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民國14年世界勞工組織就明文規定,間隔時間應該為10至12小時。」
認為輪班間隔應為10至12小時,反對將11小時修成8小時,認為這樣的修正完全悖離國際發展趨勢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前後對話顯示發言者先肯定11小時並引用國際規範,後續明確反對修成8小時並批評悖離趨勢,主張忠實反映其立場且歸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前後對話顯示發言者先肯定11小時並引用國際規範,後續明確反對修成8小時並批評悖離趨勢,主張忠實反映其立場且歸類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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