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都是有關政黨法的相關規範,今天討論的是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如果要對政黨的規範,應該放在政黨法當中」
認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都是有關政黨法的規範,應放在政黨法中、交到政黨法討論就可以了。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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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第五條至第七條屬政黨法規範並建議交由政黨法討論,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黨產條例條文設計的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