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與政黨財產・第 9 屆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29 種意見,共 71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應制定專法並設專責機關推動真相與究責35 位
認為台灣轉型正義落後、尚未完成,應以框架式專法與專責機關推動真相調查、檔案開放、威權象徵清除、司法平反與黨產處理等工作,並否認其為政治鬥爭。
「你們應讓臺灣人民看到從34年到82年間所發生一些事情的真相,有很多是在課本上看不到的,也在坊間裡聽不到的。」鍾孔炤(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促轉會,也就是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絕對不是東廠!絕對不是東廠!絕對不會是東廠!若促轉會是東廠,這項草案今天就不會送來本委員會,也不會送到立法院進行討論」何志偉(民主進步黨)・2019 年 4 月 8 日
「我們知道促進轉型正義並不是外面所講的,好像是在清算,事實上是要讓整個歷史真相能夠還原、政治檔案能夠公開,同時清除所謂的不義遺址以及推動人權教育」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9 年 2 月 26 日
透過教育、文化與公共對話推廣轉型正義9 位
認為轉型正義需透過教育、文化、學術研究、公聽會與影視行銷讓社會尤其年輕人理解,並以正向例子促進對話。
「而促轉會的工作即應致力於與公私部門協力,規劃、創造出更多的契機,讓轉型正義的理念深植人心,否則相關工作恐難有所進展。」洪慈庸(無黨籍)・2019 年 10 月 9 日
「如果轉型正義部分要召開公聽會,地點方面我建議選在故宮博物院,因為那個地方有太多的歷史、縱向面,而且有實務面可以去做對話。」陳學聖(中國國民黨)・2019 年 3 月 6 日
「每一年到2月28日時,我們總是看到政治人物就會到紀念碑上做追思,會有各式各樣的追思會,但是那些都是形式,這個社會並沒有因為每一年有這些形式上的東西,大家對於轉型正義就有更深層的了解。」許毓仁(中國國民黨)・2018 年 4 月 26 日
轉型正義需常設或更高層級機關長期推動7 位
認為轉型正義工作無法在短期內完成,若有常設需要不應排斥常設化,應以更高層級機關或上位法分階段推動,或修法由國家人權委員會承接。
「另外還有很多事情,我預期是做不完的,一定無法在兩年內完成,例如歷史事件的平反或個案的平反,這些工作何其沉重。」管碧玲(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但是促轉條例規定促轉會的成立時間只有2年,如果在2年過後才提出申請,屆時要向誰申請?」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9 年 6 月 26 日
「雖然這個委員會的年限只有兩年,但時間上也許還會更長,畢竟牽涉的文件資料非常多」鍾孔炤(民主進步黨)・2018 年 4 月 25 日
促轉條例範圍限於威權時期,其他議題另行處理9 位
認為促轉條例處理本國政府對人民的壓迫,應以黨國不分的威權時期為優先,慰安婦等他國造成的苦難應另依其他途徑處理。
「我們不反對處理原住民轉型正義,但這屬於不同的法律、不同的規範。過去在談原住民基本法、原住民自治法及土海法,都是往這個方向在處理,今天在這裡希望大家不要把慰安婦都納進來,把原住民在1895年以前的事情,包括清朝荷蘭時期都拿進來講,這是不對的。」柯建銘(民主進步黨)・2017 年 12 月 5 日
「今天的轉型正義是優先處理威權時代的轉型正義,如果國民黨或其他不同的政黨認為原住民的歷史正義或更早的日本殖民時代相關的歷史正義問題,我們也歡迎在未來有更多的修法動作,所以這只是一個開始,不是一個結束,這是台灣走向一個正常民主國家、尊重人權國家的開始」羅致政(民主進步黨)・2017 年 12 月 5 日
「國民黨一直在講要把所謂威權統治時期向前延伸到日本殖民時期,其實威權統治跟殖民統治是不一樣的,威權統治要處理的是從威權到民主,因為威權時期政治的迫害造成社會的分裂,大家要共同來面對、反省,這是一個所謂的善後工程」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7 年 12 月 5 日
