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應刪除草案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並在第一項增加「校長」,使校長與教師同以二月一日或八月一日為退休生效日,不應以任期屆滿與否作為校長自願退休准駁的條件,以免對校長差別待遇並與國民教育法相遞触。

中國國民黨柯志恩・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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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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