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與政黨財產・全部屆期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32 種意見,共 114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應制定專法並設專責機關推動真相與究責41 位

    認為台灣轉型正義落後、尚未完成,應以框架式專法與專責機關推動真相調查、檔案開放、威權象徵清除、司法平反與黨產處理等工作,並否認其為政治鬥爭。

    「其實轉型正義不是為了要撕裂我們的社會,而是要讓歷史的傷痕不再重演,唯有面對過去的不公不義,還原真相,平反受害者,才能夠真正建立人民對國家體制的信任,讓憲政民主的制度有一個穩固的根基,這其實是轉型正義最重要的目的」郭昱晴(民主進步黨)・2025 年 7 月 14 日
    「然而,促轉會雖然深受爭議,卻絕對不像社會上某些人認為的那樣是在撕裂社會。」王婉諭(時代力量)・2022 年 5 月 17 日
    「我認為一個任務編組應該達不到這個目的,因為任務編組很多都是以協調為目的,不完全能夠給他一定的法定職掌來處理這個事情,甚至講難聽一點,他也不用來立法院報告啊!」羅致政(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1 月 15 日
  2. 透過教育、文化與公共對話推廣轉型正義21 位

    認為轉型正義需透過教育、文化、學術研究、公聽會與影視行銷讓社會尤其年輕人理解,並以正向例子促進對話。

    「轉型正義就要從教育下手,教育部是主角,而不是配角,除了頒布行動綱領,我們的行動更要具體化」吳思瑤(民主進步黨)・2026 年 4 月 1 日
    「可是學校老師其實不敢自己做這件事情,他要承擔很多的責難,所以是不是我們可以有一個轉型正義的校外教學的補助計畫,用政策引導來讓這些老師參加這個校外教學計畫」張雅琳(民主進步黨)・2026 年 3 月 24 日
    「我覺得光這一點教育部就應該要做全面性地溝通,對於轉型正義也應該有責讓老師們有更進一步的瞭解」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0 月 19 日
  3. 轉型正義需常設或更高層級機關長期推動24 位

    認為轉型正義工作無法在短期內完成,若有常設需要不應排斥常設化,應以更高層級機關或上位法分階段推動,或修法由國家人權委員會承接。

    「它應該不是某一屆、某一任總統為自己的一個政見發展來做處理的,它是國家整體的一個計畫。所以我是認為,國家推動轉型正義法本身是一個上位法,而且是很重要的,必須要有階段性的時程來做處理」賴香伶(台灣民眾黨)・2023 年 11 月 13 日
    「今天三讀的促轉條例是宣示促轉會階段性任務告一段落,但這並不是轉型正義的句點,而是持續推動轉型正義的另一個開始。」劉世芳(民主進步黨)・2022 年 5 月 17 日
    「為什麼專責國家人權的事務卻要讓促進轉型正義的事務依託在你們的管轄範圍之外,反而讓行政院一個沒有權責單位的會報也好,或者只是一個幕僚單位的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也好,來督責這樣的事情,卻不是由國家人權委員會如此的高度來總其責,這樣作法不是疊床架屋嗎?」陳以信(中國國民黨)・2022 年 4 月 6 日
  4. 促轉條例範圍限於威權時期,其他議題另行處理9 位

