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與政黨財產・全部屆期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2 種意見,共 122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不當取得的黨產應追討並歸還國家45 位
認為國民黨及中廣、中影、婦聯會、救國團等組織的財產多來自黨國不分、接收日產、勞軍捐或廉價取得公有土地,屬不當取得,應徹底清查、追討價款並歸還國家。
「你講得客氣了,在我看來,這就是侵占。」黃捷(民主進步黨)・2026 年 5 月 28 日
「中國國民黨主席來跟官派的臺北市長、臺北市的國宅處說要買,那這個價錢怎麼會合理?」李柏毅(民主進步黨)・2024 年 11 月 11 日
「我建議你們就積極把它處理掉,你還期待它?它就算賣不動產,你們的獲利還是零啊!它未來再處分資產,你們的獲利還是零啊!」沈發惠(民主進步黨)・2022 年 11 月 9 日
質疑黨產持有者拖延歸還、變賣脫產且申報不實14 位
認為國民黨及救國團一面宣稱歸還一面拖延、變賣或以信託形式保留黨產,財產申報與淨值不可信,政府應防止脫產並要求更正申報、停止變賣。
「對,我現在要說的就是四年了,主委,這叫故意的,你也知道,它就是要拖延」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22 年 10 月 27 日
「所以國民黨在這部分的配合度還是不足的。」賴瑞隆(民主進步黨)・2016 年 12 月 21 日
「這是間接變相把本來該歸還給中華民國的元大金控股份,或是如果將來證明他有其他的不當黨產,你們應該從這些股份上取償的,卻讓它像斷線的風箏飛走了,這是在脫產,所以其中有好幾重的問題!」吳秉叡(民主進步黨)・2016 年 9 月 13 日
行政法院應專業審理並重視財產來源正當性8 位
批評法院以程序合法為由判國家敗訴、讓不專責法官審理或裁定停止執行,主張設立轉型正義專庭或專股,並考量財產來源是否正當。
「這個法官竟然認為我們追討黨產是對公益沒有重大影響的,所以把它停止執行,這是佛系法官,是不是?」管碧玲(民主進步黨)・2020 年 3 月 23 日
「看到的都是辦理稅務及公平交易股別的法官在審理,我覺得這是很不專業的。」林昶佐(民主進步黨)・2020 年 3 月 12 日
「至於行政法院的部分,我會從司法院來處理,行政法院的預算我也會處理」李俊俋(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0 月 2 日
內政部應依人團法處理婦聯會並要求公開財務11 位
認為婦聯會應依法提供財產清冊與帳冊、交代勞軍捐流向,內政部應停止一再延期,依人民團體法警告、撤換負責人、廢止許可或解散,並補上財產可能流入私人的漏洞;其中也有主張僅寫「依法處理」而不明列處分方式。
「我認為你們要更積極一點,婦聯會的問題雖然難處理,但也拖了很久了,你們到現在都沒有積極作為,我真的認為這樣不對,希望你們趕快去做。」張宏陸(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2 月 5 日
「所以黨產會真的有必要把這個東西查清楚,如果當初的訴訟是有問題的,你們應該提起再審,看有什麼救濟途徑,這樣好不好?」蔡易餘(民主進步黨)・2019 年 5 月 6 日
「在它還沒有宣示清楚前,我要求內政部所屬的基金會,不管是新住民基金或是其他任何基金,都不得補助黨產會認定的附隨組織,可不可以做到?」李俊俋(民主進步黨)・2019 年 5 月 1 日
救國團等資產的動支、收回與後續利用10 位
關注救國團動支現金付使用補償金的審核過寬,要求儘速點交、檢討廉價租約,並妥善規劃已收回場館的利用,避免閒置或延宕。
「既然你們收回來了,如果在那邊不使用,其實讓全國的民眾、人民會有另外一種不好的觀感?你收回來結果放在那邊養蚊子或者讓它壞,很多建築物,你不用的話,時間久了就壞掉,對不對?」張宏陸(民主進步黨)・2024 年 4 月 22 日
「我們黨產會在同意費用的動支上,其實應該要更審慎去考量,就是同意什麼應該付、什麼不應該付,這應該要更謹慎地討論。」賴品妤(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1 月 8 日
「所以為什麼認定上會由你們去問工程會之後,就讓這件事情可以一直延宕?希望可以解個套。」賴香伶(台灣民眾黨)・2022 年 10 月 27 日
黨產用於選舉造成政黨不公平競爭6 位
認為國民黨以黨產與股利收入支應選舉,使政黨競爭不公平,甚至影響原住民族選舉,政黨不應擁有複雜投資或以黨產支應選舉。
「只有國民黨了吧!畢竟國民黨執政相當久,以民間認知來講,大概也只有國民黨了。」湯蕙禎(民主進步黨)・2020 年 3 月 23 日
「因為只有國民黨才有不當黨產,所以國民黨才會反對,因為它還想擁有不當黨產,就這麼簡單嘛!」徐國勇(民主進步黨)・2016 年 4 月 21 日
「但是長久以來,政黨透過不當手段,從日據時代開始,包括大家剛才所看到的,順手從台糖接收這一些原住民族被不當侵奪的土地,取得財產之後呢?變成中華民國的土地,又從中華民國的成為中國國民黨的,中國國民黨一直到現在,包括今年的立委選舉,還不斷在影響我們各式各樣、大大小小的選舉結果,對不同的政黨來說,這是一個不公平的遊戲,尤其是對原住民族的選舉來說,這是非常反民主的。」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民主進步黨)・2016 年 3 月 21 日
附隨組織認定應同樣適用其他政黨相關組織6 位
主張附隨組織的調查不應只針對國民黨,凱達格蘭學校、民進黨相關基金會、台綜院及所有政治團體也應一體檢視。
