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第五條提到公共場所紀念或緬懷權威者的遺物都應該移除,試問全國有多少中正路、經國路,還有相關建築物的名稱?如果要全部要移除、全部要改名,你們覺得這要耗費多少社會的成本?歷史本來就是該被緬懷,歷史有很多我們必須去面對的,但是並不是用這樣的方法」
反對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要求移除公共場所紀念或緬懷威權者遺物的做法,認為歷史應被緬懷且全面移除改名將耗費大量社會成本。
柯志恩・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反對第五條移除公共場所威權象徵的規定,並提出耗費社會成本及歷史應被緬懷的理由,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威權象徵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