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其範圍限制在政府各機關、政黨、附隨組織及行政院所設二二八事件基金會,主體就不會及於人民。」
主張毀棄、損壞或隱匿政治檔案的刑責主體應限於政府各級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及行政院所設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所保管者,使主體不及於人民。
顧立雄・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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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將刑責範圍限於特定機關團體所保管者以不及於人民,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政治檔案銷毀刑責的具體做法。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