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讓人家多少年資就採計多少年資?為什麼分別規定三十年和三十五年?」
質疑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分別以三十年、三十五年為採計上限,為何不按實際年資採計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年資採計上限,並提出按實際年資採計的方向,主張忠於原意,歸類為退休金計算與請領條件亦適當。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年資採計上限,並提出按實際年資採計的方向,主張忠於原意,歸類為退休金計算與請領條件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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