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增訂一個條文規定,週期與週期之間、間隔休息時間可以不用11個小時,可以壓縮到8小時」
反對將輪班換班間隔由11小時壓縮為8小時,認為配合現行可一週多次換班的規定,休息時間不足與夜間工作對勞工身體是無窮盡的傷害。
江永昌・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前後文以反問及健康傷害為由明確反對間隔縮為八小時,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符合輪班間隔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江永昌・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前後文以反問及健康傷害為由明確反對間隔縮為八小時,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符合輪班間隔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