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與政黨財產・第 10 屆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7 種意見,共 42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政治檔案應儘速解密並全面開放21 位

    這組主張認為政治檔案應儘速解密並全面開放,以還原真相。它們批評國安局、調查局、國防部、司法院等機關以永久保密、延長年限、塗黑遮蔽或加註審查等方式拖延,要求情報來源以外的內容一律公開,並加快調閱速度。

    「甚至在二次世界大戰,他們經過70年的時間,或是幾十年的時間,不管以前發生什麼事,他們全部會解密,為什麼我們國家對於這些所謂的政治檔案移轉的狀況仍然這麼的保守?」劉世芳(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1 月 15 日
    「有特殊的情形每次也只能展延三年,這個會不會有單位借這個巧門,3年再延3年、3年再延3年?」劉建國(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1 月 13 日
    「我們當然希望修法改採不要用永久保密之後、延長保密之後,這些戒嚴時期嚴重侵害人權,這種指標性案件都能夠在修法之後公開。」邱顯智(時代力量)・2023 年 11 月 13 日
  2. 清查徵集並妥善保存與數位化檔案3 位

    這組主張要求各機關全面清查、徵集政治檔案,不得銷毀,並妥善典藏與數位化。也主張透過出版、展覽及建置資料庫,讓檔案成為全民可使用的公共財。

    「政府是不是能夠進一步增加政治檔案的數位化,數位化不僅能夠提高檔案的保存跟檢索效率,還可以更方便地分享給廣大的公眾」湯蕙禎(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1 月 13 日
    「針對促轉檔案的研究,國發會足夠嗎?是不是可以結合國史館、中研院或相關的大學做研究」陳椒華(時代力量)・2022 年 3 月 16 日
    「第一個就是擴大審選,重新清查是不是還有政治檔案沒有通報移轉;」范雲(民主進步黨)・2020 年 10 月 29 日
  3. 要求政黨交出黨史檔案並支持依法封存6 位

    這組主張肯定促轉會依法封存政大保管的檔案。它們要求國民黨交出黨史館及黨營組織的資料,供審定或公開;若拒不配合可依法開罰,並擔心檔案劣化或遭銷毀。

    「這已經明顯違反了促轉條例第十八條,政黨、附隨組織等等,應通報促轉會,經促轉會審定者,應命移歸為國家檔案,而且也違反政治檔案條例第六條,「指定期間內移轉檔案局管理」」范雲(民主進步黨)・2023 年 3 月 23 日
    「除了國民黨還刻意隱匿資料之外,有些甚至是丟到政大封存,現在你們也有查到,請他們要保存,甚至政府的官僚都還在杯葛,包含檔案不願意公開、不願意給你們看」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1 年 3 月 16 日
    「如果國民黨再拒絕繳出,我們可能要動用第十八條,就開罰了。」吳玉琴(民主進步黨)・2020 年 9 月 30 日
  4. 政治檔案專法的定義、審議機制與法制設計6 位

    這組主張討論政治檔案的法制安排,包括:政治檔案的定義與範圍,條例與檔案法、促轉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的關係,以及設立專家組成的審議或爭議處理委員會、由第三方認定國安爭議。也涉及主管機關的能量與修法先後順序。

    「第一個,副主委,我要求的是我接受委員版的要有一個爭議處理委員會,不要讓他們自己去無限制延長,無限制的延長到時候就會出現我剛剛講的二度傷害的問題,那個更麻煩!」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1 月 13 日
    「國家機密法保護法應該要先修正、先討論吧,這樣你後面有關於政治檔案第五條第四項當中,牽涉到解密的那個部分才有辦法進行啊」江永昌(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1 月 13 日
    「如果真的涉及國家安全,就要報請上級機關同意,不是任意決定」范雲(民主進步黨)・2022 年 3 月 24 日
  5. 開放須兼顧個資隱私與情報人員安全7 位

    這組主張認為政治檔案公開會與個資、隱私及情報人員安全產生衝突。開放不應毫無節制,應尊重當事人與受害者的意願,讓當事人陳述並陳,並由有權者審慎判斷是否遮蔽。

    「基本上就我個人的看法,要這些政治檔案能夠開放、更公開透明,大方向我支持,但是也不能影響相關有可能衍生像國安或者情治人員人身保障的問題,所以大方向支持,但是也要經過審慎的評估。」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1 月 13 日
    「可是在我看來,其實黃國書本人也是另類的被害人,對不對?我覺得由你們自己來定義是監控者或什麼什麼的,然後再製造中間的一些……,我覺得這個問題就很大。」游毓蘭(中國國民黨)・2021 年 11 月 15 日
    「受害者選擇公開或不公開,我們尊重受害者的意見」許智傑(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1 月 15 日
  6. 質疑促轉會封存檔案及要求公開的作法與程序9 位

    這組主張質疑促轉會封存政大檔案、查封國民黨智庫及要求公開大法官評議資料的作法。理由包括缺乏必要性、違反比例原則與程序、侵犯大學自治或司法獨立,並表達對促轉會認定權限的不信任;也有主張提醒行事應合乎行政程序。

    「有錯、沒錯都沒有關係,就公開給大家看,不要決定哪個部分要封存,因為封存之後真相就不會出來了嘛!」李貴敏(中國國民黨)・2020 年 10 月 28 日
    「9份大法官解釋卷宗被促轉會要求公開評議過程,還要公布完整姓名,以進一步釐清威權統治時期政黨對於一般司法的滲透與干預的全貌。然此作法,實已違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評議秘密」鄭麗文(中國國民黨)・2020 年 10 月 26 日
    「國家公權力要侵害人民權利,應該要遵守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等基本的憲法原理原則,執行時應尊重大學自治、程序正義等,雖有促轉條例作為法律依據,但執行時,應遵守比例原則,做出對人民權利最小侵害之決定。」江啟臣(中國國民黨)・2020 年 9 月 30 日
  7. 政治檔案範圍應聚焦威權時期政治迫害2 位

    這組主張認為條例處理的是威權政府時期的政治迫害,所以範圍限定在該時期,是為了避免影響現在的政黨政治,清查檔案並非追殺。其中有主張採最寬的34年至1992年,也有主張認為解嚴後此類情形較少。

    「他問到我們國安局或所屬單位會不會把資料先燒掉,為了護航現在執政黨的官員。老實講,我聽起來是莫名其妙的說法,過去做這些政治偵防的檔案不就是在國民黨執政時做的事情嗎?」蔡適應(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0 月 20 日
    「有關剛才吳怡玎委員說好像促轉會可以任意將私人財產做封存等動作,其實不是!促轉條例中有明定是民國34年到81年。」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0 年 9 月 30 日

另有 40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閱讀時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