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案例都是先收為國有土地,然後占為黨有,再由黨轉售獲利,僅憑一紙公文就把國有土地變成私有土地、變成人民團體的土地再變成國民黨的土地,並分別獲利90億和20億。請問次長,對於不當占有國有土地應不應該追究?」
質疑帝寶案與張榮發基金會大樓案等先收為國有、再占為黨有並轉售分別獲利90億和20億的情形,認為不當占有國有土地應該追究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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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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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列舉帝寶與張榮發基金會大樓兩案的取得轉售過程並明確主張應追究不當占有,符合個案處理問題且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