    認為促轉條例處理本國政府對人民的壓迫,應以黨國不分的威權時期為優先,慰安婦等他國造成的苦難應另依其他途徑處理。

    「我們不反對處理原住民轉型正義,但這屬於不同的法律、不同的規範。過去在談原住民基本法、原住民自治法及土海法,都是往這個方向在處理,今天在這裡希望大家不要把慰安婦都納進來,把原住民在1895年以前的事情,包括清朝荷蘭時期都拿進來講,這是不對的。」柯建銘(民主進步黨)・2017 年 12 月 5 日
    「今天的轉型正義是優先處理威權時代的轉型正義,如果國民黨或其他不同的政黨認為原住民的歷史正義或更早的日本殖民時代相關的歷史正義問題,我們也歡迎在未來有更多的修法動作,所以這只是一個開始,不是一個結束,這是台灣走向一個正常民主國家、尊重人權國家的開始」羅致政(民主進步黨)・2017 年 12 月 5 日
    「國民黨一直在講要把所謂威權統治時期向前延伸到日本殖民時期,其實威權統治跟殖民統治是不一樣的,威權統治要處理的是從威權到民主,因為威權時期政治的迫害造成社會的分裂,大家要共同來面對、反省,這是一個所謂的善後工程」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7 年 12 月 5 日
  5. 促轉會調查權與組織設計合法必要7 位

    認為促轉會的調查權未涉人身自由與法官保留,請憲兵協助調取部隊資料有必要,組織以特別法排除普通法亦無違憲疑慮。

    「所以未來如果有一些專家或者是要諮詢的話,我建議可以從軍隊或者是退輔會裡面的成員來尋求促轉會相關的業務,好嗎?」劉世芳(民主進步黨)・2020 年 5 月 11 日
    「過去的東廠有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合一,可以逮捕、偵訊甚至處決,所以現在根本就不會有東廠,請你們所有同仁務必要把這一塊講清楚。」何志偉(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當然,這部分一定會給你們啊!但你們也要接受大家的監督跟挑戰嘛!」周春米(民主進步黨)・2018 年 4 月 25 日
  6. 促轉會成效不足應提出報告與具體目標23 位

    認為促轉會業務延宕、進度不理想,要求盡速提出總結報告、具體目標、法案建議與後續時程,並公開透明說明已做的工作。

    「轉型正義工作推展至今,其實本席若要評分,我真的只能給50分,不及格。」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3 年 3 月 17 日
    「我和許多人都認為促轉會做得還不夠,因為威權時期的真相還沒有完整公布,移除威權象徵也沒有完成,最重要的是,臺灣社會有許多受害人,卻沒有加害人。」范雲(民主進步黨)・2022 年 5 月 17 日
    「你們就是承襲了加害政權的思想,你們還是把這個蓋住,如果不是的話就說清楚」陳玉珍(中國國民黨)・2022 年 3 月 16 日
  7. 促轉會解散後各部會承接須確保銜接28 位

    要求促轉會解散後業務分散至各部會時須有專責人力、明確機制、時程與主責單位,會報應定期運作,並對各部會專業不足、權責矛盾與球員兼裁判有疑慮。

    「雖然只有兩個人力,當然我覺得不夠,還是要擴編,但是跨部會的下手、合作,以及公私合作,其實是一個很好借力使力的方法」吳思瑤(民主進步黨)・2026 年 4 月 1 日
    「政治檔案的研究絕對是檔管局的專業,但是要去評估這麼多開放性的一些想像的時候,檔管局在專業上面是否足夠呢?」張雅琳(民主進步黨)・2025 年 3 月 18 日
    「促轉會的建議也可以視而不見嗎?還是說隨著促轉會的解散,一切決議和建議也就跟著煙消雲散了?央行不願意主動擔起這樣的責任,行政院和執政黨也拿它沒有辦法」王婉諭(時代力量)・2022 年 12 月 2 日
  8. 轉型正義是全政府共同責任,須跨部會協調9 位

    認為轉型正義不只是促轉會的業務,而應進入政府各部門甚至五院的運作,由不同部會與相關機關協調、共同推動。

    「轉型正義不等於目前促轉會的業務。我們的問題是促轉會的業務分拆到各部會嗎?不對!應該是政府各部門可以如何進行轉型正義,這才是正確的,所謂的政府不限於行政院和所屬機關,而是涵蓋到各院,五院都應該努力」江永昌(民主進步黨)・2022 年 3 月 23 日
    「我同意長期發展轉型正義的工程跟元素本來就應該要進入政府的各個機制,我們之前也跟主委聊過這部分,就是單一專責機關不一定能夠深化這件事情,我可以同意未來也需要仰賴不同部會一起努力。」賴品妤(民主進步黨)・2022 年 3 月 10 日
    「也就是說不一定是我們促轉會要完成結束,應該是有一個任務型和階段性,接下來就交給可能的相關單位一起來完成,這是確定的,因為我覺得不是要全部完成才叫完成。」吳玉琴(民主進步黨)・2020 年 5 月 11 日
  9. 促轉會委員應具專業並保持超然中立17 位

