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退休金制度・第 10 屆

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5 種意見,共 32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新制基金監理組成與財務資訊公開16 位

    主張新制基金應另行規劃管理,監理會須納入統計、精算、財經等專家及教職員或利害關係人代表,並以專業管理防止弊端。退休儲金的收支與績效應每月公開揭露。

    「到時候兩個監理會互相看同一個管理局,然後有意見紛歧或者成效優劣,一定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說到你講不清楚!」江永昌(民主進步黨)・2023 年 3 月 8 日
    「將統計精算、人事行政、財經或法律等專業入法,以確保監理會的專業資格與專業的多元性。」游毓蘭(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2 月 16 日
    「第一點是第六條有關監理機關的部分,國民黨強烈主張,希望有更多的專家學者能夠納進來,讓決策更為公開透明,以後也更有效率」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2 月 16 日
  2. 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12 位

    這群主張支持新進公教人員比照勞退、私校退撫改採確定提撥個人專戶。理由是可以減輕基金財務壓力、讓制度永續,提撥歸個人、新人不必擔心日後政府是否撥補,也符合國際趨勢。

    「非常開心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等退休五法,我們從112年開始,新進的公務人員採確定提撥制」謝衣鳯(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2 月 16 日
    「今天我們對於112年新進場的公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新制能夠通過,感到非常地欣慰」游毓蘭(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2 月 16 日
    「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將適用退撫新制,建立退休金專戶,此政策係為平衡國家財政,必需支持。」陳明文(民主進步黨)・2022 年 10 月 20 日
  3. 應開放現職人員結算年資轉入新制12 位

    主張不應以入職年份一刀切,應比照勞退、私校或國營事業的做法,讓年資較淺的現職人員結算舊制年資後選擇轉入個人專戶。部分主張認為此舉對財務是短空長多,並要求提出精算數據;也有主張以政府先提出確保舊基金永續的配套為前提。

    「希望能夠像勞退或之前私校的退撫制度一樣,讓相關的人把他們現有的制度結算之後帶到新制裡面去」鄭正鈐(中國國民黨)・2023 年 3 月 13 日
    「如果可以在新制上路後的三年內讓他們去做轉換的程序,有沒有可能是採這樣的處理方式,請大家思考看看。」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2 年 5 月 9 日
    「之前我們有跟一些專家試算過,其實對政府來講它是短空長多,所以你如果要說服大家的話,那個數字還是要提出來,就是缺口金流到底多大。在數字還沒有出來以前,我建議這一條就直接保留。」范雲(民主進步黨)・2022 年 5 月 9 日
  4. 確定提撥制的收益風險需最低保障與配套10 位

    這群主張指出確定提撥制把退休風險轉給個人,收益不如預期或遇到通膨時,可能出現保障不足,也可能影響攬才。因此要求提高最低收益保障、說明收益假設,並事先做好配套;其中有主張明言不反對改制。

    「我都是用其他的基金如勞保、勞退、國保等等來比較,希望能夠有時間充分討論一下,或者萬一是辦法上有誤解跟其他不一樣的地方,我們再來做一個溝通,不要在這個預算的部分上出現問題」江永昌(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0 月 25 日
    「老師將來加入退撫新制的專戶制之後,錢領完後就沒了,沒了之後大家就會想,到底是到學校教書比較好,還是進入台積電比較好,他們的年薪動輒200萬元,教授又何必留在學界?我覺得這是真的很急迫要去解決的問題,包括高教人才的流失與年紀的老化」張廖萬堅(民主進步黨)・2023 年 5 月 10 日
    「假設最低的保障是很不好的,到時候沒有人要進來,你還要改這一套制度就非常不合適,所以我問的真的是總體的,你是援引私校那一套,過去十多年來的投資是不錯的,萬一以後的股市是不好的,波動大的,報酬率是低的,甚至負的,當然你會講用臺銀的兩年定期存款利率,但我的意思是到時候你提供的最低保障是什麼?最低的保障能不能夠吸引年輕朋友進來做為公務員服務人民?最低的保障是什麼要講清楚,好不好?」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22 年 5 月 9 日
  5. 新舊制切割將擴大舊制退撫基金缺口9 位

    這群主張認為新進人員不再繳入現有退撫基金,或讓現職人員轉出,會使舊基金提早用罄、財務缺口擴大。因此要求政府說明缺口如何計算、如何撥補,以及舊制人員的權益如何保障;部分主張因此反對開放轉換。