促轉會調查權與組織設計合法必要6 位
認為促轉會的調查權未涉人身自由與法官保留,請憲兵協助調取部隊資料有必要,組織以特別法排除普通法亦無違憲疑慮。
「過去的東廠有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合一,可以逮捕、偵訊甚至處決,所以現在根本就不會有東廠,請你們所有同仁務必要把這一塊講清楚。」何志偉(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當然,這部分一定會給你們啊!但你們也要接受大家的監督跟挑戰嘛!」周春米(民主進步黨)・2018 年 4 月 25 日
「促轉會為什麼必須是獨立機關、必須要有強制的調查權,是因為我們很清楚地知道,在威權時代、過去的軍警或特務機關所做的事情有一些是被掩蓋的,包括部分的政黨掌握了相當的資料,甚至裡面有些資料可能散見在譬如過去的黨營事業或者由政黨所控制的組織,所以必須給這個獨立機關有一個準司法效力的調查權。」段宜康(民主進步黨)・2017 年 12 月 13 日
促轉會成效不足應提出報告與具體目標4 位
認為促轉會業務延宕、進度不理想,要求盡速提出總結報告、具體目標、法案建議與後續時程,並公開透明說明已做的工作。
「對於階段性的規劃、溝通、任務分工,請主委和所有同仁都能夠適時地跟社會大眾說明,因為它的確是需要永續且長期性的推動。」何志偉(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兩個會的推動,並沒有像我們所預期的那麼順利。比如促轉會內部的人事問題確實有改善的空間」陳瑩(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1 月 7 日
「雖然你說時間是2年或是多久,可是不能因為時間短就認為做不到,如果是這樣的話,促轉會的功能或設立的目的就變得有點好像招牌性而不是功能性」江啟臣(中國國民黨)・2018 年 4 月 26 日
促轉會解散後各部會承接須確保銜接1 位
要求促轉會解散後業務分散至各部會時須有專責人力、明確機制、時程與主責單位,會報應定期運作,並對各部會專業不足、權責矛盾與球員兼裁判有疑慮。
「譬如說透過網際網路或實體展示等等,不會像上一次的白色恐怖,基金會因為時間結束他們就結束了,結束之後,那47項的研究報告以及補償基金會在運作期間很多重要的歷史文獻,固然交給了文化部或是文化部又交給國家人權博物館,可是這個東西要如何利用,其實是沒有規範的,因為大家不敢動,結果就擺在那裡,我覺得非常可惜。所以你們能否好好去規劃,在任務完成做成報告之後,這些東西還是能夠被善於利用?」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轉型正義是全政府共同責任,須跨部會協調4 位
認為轉型正義不只是促轉會的業務,而應進入政府各部門甚至五院的運作,由不同部會與相關機關協調、共同推動。
「轉型正義這件事情,不是促轉委員會自己的工作,而是整個政府的工作」林昶佐(無黨籍)・2018 年 11 月 8 日
「最具體可行的辦法就是依據條文,以書面提請行政院長責成相關機關辦理,也就是說,後續的推動,是交由相關機關辦理,如此一來,若有機關不配合或者存在任何問題,那你們再來面對這些問題並作後續處理」鍾孔炤(民主進步黨)・2018 年 4 月 25 日
「促轉會是設在行政院底下的二級機關,而處理黨產問題的黨產會跟你們一樣是二級機關;至於文化部的國家人權博物館及公設法人二二八基金會是三級機關;未來總統府下面的原住民歷史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則是一級機關。因此你們要和這些機關互相協調,並在不同工作崗位上共同努力,是不是這樣?」李俊俋(民主進步黨)・2018 年 4 月 25 日
促轉會委員應具專業並保持超然中立12 位
要求委員具相關專業、無威權履歷、政黨與性別比例適當、任職前後避免政治發言並專心職務,提名與同意審查應更嚴謹,並質疑部分人選的適任性與提名程序。
「其實促轉會跟黨產會一樣,都應該要超出黨派之外、獨立行使職權,在任職期間必須要嚴守行政中立。」黃昭順(中國國民黨)・2019 年 10 月 2 日