    要求委員具相關專業、無威權履歷、政黨與性別比例適當、任職前後避免政治發言並專心職務,提名與同意審查應更嚴謹,並質疑部分人選的適任性與提名程序。

    「沒有,那表示你們有一些狀況。」劉世芳(民主進步黨)・2020 年 9 月 30 日
    「本席不禁懷疑,是不是批評了之後聲音大了,馬上就會有蔡政府的人來接洽,跟您說趕快進來一起做事,是不是這樣子讓您獲取委員資格?」洪孟楷(中國國民黨)・2020 年 5 月 11 日
    「但是做為裁判機關的促轉會,你是被害人的三等親,這樣適合嗎?我覺得做為一個獨立機關並不適宜,所以對不起,我會投下我的反對票。」林為洲(中國國民黨)・2020 年 5 月 11 日
  10. 肯定促轉會團隊與人選的工作成果5 位

    肯定促轉會在人力不足下仍有成果,認為促轉會使監察院調查發揮作用,並肯定主委、副主委被提名人的認真投入。

    「所以你們的權力行使算節制,大概也可見得如果不再落日好像講不過去,雖然你們錢花的是很少的,是行政機關裡面最少的,但是這表示你們沒有濫用,這是值得肯定的。」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2 年 3 月 10 日
    「我今天看到楊翠女士被提名為主委,葉虹靈被提名為副主任委員,老實說,我是非常肯定的,因為這兩年來,促轉會的委員從9個人變成7個人,你們兩位是我接觸最多的,我看到你們兩個非常認真、非常誠懇地面對問題」周春米(民主進步黨)・2020 年 5 月 11 日
    「有委員批評促轉會一年花1億多元是浪費公帑,因為他們不滿意促轉會到目前為止所做的事情,對我來講,其實他們做得還不錯」范雲(民主進步黨)・2020 年 4 月 8 日
  11. 促轉基金應擴大用途並納入民間參與5 位

    主張促轉基金除長照社福外應用於人權教育與文化、增加歲入並先行規劃,以公私協力與民間創意多元運用,也可考慮由民間基金會推動。

    「吳思瑤的版本就是把促轉基金、追討回來的不義黨產,除了國家原始的用途要用在長照跟社福之外,增加了可以用在人權教育跟轉型正義相關的文化事務,我們要爭取促轉基金的使用」吳思瑤(民主進步黨)・2026 年 4 月 1 日
    「因為我認為它應該要有更多的公私協力來支持民間關心這個議題的一些相關的行動,而不是去補貼部分公務部門的一些公務預算支出」張雅琳(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8 日
    「未來是不是有民間團體能直接做這件事,我認為這真的是可以認真思考的,比如是用基金會的方式來做好這件事情。」張其祿(台灣民眾黨)・2022 年 3 月 23 日
  12. 不應以轉型正義之名進行意識形態灌輸5 位

    質疑政府以轉型正義為名,由上而下灌輸特定意識形態、推動去中國化,或把文化當成政治工具,要求停止這類做法。

    「例如促轉會的轉型正義、人權博物館以及不義遺址,都走向單一文化的這個導向,因此,在這個公共活動當中,都可能讓本土文化與臺灣文化混為一談,帶著狹隘敵對等級制度的想法,這樣只會將文化政治工具化,而忽略掉了社會內部文化多元共存的實際狀況。」林倩綺(中國國民黨)・2024 年 11 月 22 日
    「本席也在這裡要求不要假轉型正義之名,行政治意識灌輸之實!」洪孟楷(中國國民黨)・2024 年 4 月 17 日
    「由上而下地指導,由上而下地去灌輸所謂「正確」的當權者的意識形態、相符的思想價值體系嗎?」鄭麗文(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0 月 19 日
  13. 促轉會延長、落日與預算應受國會監督26 位

