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本會調查認定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隱匿、遺漏或對於重要事項為不實說明者」,請問這個要如何認定?」
質疑條文中「經本會調查認定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隱匿、遺漏或對於重要事項為不實說明者」要如何認定,要求提出明確可遵循的標準,批評以認定、推定由調查委員會自由心證
陳超明・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同段發言明確質疑認定標準、要求提出可遵循的條件,並批評委員會以認定與推定行使自由心證,主張與黨產條例的制度設計範圍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