「獨立機關像促轉會、黨產會等等都大量用黨工,甚至政治背景非常濃厚的人。站在維護文官中立的立場,你們到底做了什麼事?」江啟臣(中國國民黨)・2019 年 4 月 11 日
「像剛剛在上面的促轉會,我們也不希望是一群原來就已經非常、非常認識、一起工作的夥伴整個跑去促轉會,這樣等於這個獨立機關的獨立性會相當令人存疑,是不是?」吳志揚(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2 月 10 日
肯定促轉會團隊與人選的工作成果2 位
肯定促轉會在人力不足下仍有成果,認為促轉會使監察院調查發揮作用,並肯定主委、副主委被提名人的認真投入。
「因此不管他們怎麼去說你的代理,比如因為你的經歷、資歷或不成熟等,所以行政院不給你真除,我想都不是!如果當時在這裡不是因為連桌子都被翻掉了,不讓我們去做進一步的討論,我想今天不應該是這個局面」鍾孔炤(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我記得在張天欽事件時,國民黨繼續消費促轉會,甚至於昨日不讓促轉會代理主委楊翠上台備詢,這些都是過度的政治操作。」柯建銘(民主進步黨)・2018 年 10 月 24 日
促轉基金應擴大用途並納入民間參與1 位
主張促轉基金除長照社福外應用於人權教育與文化、增加歲入並先行規劃,以公私協力與民間創意多元運用,也可考慮由民間基金會推動。
「針對現在的第七條條文,吳思瑤具體主張,我們追討回來的這些黨產,由中央成立特種基金,作為推動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外,增加深化人權教育、保存不義遺址及文化空間之轉型正義之用。」吳思瑤(民主進步黨)・2017 年 3 月 9 日
不應以轉型正義之名進行意識形態灌輸1 位
質疑政府以轉型正義為名,由上而下灌輸特定意識形態、推動去中國化,或把文化當成政治工具,要求停止這類做法。
「520之後,每個部會統統以轉型正義之名,各部會都在去中國化、去儒家思想化,甚至做得有點離譜,連文化藝術都要轉型,經濟也要轉型。」張麗善(中國國民黨)・2017 年 3 月 13 日
促轉會延長、落日與預算應受國會監督6 位
關注促轉會逐年延長、應否落日、延長前先提名正副主委交立法院同意,以及預算凍刪、預備金與支出合理性等問題,部分要求保證一年內完成不再延長。
「你是非法代理,因為你的人事權沒有經過立法院同意」沈智慧(中國國民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目前促轉會正副主委懸缺,依預算法精神,實已無法支用正副主委之特別費,實應全數減列。」王育敏(中國國民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對於促轉會這個單位的人事,國會有同意權,即使只有半年任期,國會也必須行使這個同意權,不能用派的,針對主委的人事案,希望行政院儘量快速送人事同意權案過來。」陳玉珍(中國國民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立法程序應等行政院版本並充分討論18 位
主張應由行政院提出正式版本、讓各版本一併討論,在爭議釐清或舉行公聽會前暫緩審查,反對倉促或排除他黨版本。
「促轉條例應該進一步充分地討論,不應該草草率率地三讀通過。」江啟臣(中國國民黨)・2017 年 12 月 5 日
「我們只看到行政流程的跑,還有流於形式的討論而已,如果只是這樣子的話,那什麼叫做民主討論機制?毫無這樣的機制可言。」高金素梅(無黨團結聯盟)・2017 年 12 月 5 日
「所以我希望關鍵條文還有朝野協商的空間,請民進黨真正聽到在野黨理性的聲音跟意見,並予以納入,讓這次促轉條例的修正可以更周全」王育敏(中國國民黨)・2017 年 12 月 5 日
轉型正義應以和解寬恕為目標並功過並陳19 位
認為轉型正義應追求真相下的和解與寬恕、透過對話相互理解,評價歷史應功過並陳,避免清算、審判與意識型態對立,並重視過程與證據公信力。
「但是你身為院長應該要指揮促轉會,你要指揮各部會,讓社會更和諧、更和解,那才是我們的初衷。」廖國棟Sufin‧Siluko(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0 月 9 日
「我想這就是轉型正義的一個核心,它的重點不是在報復,也不是在整肅,其實它最重要的重點就是讓整個社會同時去面對我們過去的傷痕,如何去反省、如何去面對」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8 年 4 月 26 日