    關注促轉會逐年延長、應否落日、延長前先提名正副主委交立法院同意,以及預算凍刪、預備金與支出合理性等問題,部分要求保證一年內完成不再延長。

    「這五年以來,我覺得促轉條例有很大的貢獻,但是再不落日也講不過去,因為本來預期只有兩年,現在已經五年了」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2 年 3 月 16 日
    「你們5月就解散,方向就確定了,也不要在那邊搖擺不定,不要每兩年或到每年5月,大家就在這邊吵促轉會要不要繼續存在的問題,我想有一天還是要回歸到正常,由各個部會來分攤這個責任的時刻。」周春米(民主進步黨)・2022 年 3 月 16 日
    「所以本席仍舊認為應該要以延長一次、兩年為限,而不是無止盡地到最後再來新設一個,來否決之前所做的決議,這個很奇怪。」楊瓊瓔(中國國民黨)・2022 年 3 月 16 日
  14. 立法程序應等行政院版本並充分討論19 位

    主張應由行政院提出正式版本、讓各版本一併討論,在爭議釐清或舉行公聽會前暫緩審查,反對倉促或排除他黨版本。

    「應該跟今天早上核食要進口的同意權一樣,先進行公聽、再審查,因為這個疑慮真的太多了。」楊瓊瓔(中國國民黨)・2022 年 3 月 16 日
    「促轉條例應該進一步充分地討論,不應該草草率率地三讀通過。」江啟臣(中國國民黨)・2017 年 12 月 5 日
    「我們只看到行政流程的跑,還有流於形式的討論而已,如果只是這樣子的話,那什麼叫做民主討論機制?毫無這樣的機制可言。」高金素梅(無黨團結聯盟)・2017 年 12 月 5 日
  15. 轉型正義應以和解寬恕為目標並功過並陳26 位

    認為轉型正義應追求真相下的和解與寬恕、透過對話相互理解,評價歷史應功過並陳,避免清算、審判與意識型態對立,並重視過程與證據公信力。

    「另外是對歷史人物並未功過並陳,忽略其功勞,誇大其過失,偏重政治考慮及意識形態的考量,根本談不上轉型正義!」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22 年 5 月 17 日
    「我們應該認真的去重新審視轉型正義的順序,它要達到和解或是寬恕的真實目的要如何去達到?」張其祿(台灣民眾黨)・2022 年 3 月 23 日
    「我們希望促進轉型正義到最後會形成像現在司法所談的修復式正義,讓大家可以很雲淡風清地看過去那段苦日子」游毓蘭(中國國民黨)・2021 年 11 月 17 日
  16. 無須另設促轉會或此時不宜推動23 位

    認為依現行法制即可處理,另設獨立機關或專任委員是疊床架屋與擴編,或認為應先處理經濟與兩岸問題,轉型正義不宜成為施政焦點。

    「如果連保護百姓人身安全都做不好的話,還來談什麼人權轉型?是不是應該先把治安做好,我們再來談一下轉型正義?」許宇甄(中國國民黨)・2025 年 6 月 4 日
    「其實臺灣現在已經沒有轉型正義的問題了。臺灣往前三十年,最重要的事情是民主化,這個大家都認同;但走到現在還在搞民主,那就是笑話,文化部顯然還停留在那一個時空裡面。」吳春城(台灣民眾黨)・2024 年 11 月 21 日
    「我認為未來在行政院下設立人權處,可能會跟監察院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有疊床架屋的問題。」張其祿(台灣民眾黨)・2022 年 3 月 23 日
  17. 轉型正義範圍應擴及日據、原住民、慰安婦、金馬與土地徵收30 位

