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第三條第二款當中所提的附隨組織部分,本席覺得似乎有違反法律的明確性原則」
認為第三條第二款附隨組織的定義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會造成民間團體恐慌,要求法律明確性更慎重、文字更精準。
李彥秀・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前後文完整支持對第三條第二款明確性原則的質疑、民間團體恐慌及文字應更精準的要求,且屬條例設計討論,歸類無誤。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李彥秀・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前後文完整支持對第三條第二款明確性原則的質疑、民間團體恐慌及文字應更精準的要求,且屬條例設計討論,歸類無誤。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