事業單位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的職務,類此轉業不能再領退休俸,我們認為當然是公平的;」王進士(中國國民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基本上我們希望以限額的方式作為不停發退休俸的例外,另外對軍官、士官轉任公職或再任政府捐贈的財團法人、行政法人職務者應予停止退休俸。」李俊俋(民主進步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這項法令主要是為了袪除社會上的不良觀感,本席認為這樣的觀念並沒有問題,這是一項美意」陳碧涵(中國國民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國防部與退輔會應儘速提出軍人年改方案3 位
這些主張要求國防部與退輔會不要一再延後,應儘快提出軍人年金改革方案與地板原則,並且不宜與公教版本相隔太久。
「勇於改革、拔得改革頭籌的勇者讓國防部率先而為,這是力挺政府、力挺行政院長的最好改革契機,難道國防部不掌握嗎?」蔡煌瑯(民主進步黨)・2013 年 1 月 9 日
「我從資料上看到,以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軍職人員三個單位來比較的話,軍職人員的問題的確最大。整體來說,大家都是為了國家而辛苦,如果有一天這個制度破產了,對大家來說是不公平的,畢竟這些人為了國家辛苦犧牲,所以本席希望部長能夠提出一些辦法出來。」陳唐山(民主進步黨)・2012 年 10 月 11 日
「你現在當然可以說的很冠冕堂皇,說等到募兵制之後,我們再來做檢討,但是到那個時候就來不及了。」陳亭妃(民主進步黨)・2012 年 4 月 5 日
延後軍人退休年齡並延長服役以留用人才3 位
這些主張認為軍人退休過早,例如40多歲甚至35歲即可領終身俸並不合理。他們主張延後退休年齡、延長服役年限或採多重設計,讓國家培養的人才能繼續留用,也可減輕年金負擔。
「我希望在年金改革的部分,有關於退休年齡,你們再去做適度的調整,不要採取單軌制度,要採取多重的設計。」陳歐珀(民主進步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專修班畢業者頂多服役10年、大概35歲就退休了,就可以領終身俸。相較於全世界退休年齡延後的趨勢,這樣的制度是否需要做適度的調整?」李應元(民主進步黨)・2012 年 10 月 24 日
「我當然知道軍方43歲,這個都是不合理,軍方43歲以後就領終身俸」潘孟安(民主進步黨)・2012 年 10 月 22 日
軍公教勞退休制度應一致處理、同步實施18 位
主張軍、公、教(及勞工)的退休、慰問金、課稅與轉任限制等規定應通盤考量、統一標準並同步修法,避免只處理部分或出現不一致。
「你看,你說不同,但又送了一個相同的,問題就是在這裡。」黃偉哲(民主進步黨)・2015 年 10 月 29 日
「今天不是說不能做這件事情,可是是要在國家財政充裕的前提之下,在各行各業的年金和保險制度相對完整可以照顧到社會各階層的弱勢族群的前提之下,大家可以同時去提升,這要有一些其他的配套,本席現在擔心你們這樣的主張反而會造成更大的社會矛盾。」蕭美琴(民主進步黨)・2014 年 10 月 20 日
「各項年金改革必須同步,不能獨厚某一族群。大家的共識就是軍、公、教、勞工必須整體視之,要做就應該同步進行。」林鴻池(中國國民黨)・2014 年 10 月 20 日
為基金永續應推動軍人年改並支持院版9 位
認為退撫基金面臨財務困境、不可能全由稅金補貼,改革具公益性與必要性,行政院版本已較現制優渥且周延,應儘速通過。
「畢竟任何的改革,基於國家財政困境,大家當然要共體時艱,改革還是勢在必行。」蕭美琴(民主進步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原則上我是支持行政院提出的版本」王進士(中國國民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本席認為該改革的就要改革,因為政府的財力真的不夠,如果今天我們不做改革,我們的子孫就要為我們今天多領的錢而多負債,所以對於有些改革,本席是支持的」林郁方(中國國民黨)・2013 年 1 月 10 日
高階給付與18%優存應設上限或調降23 位
認為高階退休給付不應無上限、所得替代率應降低、18%優存應改革,慰問金應限於弱勢,反對以優渥退撫或18%補貼招募與轉任,薪資問題應回歸本俸處理。
「北榮院長、副院長月薪高達四、五十萬元,科主任月薪也有三、四十萬元,他們「有臉」領十八趴嗎?軍人退撫基金已年年入不敷出,預估一○八年破產,但馬政府為圖利特定族群,繼續任其侵蝕。」蔡煌瑯(民主進步黨)・2015 年 11 月 4 日
「政府應該對中低階軍士官兵的退休撫卹上給予優惠,對於高階軍官則應適當、酌量地予以控制」李桐豪(親民黨)・2015 年 10 月 28 日
「一個是服役超過20年的退伍人員是吃終身俸,可是每年不管是年終慰問金或是所有的獎金以及18%利息等等,這些人的生活在整個社會上算是優渥的,比一般在民間工作的薪水來得高。如果是服務20年少校退伍的話,以餘命來講,還可以再領我們國家30多年,現在男生平均可以活到75、76歲,報酬率其實相當高,」周倪安(台灣團結聯盟)・2014 年 12 月 31 日
遺族慰問金的配偶請領條件應比照公務人員從嚴2 位
這些主張認為目前只要有婚姻關係即可請領遺族一次慰問金,規定過於寬鬆,可能出現虛偽結婚等弊端,應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法增加限制。
「本席今天提出的兩個條文,一個是第三十二條之一,一個是第三十六條,前者主要是軍公教年金改革的一部分,後者就是避免虛偽結婚而造成「假結婚,真領撫卹金」」邱志偉(民主進步黨)・2013 年 5 月 23 日
「但如果以大陸新娘人數來做估算,在她們嫁給榮民之後,因為年齡差距及時間計算因素的考量,造成我們國庫的負擔,這是相當不合理的。」陳其邁(民主進步黨)・2013 年 1 月 9 日
募兵誘因應另編預算,與年金改革分開1 位
這些主張同意增加現役軍人福利以吸引募兵,但認為這應由政府另外編足預算處理,不應與年金改革混為一談。
「另外,志願留營4年的人可以領到20萬元退伍金,其中7萬元由該基金支付,你覺得這個合理嗎? 我知道這個不是你管的、不屬於你的業務,但是我覺得這顯然不合理,而且可能也會影響募兵的進度及大家的信心。」蔡錦隆(中國國民黨)・2015 年 9 月 30 日
另有 22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都認為退撫基金需要永續經營、讓現役繳費者將來領得到,並應以專業精算作為制度設計依據
- 都關注基層與中低階軍士官的保障,認為改革應照顧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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