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適當之休息時間」是個非常不確定的概念,而且通常會比較傾向雇主。雖然你們有提出解釋令,但那只不過是函,而非法律,端看雇主要不要接受,所以這是一定要修正的,這個「適當之休息時間」給了雇主太大的權力。」
認為「適當之休息時間」概念非常不確定且通常傾向雇主,給了雇主太大的權力,一定要修正。
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適當之休息時間」不確定、傾向雇主並要求修正,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輪班間隔議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