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務人員部分的施行日期,我們主張過,那個部分要配合民法的修正訂定,因此,我還是要強調,由於之前那個制度已經保留,到時可能在黨團協商或在院會處理,相應的屆時這個離婚配偶年金分配請求權的施行日期也是要保留另外訂定的空間。」
主張教育人員離婚配偶年金分配請求權的施行日期,應比照公務人員部分配合民法的修正訂定,保留另外訂定的空間。
黃國昌・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離婚配偶年金分配請求權施行日期應保留另訂空間並配合民法修正,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計算與請領條件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