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與政黨財產・第 11 屆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5 種意見,共 10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以特別條例與專責機關追討不當黨產2 位
認為不當黨產源自威權時期黨國不分,造成政黨間不公平競爭,應以特別立法與專責委員會調查、返還,並採舉證責任轉換、凍結保全等設計。這群主張也認為條例合憲、符合正當程序,追討並非清算,應儘速立法或審查。
「你現在能拍拍屁股走人嗎?我還是希望你忍辱負重將這些事情釐清,我支持你當初所說,你希望有一天把黨產會結束掉,是因為把國家當時被侵占的財產一一做整理並跟社會大眾說明清楚。」李柏毅(民主進步黨)・2026 年 5 月 28 日
「黨產會成立的目的就是,以前我們國家的財產變成別人黨的財產,所以身為民主國家,該處理的,我們就要處理」王美惠(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2 日
黨產會追討的進度與成效2 位
多數指出黨產會追回金額少、訴訟多輸或延宕、釋憲拖延,質疑三年內能否完成,並要求加速、提出計畫;也有主張認為追討本是長期工作,並預期大法官解釋後速度可望加快。
「就是提到黨產會的階段性任務現在其實已經幾乎告一段落,剛才也講為什麼黨產會要繼續呢?是因為還有一些司法的訴訟在進行中,可是我覺得這就不合理啊!變成黨產會要靠法院續命」王鴻薇(中國國民黨)・2026 年 5 月 28 日
「不當黨產委員會你們內部要不要討論──到底不當黨產委員會會不會變成一個專門打訴訟官司的委員會?」張智倫(中國國民黨)・2024 年 4 月 22 日
黨產會預算、宣導與獎勵金的編列執行7 位
針對黨產會人事、車輛、水電、整修、出國考察、宣導活動與舉發獎勵金等預算提出刪減、凍結或支持意見,並要求檢討獎金發放方式與提出報告。
「如果現在你們也沒有什麼新的調查案件,現在就是司法訴訟,結果你們今年的預算還增加了將近800萬之多,主委,這樣合理嗎?」王鴻薇(中國國民黨)・2026 年 5 月 28 日
「包括去年黨產業務處理費被砍了九成,政策宣導費百分之百都被砍了,甚至包括很多相關的預算,我認為黨產會在去年真的是很辛苦啦,對臺灣的轉型正義來說,我覺得都是一大打擊。」黃捷(民主進步黨)・2026 年 5 月 28 日
「不當黨產管理委員會504萬,這是跟人民權利回復相關審查案件需要的,監察院就更多了,七千九百多萬,因為你們當初被砍得太慘了,我也希望這一筆預算,除了希望今天順利通過之外,我也希望接下來關於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及不當黨產管理委員會的二備金都能夠順利通過。」李坤城(民主進步黨)・2025 年 6 月 26 日
黨產應納入政黨法或由既有機關、監察院、法院處理2 位
多數主張不另設行政院下的任務型機關,而在政黨法設專章、一體規範所有政黨,或交由監察院、法院等既有機關依現行法處理,理由是行政權不應行使調查或司法權,恐有違憲疑慮;另有主張將黨產會業務併入行政院,以任務編組處理即可。
「老實說,你們現在的業務可以併到行政院,有一個任務型的編組就可以了。」王鴻薇(中國國民黨)・2026 年 5 月 28 日
「有沒有打算什麼時候把不當黨產委員會解編,將相關業務移交行政院?」張智倫(中國國民黨)・2024 年 11 月 11 日
黨產條例與黨產會違憲或違反程序正義2 位
認為黨產條例針對特定政黨、以推定取代舉證、違反無罪推定與法律安定性,黨產會擴權並干預政黨事務,形同政治清算並造成社會對立。部分主張不反對調查真相,但要求以正當程序進行。
「當這條不當條例修正通過之後,大家可以繼續快樂的做公益,繼續做一個健康的公益人」游顥(中國國民黨)・2026 年 1 月 30 日
「而且黨產會的追殺還是溯及既往,尤其是一些國民黨的黨營事業都被你們認定是不當的黨產」許宇甄(中國國民黨)・2024 年 4 月 22 日
另有 1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處理黨產的過程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與程序正義。
- 不反對查明黨產的來龍去脈與真相,並需要法律依據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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