「我們希望這個促轉會的重點是在搞清楚以後,這個委員會就可以結束任務了,台灣從此和解、從此往前進,這是我的目標、理想。」吳志揚(中國國民黨)・2018 年 4 月 26 日
無須另設促轉會或此時不宜推動18 位
認為依現行法制即可處理,另設獨立機關或專任委員是疊床架屋與擴編,或認為應先處理經濟與兩岸問題,轉型正義不宜成為施政焦點。
「蔡政府上台搞了一連串的轉型正義,都是政治上,都是意識形態上,忽略了全國民眾最關心的是「悶經濟」所帶來影響」林奕華(中國國民黨)・2019 年 4 月 15 日
「我不希望轉型正義變成我們未來這一個會期唯一充足的地方、而且沒有其他的成就。」陳學聖(中國國民黨)・2019 年 3 月 6 日
「因為你們常常推出意識型態的法案,從一例一休、促轉會、黨產會、同性戀等,沒有一個是福國利民的法案,都不曉得百姓的疾苦,全部都是這些狗屁倒灶法案,一個像樣的法案都沒有,弄得立法院打打鬧鬧的」孔文吉(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2 月 12 日
轉型正義範圍應擴及日據、原住民、慰安婦、金馬與土地徵收26 位
認為只處理民國34至80年威權時期是選擇性正義,應納入日據時期、原住民、慰安婦、金馬、陸一特、不當徵收土地等議題,期間也應前後延伸。
「你自己看你自己寫的,第4頁的「審定中國國民黨持有政治檔案」,第5頁的「呈現臺灣威權統治」,我都沒有看到你寫「中華民國」或「金門」啊!裡面完全沒有一點提到離島地區,我們離島地區很需要轉型正義啊!」陳玉珍(中國國民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蔡英文政府上任後,對於日據時期遺物極盡保護能事,卻以轉型正義之名拆解蔣中正總統代所留下來的歷史產物,同樣是歷史,卻有不同待遇,顯示蔡政府對於轉型正義的兩套標準,太過於明顯的操作。」黃昭順(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0 月 29 日
「本席身為婦女,對於慰安婦阿嬤們,我認為應該還給他們一個公道,並為他們主持正義,以使他們的後代可以得到相關的正義及道歉。黃被提名人在上任後,您願意積極幫慰安婦阿嬤們及其後代爭取所謂的道歉及賠償嗎?」林麗蟬(中國國民黨)・2018 年 4 月 26 日
促轉會權限過大違憲且侵害司法25 位
認為促轉會集調查與判斷於一身、可請憲警協助搜索、撤銷判決、空白授權且法律概念不明確,違反權力分立、司法獨立與正當程序,應依憲法與既有司法體制行事。
「促轉會、黨產會都變成司法機關,都可以約談調查,叫他來不來就罰鍰10萬元到50萬元,並可以連續罰,你們都變成司法機關了,你們現在不是把一個機關變成東廠、西廠,是把每個機關都要變成東廠、西廠可以來調查人民,不配合就觸犯法律,這是民進黨的價值嗎?陳教授,這是你的價值嗎?行政單位可以這樣無限擴張權力變成司法調查單位嗎?這是你的價值嗎?這不是我的價值。」林為洲(中國國民黨)・2019 年 10 月 30 日
「你們可以集司法調查、判決於一身,也就是你們說了算」沈智慧(中國國民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不管是促轉條例或不當黨產條例等等,都是違憲的事」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19 年 6 月 26 日
認為促轉會針對特定政黨、失去獨立與中立26 位
認為促轉會或促轉條例針對特定政黨與族群進行清算,張天欽事件等使其喪失獨立、公正與公信力,加深社會對立;部分主張要求追究、改選,或認為無法中立就應解散。
「甚至推動黨產會、促轉會等,我們都可以看到其實裡面都是只要掛綠色牌子才有機會,並沒有唯才是用、適才適所,完全沒有這種的考量」林德福(中國國民黨)・2019 年 11 月 1 日
「但是到今天為止促轉會給民間的感覺就像一個東廠,為什麼?因為你們就專注在追殺國民黨,這個不是當初促轉會成立的目的吧!」陳玉珍(中國國民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但目前促轉會未經正當任命程序,擅自由行政院指定楊翠擔任代理主委,實已違反法規,使促轉會公信力盡失。」王育敏(中國國民黨)・2019 年 10 月 9 日