「這塊土地後續又馬上轉賣,我們能說再賤價賣給宏盛集團,宏盛集團馬上捐了2億9,000萬元給李登輝當時的臺綜院,這個部分需要去調查嗎?」林麗蟬(中國國民黨)・2019 年 10 月 2 日
「所以你不能針對性啊!你要對所有的……」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17 年 10 月 30 日
「台綜院,中廣公司相關案件判決書中載明中投曾於88、89年間交付了2億9,000萬元給台綜院,那依黨產條例,台綜院就是附隨組織,你們查了嗎?」徐榛蔚(中國國民黨)・2016 年 12 月 22 日
認定附隨組織需有堅實基礎並延續其公益功能5 位
認為救國團、婦聯會等對社會有正面貢獻,認定須有強力依據,處理時應釐清歷史、尊重無辜者權益、延續其公益運作並使其更透明,而非消滅。
「我覺得重點應該是它最早是隸屬於國防部的組織,從那裡下去爬梳應該才是比較有力量的一種推定方式。」管碧玲(民主進步黨)・2022 年 10 月 27 日
「第一,基本上我贊成該會仍然朝向原來社會公義的方向。第二,應該讓它的運作能夠更公開透明,有必要把一部分捐給國庫,這三個處理方向我非常贊成」曾銘宗(中國國民黨)・2017 年 12 月 25 日
「但是在綠色執政、全民執政情況之下的轉型正義,被改革的一方也要投入,最後達到真正回歸公共利益的結果。」趙天麟(民主進步黨)・2017 年 12 月 25 日
同意黨產歸零,但合法部分應予尊重並查清7 位
表示接受黨產歸零或捐出,不當取得者應歸國家,但要求查明真相、程序正義、不亂栽贓,合法黨產如何處理屬政黨自身事務,並以黨產照顧黨工。
「我希望你查一下,做到程序正義,不是國民黨應該取得的,趕快要回來,是國民黨應該取得的,不要亂栽贓。」陳超明(中國國民黨)・2016 年 12 月 21 日
「我們決定在歷史的這一刻讓黨產歸零」費鴻泰(中國國民黨)・2016 年 7 月 25 日
「今天黨產如果是取之不當,我們也認為不是我們的本來就要歸給國家,這點我們也認同」林德福(中國國民黨)・2016 年 6 月 6 日
追回的黨產應用於公益或返還原權利人7 位
主張追回財產扣除員工依法結算後用於公益、社會住宅、紀念公園或發放全民,並應建立讓原捐贈人或繼承人請求返還的程序。
「假設繼受人大於申請人,我們的法律不盡完備,並沒有要求黨產會有告知義務,要讓所有繼受人都知道,因為是採公告方式,然後用1年的申請期間,但是我們的辦法把分配比例只限制在有來申請的,就是有看到公告、有來申請的,這中間對於民法繼承權的保障就出現問題了」管碧玲(民主進步黨)・2022 年 5 月 2 日
「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向,不修法也都可以這樣做,我非常強烈的要求。」江永昌(民主進步黨)・2022 年 3 月 10 日
「反正,當初捐地的金門地區民眾主張,這些土地都是捐的,如果你們真的要凍結,還給中華民國,那他們不願意,那請你們還給人民。」陳玉珍(中國國民黨)・2020 年 3 月 23 日
黨產會的認定與處分程序有違法或不當之處22 位
質疑黨產會認定救國團等為附隨組織缺乏依據,凍結資金與重複處分違反法院裁定與程序正義、影響黨工薪資;並認為部分財產為黨員捐贈或合法取得,部分主張認為處理有政治針對性。
「所以民眾黨跟國民黨今天提出修正案,我們讓「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救國團以前一開始是隸屬於國防部,希望以後讓救國團不要受到不當黨產委員會的監視了」張啓楷(台灣民眾黨)・2026 年 1 月 30 日
「當然黨產會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凍結資產,今年1月法院也駁回救國團申請停止執行、全案確定,那個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啦,這個部分黨產會真的覺得自己的作為是符合公平正義的嗎?」李德維(中國國民黨)・2023 年 11 月 8 日
「你錯誤認定救國團是附隨組織」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0 月 27 日
原住民族土地應返還原住民或交原民會處理3 位
認為國民黨及救國團取得或占用的原住民族土地來源不正當,應還給原住民、拆屋還地或移交原民會,且處理不需修法。
「不需要修法。」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2022 年 10 月 27 日
「本席在這邊要求原民會要硬起來,針對蘭嶼民眾服務分社的部分立即「拆屋還地」。」陳瑩(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14 日
「結果內政部在4月20日給我的回函說「因年代久遠,公文業已銷毀,難提供。」這樣的土地轉型正義請問要怎麼回復?這一筆土地要怎麼還給原住民?」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民主進步黨)・2016 年 6 月 2 日
另有 116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若確屬不當取得的財產,應歸還國家或人民。
- 處理黨產時應保障員工依勞基法應得的薪資與退休金。
- 應把事實調查清楚並向社會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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