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調整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每多任職一年增加1.75%,最高增加到任滿36年為80%,任滿37年到40年維持80%」
主張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應調整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等人員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為任職滿15年者43.25%,每多任職一年增加1.75%,最高至任滿36年為80%,任滿37年到40年維持80%。
張智倫・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支持該替代率調整方案,內容具體且歸類符合特定職業設計之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