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草案其實有一個部分我非常不滿意,我看到的時候覺得不甚合理,是什麼部分呢?就是我們可以看到附表二,針對沒收財產金額賠償比例的計算,我們可以看到針對超過一定金額的狀況就開始打折,事實上其實只有最小範圍的200萬元內是不打折的」
反對依不法刑事裁判沒收財產權利恢復及補賠償相關草案附表二的賠償比例計算,認為超過一定金額就打折、僅200萬元以內不打折不合理且不能接受。
賴品妤・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對草案附表二賠償比例打折設計不滿且不能接受,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受難者賠償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