    「補了100億下去之後延後5年,可是延後5年跟新舊沒有分開的年限又一樣,所以才說新舊分開到底要救什麼?到底在救什麼?」賴香伶(台灣民眾黨)・2023 年 10 月 25 日
    「建立新制之後,所有收納的錢都不會到舊制去了嘛,所以真正的缺口絕對不只是用罄年度提前的這個缺口而已」江永昌(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0 月 25 日
    「如果提撥率在15%時,原本的破產時間是137年,這是指所有新進人員都進入到現制裡,如果進到新制之後,則會在133年破產;如果提高到18%的時候,會從142年提前到135年。改革就是要解決問題,如果改革之後讓現制提早破產,那這樣的改革目的是什麼?」鄭正鈐(中國國民黨)・2023 年 3 月 13 日
  6. 個人專戶投資組合設計、資訊與宣導8 位

    這群主張關注個人專戶的投資選項設計,包括風險分級、可否轉換、部分保證收益與因應國情。同時要求提供充分投資資訊、驗證風險評估問卷、加強宣導,並如期完成實施計畫。

    「應該會設計他可以轉換,因為隨著每一個人的年齡或經濟狀況,可能有小孩或沒有小孩,都有不同的選擇。」王鴻薇(中國國民黨)・2023 年 3 月 8 日
    「為了確保退休時,能夠累積一定的資產規模以及兼顧長期投資績效,應考慮適當開放,可以調整投資配置,透過風險高低不同的投資組合來追求參加退休新制的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的晚年經濟安全。」謝衣鳯(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2 月 16 日
    「未來本席也會繼續要求行政院、考試院,以及加強投資平台的投資效益,來保障我們所有的公務人員」李德維(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2 月 16 日
  7. 應刪除政府提撥責任42年上限6 位

    主張政府作為雇主,在確定提撥制下應完整提撥,勞退與私校制度也沒有此上限;加上壽命延長、退休年齡可能後延,因此應刪除42年的提撥年限。

    「爰此,我的版本是將院版第五項,也就是「教職員提繳退撫儲金費用滿42年以後,政府不再負提撥責任」一項拿掉,我覺得這樣的規範並不合理。當人員退休後,所仰賴的就是在職時存入專戶的資金,因此作為雇主的政府有義務要完整提撥。」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2 年 5 月 26 日
    「第十六條,針對合併年資不得超過42年這點,現今醫學進步,民眾越來越長壽,所以這部分應該不予限制;」鄭正鈐(中國國民黨)・2022 年 5 月 26 日
    「政府既然是公教人員的雇主,就不應該逃避年資42年以上者的提撥責任,這部分我覺得應該要刪除」范雲(民主進步黨)・2022 年 5 月 9 日
  8. 調整提撥率、請領條件與特殊職務規定6 位

    這群主張針對新制細部條文提出修正意見,包括提撥率、提撥由誰負擔、請領年齡與領取方式、月退下限、遺屬撫卹、導師與特教師權益,以及大學教授另訂規定或與年改脫鉤。

    「繼續我們來討論公教人員退撫新制,今年7月1號開始上路,強制提撥率是15%,但是對勞工又是一個立足點的不公平,因為他們會有一個比較效應。」楊瓊瓔(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0 月 25 日
    「而且並不是所有的大學老師都可以工作35年,所以本席希望教育部能夠針對大學教授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採用特殊職務者的方式,另訂一個新的規定,有沒有辦法?」鄭正鈐(中國國民黨)・2023 年 3 月 13 日
    「其實我覺得高教的年金制度應該要與一般的軍公教年改脫鉤。」游毓蘭(中國國民黨)・2022 年 5 月 4 日
  9. 政府或學校得增額提撥以留住人才3 位

    主張比照私校,讓政府或學校可編列預算增額提撥,作為獎勵機制,以留住並吸引高教等人才。

    「政府應該要給予增額提撥做為獎勵機制,特別是在教育部的部分,我知道目前教育部還沒有同意,這一題我也希望相關部門跟教育部可不可以再溝通」范雲(民主進步黨)・2022 年 5 月 9 日
    「教育部應評估是否納入「增額提撥制度」藉此提升高教留才攬才之力道。」吳思瑤(民主進步黨)・2022 年 4 月 13 日
    「我請問一下部長,在公立學校教職員的退撫新制裡面,是不是可以比照我們私校退撫制度,增加增額提撥的規定或者所謂的差異提撥制度?」張廖萬堅(民主進步黨)・2022 年 4 月 13 日
  10. 新制應暫緩,並先召開公聽會3 位