促轉會代理主委欠缺法源,應依法補提名3 位
認為促轉條例沒有規定代理主委的方式,正副主委出缺時應依原程序補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現任代理主委不應主導政策。
「在相關條文中並沒有規定推派代理主委的方式,因此目前代理主委楊翠不是合法的主委,楊翠不應該主導促轉會相關的政策。」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2 月 28 日
「依據促轉條例,行政院提名之後要經過立法院同意,而現在都沒有補提名作業,這表示這個工作的執行是有問題的」呂玉玲(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0 月 29 日
「我們以中選會為例,如果正、副主委都出缺,規定是由其他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主任委員;公平會也是獨立機關,它的規定是正、副主委均出缺時,由行政院院長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任委員。這兩個獨立機關對於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出缺時,都有非常清楚的指定,相對於促轉會,促轉條例反而沒有這樣的規定,而是要求要依照第一項程序補齊」吳志揚(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0 月 23 日
認為轉型正義已演變為仇恨與鬥爭,恐擴大社會衝突3 位
認為目前推動的轉型正義已演變成仇恨與鬥爭,例如出現攻擊黨部、潑漆銅像等情形,並擔心會擴大臺灣內部衝突。
「什麼叫做轉型正義?其實是轉型不正義!轉型仇恨!轉型鬥爭!你看看現在的社會,軍警是對立的」孔文吉(中國國民黨)・2018 年 4 月 25 日
「我們擔心臺灣的內部衝突會不會因為進行轉型正義而再一次擴大。」林為洲(中國國民黨)・2016 年 4 月 21 日
「我們看到的是國民黨黨部遭丟汽油彈、多數蔣公銅像遭潑漆以及有人主張廢國父遺像,轉型正義現在變成轉型仇恨。」賴士葆(中國國民黨)・2016 年 3 月 1 日
促轉會任務小組不明定組數,保留彈性3 位
主張不必硬性規定任務小組的數量並逐一對應第二條各款,以免業務重疊,條文可改為「促轉會得設任務小組」以保留彈性。
「我是覺得可以不要規定設幾組,因為不當黨產的部分,不當黨產條例有另外的處理,這裡不一定要設那一組,請問那一組要做什麼?所以,是否可以保持彈性,修正為「促轉會得設任務小組,分別研究規劃第二條第二項所列各款事項……」?」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這樣的話,這些任務小組之間就會有業務重疊之處,所以如果硬設四個小組去對應他們所遇到的狀況,遇到任務重疊狀況時還要再重新分類反而不好,即一個狀況拆成兩個任務小組去處理它,所以,我認為還是不用硬設任務小組去對應第二條的項目。」蔡易餘(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假設總召認為一定要留下來的話,就乾脆寫得模糊一點:「促轉會得設任務小組,分別研究規劃……。」這樣是不是比較彈性一點?」顧立雄(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促轉會不宜隸屬行政院,應設於更超然層級3 位
質疑在行政院下設促轉會是否公正獨立,主張改隸總統府,或至少設在大法官之下,以國家高度推動轉型正義。
「時代力量主張促轉會應該隸屬於總統府,因為總統府應該代表國家對於過去政府所造成的大規模違反憲法、侵犯基本權利的事實提出檢討報告及具體作法,並且背負歷史的責任,以總統的高度及職權指揮全體國家投入轉型正義的實踐」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時代力量)・2017 年 12 月 5 日
