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法版本將所得替代率提高至95%或90%,卻未納入每10年遞減的規定,認為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完整且不公平。

民主進步黨吳思瑤・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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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支持對提高所得替代率卻未納入遞減規定的質疑,但須補明所指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法版本,才能清楚辨識主張對象。

  1. 原始版本認為修法版本提高了所得替代率到95或90,卻未納入每10年遞減,是法律只抄半套,另一個不公平、不正義。
  2. AI 審核・發布質疑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法版本將所得替代率提高至95%或90%,卻未納入每10年遞減的規定,認為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完整且不公平。理由:原句支持對提高所得替代率卻未納入遞減規定的質疑,但須補明所指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法版本,才能清楚辨識主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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