    主張新制宜緩不宜急,籌備時間不足;應先召開公聽會廣納意見,再進行逐條審查。

    「我們也希望先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之後,再來進行逐條的審查。」黃國書(無黨籍)・2022 年 4 月 13 日
    「但是我覺得行政單位包括考試院這邊應該也要召開公聽會才對。」林奕華(中國國民黨)・2022 年 4 月 13 日
    「現在距離預定的民國112年7月只剩下一年九個月,來得及嗎?」吳斯懷(中國國民黨)・2021 年 10 月 20 日
  11. 只讓新進人員改制對新進人員不公平2 位

    這群主張認為,只對新進人員降低確定給付或改採確定提撥,等於繳得多、領得少,是把基金缺口的責任推給年輕世代,形成世代不公與公務員內部不平等。部分主張要求維持確定給付,或要求所有人一致對待。

    「就是未來繳更多,但是退休之後領更少。這樣一刀切的制度設計,是否會影響國家舉才,無法吸引優秀年輕人加入公務員的行列?」林思銘(中國國民黨)・2022 年 4 月 11 日
    「不要在新法實施後,讓新進的公務人員覺得比較沒有保障,等於是存在落差的問題,而去比較以前的公務人員是怎麼樣,現在進來的公務人員又變成怎麼樣,請針對制度面進行較公平、合理的處理。」陳歐珀(民主進步黨)・2022 年 4 月 11 日
  12. 應儘速為新進人員規劃永續的新制度2 位

    主張應立即啟動並加速規劃新進公教人員的新退撫制度(包括另立基金),並在法律中明確規範,以免新進人員長期處於不確定、影響招募;同時批評進度落後。

    「「目前還在規劃中」這句話會列入紀錄,所有的軍公教都會看到,只剩一年半的時間還在規劃!」吳斯懷(中國國民黨)・2021 年 4 月 22 日
    「以上問題,本席要求銓敘部應予以回覆,且須加速公教人員退撫新制研議,秉持透明化原則與相關人員、團體溝通,並盡早送至立法院審議,以參酌各方意見,方得擬訂出最適方案。」鄭麗文(中國國民黨)・2021 年 4 月 15 日
  13. 新進人員應可選擇舊制或按舊制給付2 位

    主張新進人員不應一刀切,一定年限內仍可選擇加入舊制;或主張新進人員雖設個人帳戶,仍按舊制標準領取,以符合信賴原則與公平。

    「所以基於信賴原則,還有基於選擇,不要這麼硬生生一刀切的狀況,也不要讓原來的退撫基金越來越小,所以應該思考未來怎麼讓一定年限之內的人仍然可以選擇加入舊制,讓他們能夠成為政府撥補比較少的部分,他們的錢也可以存到原來的退撫基金。」陳以信(中國國民黨)・2022 年 4 月 28 日
    「所以我還是做如下的建議,你們在修正的時候,其實就要切割清楚,明年7月1日之前的,就用原來的制度;7月1日之後的,個人帳戶歸個人帳戶,但是他們領的是用舊制,這樣才公平,好不好?」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2 年 4 月 13 日
  14. 公教人員含已退休者應可自選投資或私校儲金2 位

    主張不論新進人員或已受年改影響的退休人員,都應有投資組合選擇權,甚至可選擇加入私校退撫儲金。部分主張認為,由政府操作會因配合政策而影響收益,私校儲金的收益較穩定。

    「讓退休人員也有機會可以修正,他也能夠為自己做一些決定,如果投資結果比較不好,他自己要承受;投資結果好,他自己也能夠因為這個修正而有多一點的選擇,所以這個部分我覺得方向上是對的,還是要請教育部能夠積極的回應。」林奕華(中國國民黨)・2022 年 5 月 18 日
    「所以本席認為無論是被年改的族群或112年的新進人員,我們在立法的時候都應該提供他們有選擇權,讓他們可以用腳投票,自己可以選擇要加入績效比較好的私校儲金,不要再當政府不當政策的被害者,不要被護盤股市的政策需求來殃及池魚。」游毓蘭(中國國民黨)・2022 年 4 月 28 日
  15. 制度轉換後維持42年規定是否較衡平1 位

    認為制度轉換後,維持原本42年的規定是否較為衡平,是可以思考的問題。

    「事實上,因為制度轉換之後,是不是維持原來42年才是衡平的,我覺得這也是可以思考的。」黃世杰(民主進步黨)・2022 年 4 月 11 日

另有 1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閱讀時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