「應該要用憲政的高度,至少要在大法官之下設立獨立機關,而不是在行政院之下設獨立機關。」林為洲(中國國民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在行政院底下成立促轉會成為轉型正義的執行機關,這樣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平、公正、獨立與超然仍有待社會公評。」許毓仁(中國國民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推動轉型正義須遵守正當程序與比例原則3 位
認為轉型正義應在體制內推動,遵守正當法律程序、比例原則、依法行政與人權保障;如須排除基本法律原則,適用範圍應有明確限度,並應設有救濟管道。
「其實國民黨是支持促轉會繼續推動促進轉型的業務,但是過程必須合法及符合程序正義。」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18 年 10 月 2 日
「所以不要為了追求真相、為了促進轉型正義,結果又開始違反好不容易才有的司法界線、該有的人權保障和依法行政,或是對最後被認定為加害者的人過度去追討跟懲罰,這樣會變成原本為了要平反而做轉型正義,最後卻造成民主的退步」吳志揚(中國國民黨)・2018 年 4 月 26 日
「如果實行轉型正義的方法不當,是否也應該有救濟的管道,才不至於流於民粹,您的看法呢?」林德福(中國國民黨)・2016 年 3 月 23 日
獨立機關處分免經訴願,直接進入行政訴訟2 位
主張促轉會既然是獨立機關,或已設計聽證程序,其處分就不必經過訴願,應直接進入行政訴訟。
「如果前面有設計聽證,就不要訴願,直接到行政訴訟的階段。」黃國昌(時代力量)・2016 年 6 月 22 日
「獨立機關不用訴願吧?既然是獨立機關,應該就直接到行政訴訟的階段嘛!」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促轉會調查權應增訂比例原則限制2 位
建議在調查權條文中明定,封存、攜去或留置物品的範圍與期間,應以調查、鑑定或保全所必要者為限。
「加一個比例原則的條文,若要攜去應該以必要者為限……」顧立雄(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第一項要不要加上這樣的規定:「封存或攜去、留置的範圍及期間,以供調查、鑑定或其他為保全之目的所必要者為限。」」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授權促轉會另訂調查程序辦法2 位
建議在調查條文最後一項增列規定,其他與條例所定調查相關的事項,由促轉會另以調查程序辦法定之。
「其他關於本條例所定調查之相關事項,由促轉會另以調查程序辦法定之。」顧立雄(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最後一項是不是要加上「其他關於本條例所定調查之相關事項,由促轉會另以調查程序辦法定之。」?」尤美女(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2 日
轉型正義應包含預防威權問題再發生1 位
認為轉型正義除了還原真相,也要防止相同問題再度發生,例如制定政黨法、財團法人法,並發揮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功能。
「最後,轉型正義除了真相還原,也要預防問題再度發生。如果真的為臺灣好,第9屆立法院就應該儘速訂定政黨法和財團法人法,才可以彌補目前法制上的缺漏。」林麗蟬(中國國民黨)・2016 年 3 月 21 日
應先完成真相與究責,再談和解1 位
認為促轉會應把心力放在發掘真相與究責,在這些工作完成前就強調和解會使工作失焦,甚至加深對立。
「本席希望將來促轉會在發掘真相、究責方面能夠花費更多心力,和解應該是上述工作都已經做得很周全之後才要努力達成的,在這些之前應該要先做的工作都還沒有做好的情況下,卻一直說要和解,其實反而會加深對立」林昶佐(無黨籍)・2018 年 4 月 25 日
另有 23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促轉會作為獨立機關應超越黨派、客觀中立行使職權,否則難獲人民信任。
- 轉型正義應透過對話與相互理解推動,並讓社會與下一代了解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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