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額度應機動調整、建議考試院版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應以物價指數累計到5%為原則,這是參照勞保、全國統一的公式,均依物價指數累積達正負百分之五時予以調整,同時刪掉其他變因,這樣全國才會有一致的標準。」
主張年金額度應機動調整,考試院版第六十七條應以物價指數累計達正負百分之五為調整原則並刪除其他變因,參照勞保使全國有一致標準。
柯志恩・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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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直接提出第六十七條應以物價指數累計正負百分之五調整並刪除其他變因,主張內容忠實且符合計算與請領條件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