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民進黨版第四十二條第四項以立法方式推定政黨或附隨組織財產為不當取得太過粗糙草率,認為既然不當取得定義為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民主法治原則所取得之財產,就應該由司法來論定。

中國國民黨張慶忠・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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