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條文中「經本會調查認定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隱匿、遺漏或對於重要事項為不實說明者」要如何認定,要求提出明確可遵循的標準,批評以認定、推定由調查委員會自由心證

中國國民黨陳超明・中國國民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同段發言明確質疑認定標準、要求提出可遵循的條件,並批評委員會以認定與推定行使自由心證,主張與黨產條例的制度設計範圍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