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七條、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就列有行政院院長免除職務的法律規定,跟本草案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每一個字都一樣,都是「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因此這並非本委員會在訂定本法律草案時所獨創」
認為草案第十九條第四款「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並非獨創,其文字與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七條及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完全相同。
黃國昌・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直接比對草案第十九條第四款與兩部組織法的文字,主張並非獨創,忠實反映發言並屬於黨產條例條文設計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