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第三十四條卻要限制他們到政府捐贈或捐助20%以上的財團法人任職時所支領的薪水不能超過33,140元,我覺得這與輔導退役軍人轉職的精神事實上是互相違背的。」
質疑第三十四條限制退役軍人到政府捐贈或捐助20%以上財團法人任職薪水不能超過33,140元,與輔導退役軍人轉職的精神互相違背且與輔導轉職業務互相衝突。
李彥秀・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明確質疑第三十四條薪資上限違背轉職輔導精神,前後對話亦追問與輔導業務衝突,內容屬軍人退撫制度且用語中性具體。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