    認為只處理民國34至80年威權時期是選擇性正義,應納入日據時期、原住民、慰安婦、金馬、陸一特、不當徵收土地等議題,期間也應前後延伸。

    「希望能夠全面正義,而不是選擇性的正義,希望重新定義這個名詞。面對歷史,部長,我們不能片面化,也不能選擇性的只記住某些時期,而忽略其他時期的痛苦。」林倩綺(中國國民黨)・2024 年 10 月 30 日
    「原住民族的血淚史,一開始的原漢衝突,到後來日本殖民統治幾乎滅族的血淚史,在我們的轉型正義是完全不碰的。到底是誰的正義呢?這種選擇性的史觀,這種選擇性的正義,完全無助我們臺灣族群的和解跟團結。」鄭麗文(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0 月 19 日
    「很可惜!到現在促轉會都要解散了,金門的轉型正義仍未見處理。」陳玉珍(中國國民黨)・2022 年 5 月 17 日
  18. 促轉會權限過大違憲且侵害司法31 位

    認為促轉會集調查與判斷於一身、可請憲警協助搜索、撤銷判決、空白授權且法律概念不明確,違反權力分立、司法獨立與正當程序,應依憲法與既有司法體制行事。

    「不解釋還好,解釋完我更不清楚了,什麼叫「鞏固威權統治之目的,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我當了一輩子的公務員,你不解釋還好,解釋完更不清楚了。這關係到事後的執行,這是第一點。」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22 年 3 月 23 日
    「未來這些轉型正義條例裡,有認定或行政不法等的界定或有爭議的事情時,是不是又變成只是行政機關單方的認定?」張其祿(台灣民眾黨)・2022 年 3 月 23 日
    「你不能裁判兼球員,你們是一個臨時編組,去蒐整這些轉型正義的人證、物證及事證,然後整理出一個結論。可是你不是法官,你不能判定事情要怎麼處理,或這件事我要這樣處理,你還不夠資格,這不是你的權責,你可以做一個總結報告提供政府參考」吳斯懷(中國國民黨)・2021 年 11 月 17 日
  19. 認為促轉會針對特定政黨、失去獨立與中立37 位

    認為促轉會或促轉條例針對特定政黨與族群進行清算,張天欽事件等使其喪失獨立、公正與公信力,加深社會對立;部分主張要求追究、改選,或認為無法中立就應解散。

    「於是堂而皇之的促轉會成了要針對侯友宜除垢的東廠」楊瓊瓔(中國國民黨)・2024 年 4 月 26 日
    「在整個推動轉型正義的過程當中,充滿了粗糙的政治鬥爭,不斷地挑起內部的仇恨跟對立」鄭麗文(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0 月 19 日
    「我是說心態上希望你們調整,我最怕的就是每一次你們都為了政治、政權,老是用糖衣毒藥處理這些事情,我覺得這樣並不好,不應該做這些事情,也希望能看遠一點,為了我們未來臺灣的前途以及代代子孫,這是我對你們的期待。」翁重鈞(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2 月 12 日
  20. 促轉會代理主委欠缺法源,應依法補提名3 位

    認為促轉條例沒有規定代理主委的方式,正副主委出缺時應依原程序補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現任代理主委不應主導政策。

    「在相關條文中並沒有規定推派代理主委的方式,因此目前代理主委楊翠不是合法的主委,楊翠不應該主導促轉會相關的政策。」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2 月 28 日
    「依據促轉條例,行政院提名之後要經過立法院同意,而現在都沒有補提名作業,這表示這個工作的執行是有問題的」呂玉玲(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0 月 29 日
    「我們以中選會為例,如果正、副主委都出缺,規定是由其他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主任委員;公平會也是獨立機關,它的規定是正、副主委均出缺時,由行政院院長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任委員。這兩個獨立機關對於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出缺時,都有非常清楚的指定,相對於促轉會,促轉條例反而沒有這樣的規定,而是要求要依照第一項程序補齊」吳志揚(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0 月 23 日
  21. 認為轉型正義已演變為仇恨與鬥爭,恐擴大社會衝突3 位

