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第三十七條第六項特別提到,夫妻都是公教人員的話,另一方就不能領遺屬年金。」
反對第三十七條第六項規定夫妻都是公教人員就有一方不能領遺屬年金,認為儲金是分開各自提存、未來用來安家的錢
呂玉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發言者在前後對話中明確要求刪除第三十七條第六項,並以儲金分開提存、供安家為由反對夫妻同為公教人員不得兼領的限制,主張與歸類均無誤。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呂玉玲・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發言者在前後對話中明確要求刪除第三十七條第六項,並以儲金分開提存、供安家為由反對夫妻同為公教人員不得兼領的限制,主張與歸類均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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