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定教職員於本法施行前具有育嬰留職停薪的年資可以比照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之後併計年資」
主張教職員於本法施行前具有育嬰留職停薪的年資,可以比照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之後併計年資,並要求各部會支持相關修法。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第十三條修正內容並希望各部會支持,與主張內容相符且屬於年資採計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第十三條修正內容並希望各部會支持,與主張內容相符且屬於年資採計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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