    認為目前推動的轉型正義已演變成仇恨與鬥爭,例如出現攻擊黨部、潑漆銅像等情形,並擔心會擴大臺灣內部衝突。

    「什麼叫做轉型正義?其實是轉型不正義!轉型仇恨!轉型鬥爭!你看看現在的社會,軍警是對立的」孔文吉(中國國民黨)・2018 年 4 月 25 日
    「我們擔心臺灣的內部衝突會不會因為進行轉型正義而再一次擴大。」林為洲(中國國民黨)・2016 年 4 月 21 日
    「我們看到的是國民黨黨部遭丟汽油彈、多數蔣公銅像遭潑漆以及有人主張廢國父遺像,轉型正義現在變成轉型仇恨。」賴士葆(中國國民黨)・2016 年 3 月 1 日
  22. 促轉會任務小組不明定組數,保留彈性3 位

    主張不必硬性規定任務小組的數量並逐一對應第二條各款,以免業務重疊,條文可改為「促轉會得設任務小組」以保留彈性。

    「我是覺得可以不要規定設幾組,因為不當黨產的部分,不當黨產條例有另外的處理,這裡不一定要設那一組,請問那一組要做什麼?所以,是否可以保持彈性,修正為「促轉會得設任務小組,分別研究規劃第二條第二項所列各款事項……」?」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這樣的話,這些任務小組之間就會有業務重疊之處,所以如果硬設四個小組去對應他們所遇到的狀況,遇到任務重疊狀況時還要再重新分類反而不好,即一個狀況拆成兩個任務小組去處理它,所以,我認為還是不用硬設任務小組去對應第二條的項目。」蔡易餘(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假設總召認為一定要留下來的話,就乾脆寫得模糊一點:「促轉會得設任務小組,分別研究規劃……。」這樣是不是比較彈性一點?」顧立雄(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23. 促轉會不宜隸屬行政院,應設於更超然層級3 位

    質疑在行政院下設促轉會是否公正獨立,主張改隸總統府,或至少設在大法官之下,以國家高度推動轉型正義。

    「時代力量主張促轉會應該隸屬於總統府,因為總統府應該代表國家對於過去政府所造成的大規模違反憲法、侵犯基本權利的事實提出檢討報告及具體作法,並且背負歷史的責任,以總統的高度及職權指揮全體國家投入轉型正義的實踐」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時代力量)・2017 年 12 月 5 日
    「應該要用憲政的高度,至少要在大法官之下設立獨立機關,而不是在行政院之下設獨立機關。」林為洲(中國國民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在行政院底下成立促轉會成為轉型正義的執行機關,這樣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平、公正、獨立與超然仍有待社會公評。」許毓仁(中國國民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24. 推動轉型正義須遵守正當程序與比例原則3 位

    認為轉型正義應在體制內推動,遵守正當法律程序、比例原則、依法行政與人權保障;如須排除基本法律原則,適用範圍應有明確限度,並應設有救濟管道。

    「其實國民黨是支持促轉會繼續推動促進轉型的業務,但是過程必須合法及符合程序正義。」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0 月 2 日
    「所以不要為了追求真相、為了促進轉型正義,結果又開始違反好不容易才有的司法界線、該有的人權保障和依法行政,或是對最後被認定為加害者的人過度去追討跟懲罰,這樣會變成原本為了要平反而做轉型正義,最後卻造成民主的退步」吳志揚(中國國民黨)・2018 年 4 月 26 日
    「如果實行轉型正義的方法不當,是否也應該有救濟的管道,才不至於流於民粹,您的看法呢?」林德福(中國國民黨)・2016 年 3 月 23 日
  25. 轉型正義課程不應強制公務員修習2 位

    不反對開設轉型正義課程,但認為不應強制公務員修習,應自由報名或減免,並維持行政中立與黨政軍退出校園原則。

    「公務員怎麼提升他的工作效率比較重要,不要又把意識型態搞到公務體系來。」傅崐萁(中國國民黨)・2024 年 3 月 27 日
    「但是我們反對的是所有的黨政軍進入校園,不是國民黨進入校園,民進黨進入校園我們也反對。」鄭麗文(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0 月 19 日
  26. 獨立機關處分免經訴願,直接進入行政訴訟2 位

