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3月14日已裁決停止訴訟,希望聲請釋憲,你們居然還可以在3月19日命令移轉國有處分。」
質疑黨產會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已裁決停止訴訟、聲請釋憲的情況下,仍於3月19日作成命令移轉國有的處分
游毓蘭・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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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方式明確質疑在法院裁定停止訴訟聲請釋憲後仍作成移轉國有處分,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黨產個案財產處分與訴訟處理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