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1月銓敘部就以「不符時宜」予以刪除,既然刪除了,為什麼行政院還要用注意事項?用連行政命令都不是的注意事項,硬編了202億元的年終慰問金」
質疑行政院在關於年終慰問金的法令已於99年11月被銓敘部以不符時宜刪除的情況下,僅以連行政命令都不是的注意事項編列202億元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認為於法無據、沒有法源依據。
陳亭妃・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具體指出法令刪除情形、注意事項位階及預算編列問題,主張忠實反映其對年終慰問金缺乏法源的質疑,屬於計算與請領條件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