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如果低於140%,是不是就以這個為基準,兩個一樣要他選擇退或不退,因為他如果選擇在職的優遇,那你可能還要給他辦公室,你們也是希望他退嘛!你無形成本會增加很多,這個你們考慮一下,好不好?」
要求提前考量修法,研議若退休給付低於140%是否就以此為基準讓法官在退休與留任領優遇之間擇一選擇,否則留任所需的辦公室等無形成本會增加很多
鄭運鵬・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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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建議研議以140%為基準讓法官擇一選擇退休或留任領優遇,並提及辦公室等無形成本,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法官退養金議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