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11小時彈性放寬至8小時,目前行政院願意做出一些修正,但是它明文規定有關工作特性或是特殊原因,可以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做個把關,但是你有告訴我們是哪些機構、哪些單位、哪些工作類型嗎?沒有,目前沒有!只是倉促提出所謂的配套,但是在這些配套裡面,我們完全看不到法律上嚴格監督的合法性」
質疑將輪班間隔由十一小時放寬至八小時卻未說明適用的機構、單位與工作類型,且配套缺乏法律上嚴格監督的合法性
柯志恩・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輪班間隔由十一小時放寬至八小時的適用對象不明且缺乏法律監督,主張忠於原意並符合輪班間隔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