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們在修法通過後,就可以規定從今年開始逐年調升0.5%,然後在5年後,可以到位到18%或是某個比率,然後在105年所有退撫新制要上路時,我們的提撥率可能就已經到達18%,屆時我們再視財務狀況來逐年調整。」
主張應規定修法通過後從今年開始逐年調升0.5%,在5年後到位到18%或某比率,之後再視財務狀況逐年調整,避免一次大幅調漲。
吳宜臻・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修法後逐年調升提撥率至一定水準後再視財務狀況調整,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退撫基金提撥率調整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