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任何法律上的缺漏、任何黨政取得不當黨產,從國家取得、從人民取得,卻沒有法律加以規範,這個就違反國民的法律感情,法律有缺漏,本院就有義務來制定且把它補起來」
認為從國家或人民取得的不當黨產若無法律規範,違反國民的法律感情,法律有缺漏立法院就有義務制定補起來。
莊瑞雄・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不當黨產缺乏規範違反法律感情且立法院有義務立法補足,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並屬於黨產專法立法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