    主張促轉會既然是獨立機關,或已設計聽證程序,其處分就不必經過訴願,應直接進入行政訴訟。

    「如果前面有設計聽證,就不要訴願,直接到行政訴訟的階段。」黃國昌(時代力量)・2016 年 6 月 22 日
    「獨立機關不用訴願吧?既然是獨立機關,應該就直接到行政訴訟的階段嘛!」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27. 促轉會調查權應增訂比例原則限制2 位

    建議在調查權條文中明定,封存、攜去或留置物品的範圍與期間,應以調查、鑑定或保全所必要者為限。

    「加一個比例原則的條文,若要攜去應該以必要者為限……」顧立雄(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第一項要不要加上這樣的規定:「封存或攜去、留置的範圍及期間,以供調查、鑑定或其他為保全之目的所必要者為限。」」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28. 授權促轉會另訂調查程序辦法2 位

    建議在調查條文最後一項增列規定,其他與條例所定調查相關的事項,由促轉會另以調查程序辦法定之。

    「其他關於本條例所定調查之相關事項,由促轉會另以調查程序辦法定之。」顧立雄(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最後一項是不是要加上「其他關於本條例所定調查之相關事項,由促轉會另以調查程序辦法定之。」?」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29. 促轉會與黨產會性質相近,分立造成矛盾2 位

    認為促轉會與黨產會性質接近,分立後基金管理等體制出現扞格,未來如要整併,兩會合併會比併入人權委員會更好。

    「是,沒有錯,如果要談未來如何整併、未來如何發展,將促轉會與黨產會合併倒是會變成一個更好的方案,本席也不認為併入人權委員會的作法是對的,為什麼呢?」管碧玲(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1 月 11 日
    「必須在530前解決這個問題,其實認真最好的狀況,應該是在這個半年內就要有想法,因為如果從明年開始算,就只有5個月了,我會非常的擔心,這個部分務必要拜託主委,而且我們也有提出附帶決議,屆時就是請兩會一起來做。」張其祿(台灣民眾黨)・2020 年 10 月 26 日
  30. 轉型正義應包含預防威權問題再發生2 位

    認為轉型正義除了還原真相,也要防止相同問題再度發生,例如制定政黨法、財團法人法,並發揮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功能。

    「否則你們的促進轉型正義只會是某一個階段,而且大家對你們是不會信任的,永遠會認為你們就是執政黨的打手而已」江啟臣(中國國民黨)・2020 年 10 月 26 日
    「最後,轉型正義除了真相還原,也要預防問題再度發生。如果真的為臺灣好,第9屆立法院就應該儘速訂定政黨法和財團法人法,才可以彌補目前法制上的缺漏。」林麗蟬(中國國民黨)・2016 年 3 月 21 日
  31. 應先完成真相與究責,再談和解1 位

    認為促轉會應把心力放在發掘真相與究責,在這些工作完成前就強調和解會使工作失焦,甚至加深對立。

    「本席希望將來促轉會在發掘真相、究責方面能夠花費更多心力,和解應該是上述工作都已經做得很周全之後才要努力達成的,在這些之前應該要先做的工作都還沒有做好的情況下,卻一直說要和解,其實反而會加深對立」林昶佐(無黨籍)・2018 年 4 月 25 日
  32. 促轉基金補助應公開透明,不應用於補助特定政治團體1 位

    質疑促轉基金補助了涉入選舉或政治的團體,且申請與補助名單不公開,要求公開透明,不得藉轉型正義補助特定政治團體。

    「所以我要講的,如果促轉正義基金所補助的對象有這麼多涉入選舉、涉入政治,那你就要公開透明啊!」王鴻薇(中國國民黨)・2026 年 7 月 1 日

另有 43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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