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第二十三條應支持行政院版本,軍官、士官就讀軍事院校期間年資得折算服役年資應以民國87年6月5日之前為限,其他部分不應再折算,因為軍事院校已一定程度併入大學法規範、屬普通大學概念,且與警察等相關規定一致。

民主進步黨蔡適應・民主進步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其前後發言支持行政院版本並說明年資折算限制與理由,內容忠於原意且符合軍人退休制度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